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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 皮格马利翁(上)(2 / 3)

想忘也忘不掉了。”

罗彬瀚应和着称赞了宇普西隆这位学长身体力行的教育方式,但他仍不明白这和钻牛角尖有何关联。

“不是很怪吗?”宇普西隆说,“相比起我在教官那里遭到的训斥,还有训练时受到的损伤,萨法亚向我提出的只是个小小的教训而已。简直就不值一提。可是,相比之下,我反而对于败给他这件事念念不忘。”

“因为人家是柔弱的科学家。”罗彬瀚安抚地说,“一个科学家没有你们那样的力量,所以他们炸一两个宇宙也是很自然的事,不必觉得伤自尊。”

“不是那个原因啦!哎呀……虽然也不能说完全没有这方面的因素,主要果然还是因为萨法亚是我的熟人吧?比起教官讲的那些因为大意而不幸牺牲的战士,输给萨法亚这件事带给我的印象反而要更深刻。这就是说——真正的觉悟并非是从沉重的历史,而是从身边的微末之事而起的。”

宇普西隆的主张是正确的吗?或者那只是一种局限于弹丸之地的浅薄之见?每当罗彬瀚想起这件事时,命运魔女的影子就在他满腹思绪的角落里摇曳。耶娥为族群的命运负责,为伟大之事定轨,而她的阴影,她的同胞妹妹或女儿,巴姆,掌管的乃是所有渺小的时刻。为凡人细微的痛苦负责,为那些最终未能走入春日的东西负责。所有被抛弃的,被舍弃的,无关历史必然性的东西——而所有的这一切,塑造的乃是灭世的巴姆。这难道不也是她从微末之中觉悟出的灾祸吗?

继而,他又想到了陈薇的那双眼睛。他并不真的了解陈薇,就算他在心里反复对自己这样告诫,一个声音还是会对他说:像那样的一双眼睛不会觉察任何微末的尘埃。

“我们到了。”陈薇说。

他们并没有走出很远。早在离开自己的公寓以前,罗彬瀚已经从法克那儿拿到了一个住址,并被告知后半夜时就能在那里找到陈薇,因此他原打算在周围慢悠悠地晃上一阵子,熟悉熟悉如今这个有点不同的梨海市。两年半的时间不会改变路名,可是商户布局却变得很快。当他听到法克说的地址时,他以为陈薇准是住在某个旅馆里,或是供人租住的学生公寓。可是等陈薇把他领到了地方,他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店门非常狭窄,夹在主题书店与超市的中间,没有橱窗与偏门。如果站在街道对面朝这儿看,由镂空铁艺固定在细木板上的招牌恰好被一颗低矮却繁茂的行道树挡着。

罗彬瀚站在店门前,对它这糟糕的布局评估了快有半分钟。他觉得这家店简直就是命中注定要走向倒闭。它甚至连让供人歇脚的诱惑上都远远不如隔壁那个供应咖啡与烘培品的主题书店。可是它又的确尚在营业,因为他能瞧见里头有客人的身影。当然,他也没有忘记此处是陈薇的藏身之地。可那是否说明里头的客人也非等闲之辈?或者这也和荆璜住在他家里一样,只是凡人偶尔受到了陈薇的青睐?除了一心奔向倒闭的布局,没有别的迹象能告诉他答案。一时间他犹豫不决,想不清是否该这么走进去。

“罗彬瀚,你觉得这家店的招牌有什么问题吗?”陈薇问。

她显然弄错了罗彬瀚真正在关注的方向,而是上下打量起那两个在金属板上镂刻出来的花体字——枪花。

“名字挺好。”罗彬瀚说,“店主喜欢摇滚吧?”

陈薇好像并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她以一种老人怀念过去的语调说:“总觉得这个名字有剧院的感觉。”

罗彬瀚认为他们想的显然不是一个东西。

陈薇已经推开门请他进去。于是罗彬瀚表现得像个来寻新鲜的客人那样迈过门槛,一边靠近深处角落的柜台,一边对着墙壁和台架上的陈设张望。当他看清楚这店面的大概布局后,心中油然生出一种有点可笑的胜利感:他发现自己对于店名的理解可能是对的,至少比陈薇更接近店主的设想。

店内的空间很小,而且也很不合理。穿过前门的走廊后,两边的空间各自有一段延伸,得以塞下四五张木头圆桌。装修以木质为主,呈现出深褐色的基调,简洁而又缺乏个性。在这朴素的基调之上,各处桌上、角落、木板间隙里却装饰着鲜艳的红玫瑰,醒目得如同烛火。两侧空白的墙壁上挂着无疑是仿制的金属弹壳串,映出微微发青的暗黄色,奇怪地令罗彬瀚想起某些餐厅里悬挂的装饰用辣椒模型。

有两张桌子边已有客人。当罗彬瀚和陈薇走进来时,门边穿针织衫的女孩抬头心不在焉地看了他们一眼,又仔细地瞧了瞧陈薇。但那反应似乎并无深意,只是偶尔在街头撞见一个格外漂亮的人罢了。这样的目光罗彬瀚已在路上发现过很多次,而且也不止是陈薇,他同样注意到许多擦肩而过的人会扭头去看摆着臭脸的荆璜。可是,说来奇怪,他从未见过任何戏剧性的事因此而发生,仿佛大多数人只能看见一具以灵长类标准而言合乎心意的身体,却看不见那摇曳扭曲的火光,或是那可怖的眼睛。人所能看到的只有美,但也不过是相当有限的美。而美,在一具以猿猴为基础的身体上再怎么拔高,也不过是吹嘘多于实质。凡人所爱的美是追求功能性与稀有性的低级趣味。

罗彬瀚把视线从桌前的玫瑰上移开。这些花太过娇艳,让他疑心是折纸或布艺的作品。而布艺常常令他想到谢贞婉。谢贞丸当然不做布艺,但是挑选的服装总是样式精妙,时尚中具有古典风情。她其实在很多方面颇有品味,而这令罗彬瀚觉得万分疑惑。超人的敏锐与可怕的愚蠢竟然可以如此共存在一个人身上。

远离入口的角落里,另一位顾客背对他们坐着。自罗彬瀚进门以来,他始终在一台笔记本面前忙忙碌碌,噼里啪啦地编写某种文档,对新来的客人毫无兴趣。罗彬瀚没法准确判断他的年龄,只能看出他个头挺高,皮肤苍白,稍稍有点驼背的习惯,长着头凌乱卷曲的红发。头发不太像是染的,也许是天生的红发基因。确有这种可能,因为他肯定是个白种人。

在梨海市,外籍游客既不多也不少,人们不会每天都在街道上都撞见一个金发碧眼的背包客,可是如果偶尔在地铁车厢里碰到,也不会有谁去盯着不放。此刻这个红发的男人显然就不希望有谁去打扰他。在他穿着的深黑t恤后背上甚至干脆印着宋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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