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 静静躺在地上的香烟,因为周雨不嗜烟酒,所以也认不出牌子。但是与烟头相距二十公分,孤零零躺在地上的那只手臂,他却觉得相当眼熟。 那是因为,会在这种地方穿着衬衫西服的人,本来就不会很多。 周雨看向洞壁,将手指插入深色的魔土中。如烂泥般软腻的土壤,触手时传来清晰无误的潮湿感。 他将手掌抽出。这下就不会错了,那顺着掌纹不断流淌的红液,跟魔土本身的红光是不会混淆的。 放眼望去,出租屋入口十步以内,全部都被鲜血浸透了。 他提着伞,一言不发地迈进屋内。 曾经发出粉光的旋转灯,此刻已经被某种巨力拍得粉碎,七零八**散了一地。因为这间屋子没有被魔土侵蚀,整个屋子都毫无疑问是被鲜血漆成红色的。没有一处死角,没有一丝空隙,将整个房间都填满的红,那绝不是在单纯把人杀死时形成的。 踏过鲜血积成的浅池,出租屋内部的景象终于完全展露出来。 并没有什么意外的感觉。 漫天弥地的,散发甘甜气味的红色,全都是品质新鲜的血液。然而,七零八落掉了一地的尸体肉量,乍眼看去就会发现严重不足,根本无法与染血的面积相匹配。 关于这一点,周雨也没有疑问。因为掉落在洞口处,还裹着西装衣袖的那只手臂,其断口处并非整齐的切面,而是深刻清楚的牙痕。 眼前这幕场景,多么像是野兽进食后留下的遗迹。 他静静地穿过走廊,走到拐角处时,俯身拾起一根绿色的长发。握住伞柄的手掌中传来悸心刺骨的寒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