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矫情书院>都市言情>年代文女配重生后踹了男主> 第七十八章 卫锦城的未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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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卫锦城的未婚妻(1 / 2)

正在厨房忙碌的高澍见她又回来了,脸色还不太好,担心道:“怎么了?脸色突然这么差。”

“阿澍,我有点儿不舒服,头晕。”

“好好的怎么突然头晕了,让我带你去医院看看。”

夏琳突然拉住他道:“可能今天早上没吃饭的事儿,昨晚都怪你。”话后夏琳出现了一抹娇羞,来掩饰着心里的恐慌。

高澍笑道:“怪我怪我,下次不这样了。那你先躺床上休息一会儿,我去给你沏碗红糖水。”

“嗯。”

夏琳上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薛家念,刚和高澍离婚的时候,她跟了卫锦城,可她没想到卫锦城是有老婆的。

跟着卫锦城的第二年,她怀孕了,可薛家念也怀孕了,为了能留在卫锦城身边,她用了些手段,把薛家念的孩子给弄流产了,还生了场大病差点死了,正沉浸在喜悦中的她却被突如其来的卫锦城打了一顿,还被卫锦城打得流产了,也就是这次让她此生再也怀不上孩子。

她没想到之前对她百依百顺的卫锦城,会突然对她这般绝情,她以为卫锦城不喜欢他的原配妻子,结果她错了,卫锦城不但很喜欢她,而且把她保护得很好,而自己就是卫锦城让高澍难堪的一个工具罢了。

当她卫锦城目的的时候,已经晚了,之后的日子,就更不用说了,她被卫锦城教训了一顿,直接赶出了他的家,身无分文。

她想去找高澍,可又觉得没脸见人,就带着东西离开了西城,可惜老天还嫌她不够惨,居然路上遇到了人贩子,居然被狠毒地卖到了偏远的山沟里。

在山沟的那两年,是她人生最黑暗,最无助的两年。

也就是那个时候,她突然醒悟,后悔了,后悔不该那么无情地对待高澍,后悔不该狠心地抛弃自己的孩子,后悔自己不该嫌弃高澍。可已经为时已晚。

那两年,她想过逃跑,而且每天都在逃跑,可惜每次都跑不出那延绵大山,被抓回来的下场很凄惨。

转机是在两年后,买她的那个男人国外有个亲叔叔,在那边没有继承人,所以他死的时候把一套房子和一笔钱留给了他。

所以她就跟着那人去了国外,男人满心欢喜地到了国外,继承了房产,得到了一笔不小的钱,可他们在那边语言不通,做什么事儿都麻烦。

可男人为了面子,就是不打算回国,拿着那些钱整天挥霍,买衣服,吃各种没吃过的东西,后来胆子大了去逛酒吧,就算语言不通,有钱就能进。

从酒吧回来喝得醉醺醺的,就拿她发泄,她几乎两三天挨一顿打。

后来钱越来越少,他就让她出去挣钱,她一个农村来的女人,初中文凭,有没有合法的居住证,能做的只有刷盘子洗碗的活儿。

两年后,入不敷出,男人又喜欢上了一个金发女郎。

整天在外面鬼混,刚开始一天不回家,后来两天,再后来直接一个星期。再再后来,他就再也没见过。

五年后,那边的警方给了他一个死亡证明,具体怎么死的她也不知道,只知道被发现的时候,人已经腐烂了,从他身上发现了家里的地址。

男人的死让她很开心,她不但得到了一套房子,还永远地摆脱了男人的暴力。

而她也在那个时候,要被遣送回国,老天是眷顾她的,她经常打工的店铺,老板是华国周边的一个国家,家里正好举家回国,他们两口没有孩子,见她不错,想要收到做干女儿。

于是她把房产变卖后,就跟着老夫妻二人去了他们的故乡。

到了那里,她一边跟着老夫妻经营餐厅,一边上成人技校,学会了设计衣服。

十年后,老夫妻双双离世,她变卖了餐馆,用这些年来攒下来的钱,开了家服装厂。

厂子有些起色后,她才踏上回华国的路程。

那时候的他们,已经人到暮年,回来后她才发现,高澍竟然成了有名的企业家,而且还是单身。

她以为自己可以再续前缘,可惜没等到两人共度余生,自己就来到了这里。

夏琳兴奋了好久,自己上辈子也是看过许多这种年代的,什么穿越大军,重生大军的,穿越必带空间什么的。

她验证了一个月,可惜自己并没有空间之类的,但能知道以后社会的发展,还是让她很有优势的,想着上辈子没能和高澍一样考上大学,早早地怀了孕,才是她人生灰暗的开始,所以这辈子她偷偷学习,等到高考的时候,一定要和高澍一起离开。

至于陆静秋,想着她上辈子的凄惨样儿,夏琳觉得自己不用做什么,她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可惜,那晚该发生的事情,竟然没有发生,这让她困惑了许久,一直到她妈生病去世,她觉得,可能是她的蝴蝶效应才让陆静秋逃过了那一劫,虽然她和上辈子有些不同,但这辈子还是不会得到高澍的回应。

倒是卫锦城,上辈子要不是他,自己又怎么会遭受那些非人的待遇,以至于远离高澍和孩子们几十年。

回来西城后,她特意找了人跑去了卫锦城的老家,卫锦城喜欢什么,那她就毁了什么。

可那人回来后明明告诉她,人已经死了的。

现在是怎么回事。

相对于夏琳的思绪久远,陆静秋和薛家念倒是没有太多顾虑。

薛家念心中坦荡,租这里的房子,确实有些目的,但对于夏琳想要害她这件事,一直是个谜团,她得查清楚。

陆静秋一路上则是想的她的好姐妹,想要开口问,但又怕太过突兀。

最后还是薛家念打破了两人的沉默:“陆同志,你是怎么认识我家锦城哥的?”

“啊,我不认识。”

“.”

“我的意思是,我和他不熟,但知道他是我们军区最受欢迎的男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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