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九头蛇)的监管下,充分地学习了应该如何当一个现代人。 “如果不想的话,那就自己滚出去。”狼先生表示。 “唉,你明明知道我就只认识你——看在我都主动和你走的份上。”红发青年自觉地走进了吧台之中的位置,将那个巨大的乐器包放在一边,熟练地拿起一瓶酒,如何随意地调了起来:“你怎么做到的?” 黑发红眼的男人没有说话,微卷的黑发落在他的额前,红发青年将一杯调出来的红色酒液推到了黑发男人面前。 红发青年趴在把台上,抬着头透过艳红色的液体看向自己的友人:“你怎么还能活着?我不应该杀死你了吗。” 说着这句话的时候,红发青年嘴角的笑意依旧存在,他看起来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 背对着这边的路人酒客微微侧过头,注意到了他们之间的谈话,然后和自己酒友的谈话交流声也不知不觉变小了一点。 两个酒鬼互相使个了眼色,不知不觉都开始偷听起了吧台的对话。 然而对话却没有继续了,红眼睛的那个人背对着他们,所以两个酒鬼客人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样的表情。 反而是红头发的那个叹了口气:“既然你不想说的话……” 对话在这一刻结束,但是偷听到这个的两个酒鬼,却在离开这家酒吧之后,还是忍不住谈论了起来。 “我该不会听错了吧?红头发的那个杀死了老板?” “没听错,我也听到了这个!这可真是——但是这可是哥谭,还有什么不可能的?说不定只是气话。就像我上次不小心推了你那次。” 两个人在哥谭的夜晚之中这样交流着,根本没有注意到他们的上空闪过的一道影子。 酒鬼们的交流被路过的斯蒂芬妮听了个碰巧。 所以当夜晚夜巡快要结束之后,斯蒂芬妮在和红罗宾的单独频道闲聊时,也说起了这件事:“现在听到这些死死活活死而复生什么的,我竟然一点也不意外了。” “就是好像那两个人长得不错?我有点好奇了。而且听说那个酒吧的老板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吸血鬼一样,还是红眼睛——真不知道是不是什么新的噱头。” “红眼睛?”提姆注意到了重点,他转而问道:“哪里?” 斯蒂芬妮立刻就意识到了,自己无意中听到的情报或许会给红罗宾一点帮助,她仔细回忆道:“他们没有聊起这个——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他们当时所在的位置,你应该能确认是哪一家的地下酒吧。” 斯蒂芬妮将坐标报给了红罗宾,而红罗宾向来足够仔细,他并不打算直接去酒吧调查,那很容易打草惊蛇。 他得先确认这份情报的来源是否真实,毕竟斯蒂芬妮只是偶尔听到的只言片语。 只是在他确认了那两个酒鬼的身份之后,红罗宾却只发现了两具尸体。 两具被残忍杀害的尸体,刚找上门的红罗宾踩在窗台的位置,看着满房间的血腥,抿了下唇。 哪怕根据他的调查,这两个酒鬼可以说是死不足惜,但是他依旧还是…… 只是这两个人的死亡,反而确认了一件事,就是那家酒吧,果然有鬼。 红罗宾先是调查了一下那家酒吧,那家酒吧几十年前就已经存在了,但是店主却更换了很多人,酒吧鱼龙混杂,店主到底是谁有时候都是一件不确定的事情。 但是这些店主之中,完全没有一个人的特征和红眼睛对得上。 而店名“感染”,也带着一种哥谭市的幽默感。 提姆最终还是决定自己前往一次。 他给自己进行了伪装,增加了自己的身高,带上了用于掩盖的眼镜和假发,换了一身随处可见的哥谭混混装束。 只要提姆想,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和任何人表达示好、表达友善,他调查找到了一些酒吧常客,几句话混入他们的其中,然后跟着一起进入了I酒吧。 他就像是随处可见的客人,根本不会吸引来太多的目光。 所以正站在台上热舞的红发男人,也压根没有注意到他。 提姆的表情在看到酒吧内的场景之中,平静地点了一杯酒,看向旁边刚认识的朋友:“这是这里的常规表演吗?” “可是我听说——这里似乎是更偏向安静的那种?”为什么原本在评价之中以幽静高雅(哥谭式的高雅)为招牌的酒吧,现在……正放着刺耳的摇滚? “哦,不知道,可能是店主想换风格吧?”这位客人压根不在乎酒吧的风格,他只是想喝酒而已:“反正他长得又不丑,不至于辣眼睛,还能下酒——嘿!再跳一个!” 在他们聊天的时候,台上的表演已经结束,而酒吧内部的欢呼看起来让红发的男人非常享受,他高举起那个麦克风,高兴说道:“今天——全场——我请!” 欢呼声响彻屋顶,而提姆似乎看到了酒馆主人的恐怖目光。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这家店根本不是这个红发青年的,而是别人的,而他——作为一个老古董,也根本没有现代货币才对。 希望他过去留下来的资金足够报销这一切。提姆在内心没有多少情绪地开了个玩笑。 在看到红发男人的时候,提姆就立刻分辨出对方就是资料上所说的尹凡科·奈特了。 美国人过去的姓氏其实也和当时人的工作有关系,甚至还有居住的地名、对动植物的喜好作为姓氏的。就比如Archer就是弓箭手,Kent就是肯特郡,还有Wolf的狼。 甚至还有谁谁谁的儿子——就比如格雷森的Grayson,曾经就被玩梗变成了小灰的儿子。 所以瑟维玩的姓氏谐音梗,其实并没有太过突兀。 在听到尹凡科姓奈特的时候,某种意义就是在告诉其他人,他的先辈是骑士,或者按照时间来猜想,他自己就是一个骑士——在过去。 只是,他以为,所有来自过去的人,尤其是骑士,都会和美国队长一样,标榜着上一个世纪的价值观,会比现代更加……传统一点? 不过仔细想想西方过去的历史,好像有这样的性格,不是什么意外的事情。 红发青年在酒吧的舞台上快乐唱歌跳舞,生动形象的表明了人和人性格之间的区别。 提姆的目光还注意到了被随意放在一边的乐器包,提姆想了想,用着伪装的声音在客人的位置上高声喊道:“要不要弹一首啊,小哥!” 他的口音带着混混一般的腔调,任谁也认不出坐在这里喝酒的是红罗宾。 红发骑士显然是听到了这句话,他拿着麦克风毫不犹豫地说道:“我只是拿来耍帅的,我根本弹不来!” 酒吧之中笑声响起,不过就在下一秒,红发青年表情一变,他立刻拔掉麦克风的插头,把已经丢到地上的黑色马甲重新套好,把东西堆积到一边,房间里再度传来的是优雅平缓的老式留音机的音乐。 在红发青年将头发绑好,垂下眼拿起酒杯之后,一个正常的酒保就这么出现了,完全看不出之前载歌载舞的模样。 一个摇滚酒吧,瞬间变成了一个安静的清吧。 提姆注意到,吧台后面的木门被推开,一个戴着眼镜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