右的男孩子。
“宋先生,今天的菜还可以吗?”
宋之扬站起身来,笑说:“吃的非常开心,就是我朋友他有事们没来,所以我打包一部分回去。”
“没问题没问题的。就是我有个请求啊,这是我儿子张克松,他很喜欢您演的音乐剧,说一定要跟您合个影,您看行不?”
宋之扬难得笑容温和,对男孩子招手:“原来你就是张克松,来的时候看到你的作品了,你的书法好厉害。” 这家餐厅的走廊上挂满了书法作品,落款都是张克松。溪月还以为名家,原来只是老板的儿子。老板深爱儿子,儿子的作品在他眼里当然是无价之宝。
张克松挠了挠头:“水平一般般啦,让哥哥笑话了。”
“我比你大不少,你该叫我叔叔了。” 宋之扬大步走到张克松旁边,老板已举起了手机开始录视频。
“来来来,两个人拍张照啊,准备一,二,三,茄子!”
张克松对着镜头露出了一口大白牙,宋之扬也勾起嘴角。
“好了!不错,拍的不错。” 老板转过头看了眼溪月,她在他的眼神里看到了八卦之火,但这饭店毕竟常来明星,老板是见过世面的,将手机递过来,说道:“小姑娘,帮我们三个拍一张好吗?”
“好呀。” 溪月爽快的接过来,给三人又来了张合影。
拍完照后,张克松问宋之扬:“哥,你也会书法吗?”
“勉强算是会?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才开始学书法,手都硬了,写的远远不如你。”
溪月近乎有些自言自语地说:“原来你也会书法,我从来都不知道。”
她不知道的事情还是太多太多。与宋之扬明明认识了两年,看着他一路高歌猛进,时间太快,节奏也太快。在此之前两人也不是没有机会相处过。一起在地下live会场后台吃饭的日子历历在目,那时他总是沉默寡言的,说话的都是溪月和沈述。她不了解他的事情太多了。想来以后也没机会。这世上残忍就残忍在这一处,你只有与他认识的缘分,却没有相伴到老的福气。
小朋友说道:“宋之扬哥哥,你也会书法吧?能给我写几个字吗?”
宋之扬有些不自在地说:“我写的不好,真的。”
“没事,只要是你写的!你是名人嘛!” 就连小朋友都聪明的紧,知道现在字凭人贵。
老板拿来笔墨,宋之扬挥笔写就了一首小朋友钦定的李白的《将进酒》,溪月在一旁看着,心里惘然。
确实,他的书法不算上乘佳作,比起溪月还有一定距离,但潇洒自如,感情充沛,倒真有几分李太白醉后的狂放不羁。
见溪月在一旁看,宋之扬问道:“周溪月,你也要写吗?”
溪月笑说:“我的字一文不值,写来给老板增加草纸吗?老板,我也想请大名人也给我题字好不好?”
宋之扬难得露出羞赧之色:“你要我给你写字?”
“合影没意思,留个书法比较好。”
“那你给我写吧,你的字比我好。” 宋之扬不由分说的将笔递了过去。
溪月一怔:“你想写什么?”
“就,写我的名字?”
溪月想了想:“我可不知道你名字来源于哪句诗词?”
她用笔杆戳了戳圆润的脸颊,歪着脑袋去想宋之扬名字的来源。
溪月最终没想出来,只是在纸上写下了宋之扬三个大字,她微微侧头,一侧的头发如乌瀑一般倾斜下来。
“我写的还可以吗?”
他俯下身来,接过溪月手上的笔,提笔蘸墨,写下:
【可惜一溪风月,莫教踏碎琼瑶。解鞍欹枕绿杨桥,杜宇一声春晓。】
溪月轻声说:“你怎么知道我名字来源这里?”
宋之扬在国外长大,虽父母家人都会国语,但说到底是工科生,文科懂的少。说来也是好玩,他前阵子与二嫂聊天时谈到了溪月。二嫂是中国通,年幼时在中国长大,对中国文化极着迷,而且精通诗词歌赋,张嘴就把苏轼这首词念了出来,宋之扬这才知道溪月的名字来源于此。
他也侧过头去看溪月,两人呼吸近在咫尺。溪月能看到他深不可测的瞳孔,像一口深井,一眼望不到底,她坠的太深。如今想来,当初与林未泉在剧场里分别的记忆忽然清晰起来。
那双眼睛轻轻动了一下,溪月心里涌起一股奇异的感觉,就好像他刚才吻了自己,让她有种餍足感,李莎莎曾说他是三白眼,这种眼睛出美人却也出狼子野心,总之是凉薄的。
她凑了过去,想真正去吻他的嘴。
宋之扬却在这时往后退了一步,站起身子。
溪月一张俏脸涨得通红,她故作自然的细心收好两人合作的书法,笑说:“你一定要努力呀,哪天我要是穷的没钱花了,我就拿你题字的去卖了。”
宋之扬心里忽然一动,想到在很多很多年之后,当他们都各自成了家,有了不一样的事业,真正相隔在水一方时,他依然会偶尔记起这个画面。他曾在这个世俗的,热闹的,充满烟火气的地方跟第一次让自己心动的女孩一起写字。
那天他们平静的告别对方。溪月回到家里,不敢当着父亲的面发脾气表露负面情绪,她只是一如往常的卸妆洗澡睡觉,临睡前给爸爸做了银耳莲子羹,给阿宝喂了一包猫条。阿宝这次吃的有些吃力,好几次呛到剧烈咳嗽,却又固执地想去吃猫条。她在一旁怔怔地看着,心知小猫命不久矣,整个人陷入惶恐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