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的补习时间已经过了,李承美歪着头坐在椅子上,用手敲着摊在面前的那一摞厚厚的复习资料。郑煜诚悄无声息的进到房间来,结果把李承美吓了一跳。 “哥哥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对了刚刚进门的时候,我妈妈她有对你说什么吗?”李承美几乎一动不动的盯着郑煜诚,郑煜诚则默默的摊开练习册,就连回视的眼神也和往常没有任何差别。 “该第73页了,来,从基本上看反比例函数要比其他方法更好用。如果我们用这一套方程式来解的话,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给李承美补习算是发了笔横财,郑煜诚便把视线全都集中在书本上,李承美则不同,她开始上上下下的打量起郑煜诚。 “哥哥,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你也像刚刚对我妈妈那样戒备对吧。” 真是个坦诚的女孩子,郑煜诚笑了笑,很快便若无其事的翻到了下一页。 “刚刚那道题,我把做法和详细的几个点都给你标注好了。你等下再看一看。接下来这道题运用的是积分换元法,但凡是这种类型,只要你记住最基本的公式,就可以避开题目中的陷阱。” 夏天的阳光深深的渗进到前院茂密的树丛里。似乎正因如此,室内的气氛比起户外面更加显得为安静清闲。 “这道题我其实知道应该怎么解,不过哥哥你想知道我刚刚是因为什么才溜号的吗?” 承美用那种死鱼一样的呆滞目光让郑煜诚产生了一股冲动,然后孤独横亘在两个人之间。沉默了一会儿,郑煜诚转过头,李承美却仍然凝视着他。 “我在想遇到头狼那天,那种磨难应该是上帝为了让我和你相逢而故意设置的。” “我倒是觉得三倍工资才是上天给我的机遇,就因为你不断的以报答为借口满世界的找我,我已经被所有兼职场所拉进黑名单了。不过还能讨这口饭吃,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两个人不约而同的凝视着对方,郑煜诚的脸渐渐扭曲起来,他应该是想纯心刺激李承美吧。眼眶有些湿润,但承美还是面带微笑的错开他凌厉的眼神。 “哥哥要不你也来颗草莓吧,妈妈刚买的很好吃。” 郑煜诚直接用更凌厉的眼神拒绝了她。 “在所有的食物里面,我一直都觉得草莓是最好吃的。” 尽管在他面前强作欢颜,可郑煜诚觉得她的内心一定很孤独。 “哥哥你干嘛用这种眼神看我,我是不是比初见时漂亮啊?” 虽然素面朝天,可承美的脸上一点瑕疵都没有,她对着满脸黑线的煜诚开心的仰头笑了起来。 但这却只是承美的一厢情愿,就算她再自信,再自负,也不会像女神宋珠铉那样远近闻名,因此郑煜诚并不能将她从眼中挪进心里。 “承美啊,看在时薪的份上,我们就学会儿习吧,行吗?别忘了因为贪玩你已经落下很多年的功课了,就算是为了顺利毕业,或是单纯看在你父亲赚钱不容易的份上,你也要在短时间内都补回来才行。”郑煜诚的口气有些强硬。 “我也想快点进益,只是哥哥你没有发觉我正在生病吗?我的额头很烫啊,你应该能看见吧,红红的。” 见郑煜诚始终无动于衷,李承美拿起桌上花瓶里插的玫瑰,嗅了嗅,然后一脸惋惜道。“怎么一点味道都没有啊。”随即她再次靠近玫瑰,轻轻闭上眼睛,睫毛轻颤着,湿润的唇吸引着玫瑰也在无形中诱惑着他,他的心怦怦乱跳,就像有一头小鹿在乱撞那样,那一刻郑煜诚真担心猛烈的心跳会传到她的耳朵里。 那一眼后,郑煜诚其实没有勇气再看她,便把目光移到了一旁的窗户上,不料承美手中的花瓶上恰好朦胧的映出煜诚忸怩不安的脸。于是她便装做看花的样子,观察了他许久。 “哥哥你怎么是这样的表情啊,很奇怪哎!” “你才是最奇怪的那个人吧,大家都说光是看你在校运动会的表现,就觉得你是精力充沛的女孩,为什么这么容易生病啊?” 果然不出所料,郑煜诚开始时不时的回看着她,承美自信的盘算应该怎样能快速取得他的好感。 “医生说是因为我嘴巴太大,嘴唇又不爱闭合的缘故,所以每次感冒都会犯扁桃体炎。哥哥你要再帮我确诊一下吗?看看还有多久会好。”承美神经质的将张大的嘴巴凑到郑煜诚面前。 “还是看看下一个题目吧。”郑煜诚惊讶极了,他尴尬的道。 “煜诚学长,嘴巴很大,嘴唇又不爱闭合的话在kiss的时候会不会比较有优势啊。” 承美带着几分羞涩向他慢慢凑近,她虽然顶着一张可爱的脸,但浑身散发的非凡气质却比姣好容颜更有吸引力。 一时间,郑煜诚的心情比脱掉汗湿的衬衫还要焦急,他不假思索的站起身背对着她,并在心里不断的克制自己,和承美之间不能超越兄妹之情。 李承美不知所措的跟在郑煜诚的身后。 望着煜诚故作淡漠的样子,她忍不住扑哧笑了。 “真是的,拜托你在请别人帮你补习之前,先想一想你毕业后究竟要做什么样的人,行吗?!”这一次,煜诚对她怀着满腹的抗议和愤怒。 “你就这么好奇这个问题吗?那好吧,我只是想做煜诚哥的妻子,哥哥你有胆识又有魅力,和你在一起一定会超级幸福的。” 承美微笑着说,煜诚却一直摸不透她那个笑容的含义。就在他准备转移话题时,嘴巴却像被胶水粘住了似的,然后他的脸腾一下子就红了。 “哥哥你的脸色就和我桌子上的那盆草莓一样红,现在应该也很烫的对吧。” 承美夸张的嗲声,让煜诚感到没来由的温润。看着她充满活力又近在咫尺的笑脸,郑煜诚有些沉不住气了。 “喂!年纪轻轻的丫头怎么比男生还痞气?” “那是因为我真的超级喜欢煜诚哥你啊!就像吃章鱼时,被触角黏住喉咙那样,喜欢到可以麻痹住中枢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