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私人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这也是一个国家资产阶级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 否则,若是和前清、前明一样,一个小小的知县就能让家产几十万的大商人灭门破家。 那资本还敢光明正大的在市场上流通吗? 但与此同时。 一个过于独立的法律体系。 又在对付大明帝国的内部敌人的时候过于软弱。 法律,应该为皇帝,为国家利益服务。 这是每一名法官,甚至是律师都必须知道的事情,当然了,这个法律体系在表面上必须要是独立,而且公正的,必须是能在表面上抱回所有人的法律体系。 否则,资本保准被吓跑,谁还敢来投资啊。 朱皇帝现在是处在“既要又要”的两难阶段。 打个比方。 在历史上。 沙皇俄国的那些造反派们,包括伟大道师和雌父都被沙皇的执法部门给逮捕过。 如果沙皇的执法部门知道对于这些威胁到沙皇帝国的敌人不能讲究什么程序正义,直接安插个什么罪名在这些人身上,证据什么的也不需要讲究,把他们统统宰了。 这样就能保证沙俄的江山铁桶万年吗? 似乎 也不可以。 沙俄覆灭的根本原因,不是沙俄的官僚体系不够忠城。 问题。 是多方面的。 而最大的问题在于,沙俄的农奴、工人们的生活水平太差了。 时刻处在生存威胁的边沿。 这才给了革命以突然。 沙皇的鹰犬哪怕再卖力。 恐怕也维护不了底下烈火油烹。 “皇上,要起立了。” 罗芳伯在朱皇帝耳边低声说道。 原来已经要宣判了。 现在大家都站了起来。 朱皇帝现在是微服私访,可不能摆皇帝的架子。 所以也跟着站了起来。 裁判长不经意间看了看朱皇帝的位置,大声说道:“本庭经过合议,被告黄牧,贩卖鸦片之指控,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被告人吸食鸦片、私藏鸦片之罪名,证据确凿,本庭予以宣判:依据【刑法典】第8章第17条、第22条之规定,处被告黄牧,拘役一年,或罚款30000元之处罚!” 裁判是公正的。 裁判官也很能办事。 但是朱皇帝却不怎么满意。 或者说。 在他看来。 对付漕帮这种有工会性质的团体,最好的办法就是借助此案,大办特办,把这个帮派连根拔起! 不过 朱皇帝也想的有些眉目了。 后世的米帝、欧洲等国也是资本主义国家。 为什么他们的工人没有什么造反的动力呢? 也许,问题并不只是在于法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