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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字(1 / 2)

让余晖后悔的是她没有带什么衣服到学校里来,她就一个行李箱,冬天的衣服不禁装。现在行李箱里也就只有一件黑色的长羽绒服。屋漏偏逢连夜雨,早晨醒来就开始在下雨。

10点多的时候停了一会,就又开始下,气温连降好几度。穿着羽绒服背着书包很是笨拙,余晖就揣了一本英语单词本和钱包,一下课就飞奔出去。

下雨的时候像她这么拼命去赶公交车的少了很多,余晖很幸运的挤上下课后第一趟去往市中心的车。但同样路上的车辆超乎她的想象,下雨天又堵,往常20分钟就能到的,今天硬生生花了40分钟,都赶上她回一趟乡下。

天空一片阴霾,寒风乍起,余晖撑着伞在站台环视了一下四周。口袋里的手机震了震,她拿出来看到是陈阳发来的信息。

陈阳:上天桥,这边直通商场的二楼,我在入口等你。

余晖抬起头,往二楼入口处望去,视野被桥身遮挡住了。她小跑着上桥,穿桥而过的寒风凛冽,她拉起帽子戴上,一边走一边抖掉伞上的雨水。

掀开入口处的帘子,看到陈阳就坐在墙边的长椅上,他穿着白色的高领毛衣,外面是一件深色的牛仔外套,配浅色的牛仔裤。肩上背了个书包,手边放了个白色的纸袋子和一杯奶茶。

他看到余晖进来便起身走了过去。

余晖站在原地,一瞬不瞬的看着他,身姿挺拔,英气逼人,走路带风。原来色授魂与并不一定指女性!

陈阳走到她跟前,将手里的奶茶递给她。

余晖双手接住,杯身握在手里十分的温暖,她问道:“你不冷吗?”

陈阳回答:“不冷,我毛衣里面还穿了两件。”

余晖咬住吸管,果然瘦的人为所欲为的穿衣服,她顿时觉得还在喝奶茶的自己无比的罪恶。

“特意买笔墨是忽然想练书法吗?”余晖问道。

“群里的学长们有一个休息室,差一些装饰画。等画到了要题字,我已经好久都没有写字了,先找找感觉。”

余晖惊讶道:“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还会写毛笔字!”

“我五岁就开始练,但是人就比较懒,也没写成什么样。主要是我一手硬笔字太烂了给人一种错觉。”

陈阳那一手硬笔字余晖确实是不敢恭维。

陈阳文采比较好,他的作文经常被当做范文来念,由于他的字别人很难看得清,只得他自己来念,他自己念的时候经常卡顿,乍一眼他自己都需要点时间分辨。

两个人聊起一些初中的糗事,说说笑笑地悠闲地想烤肉店走去。

吃完烤肉去挑毛笔,笔的价格从一二十至一两百不等,当然还有更加高级昂贵的。

陈阳一边挑选一边给余晖解说每一种笔的大概直径与出锋,适合练习的字体。

“我先跟着我外公练的楷书,你也知道我这个人一身反骨,当时就觉得瘦金体飘逸灵动,观赏价值远在行楷之上,就开始一个人瞎练,也有个七八年吧。你是不知道,刚开始练瘦金体的时候我外公差点没把我手打断。”

“为什么?”余晖问道。

“他觉得这种字难登大雅之堂,练这种字纯属是气他。他不让我练我偏要练,不过长久的楷书功底给我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学起来也算是容易。”

陈阳挑了两根毛笔,一根适合写瘦金体,一根适合练楷书。要结账时看了眼身边的余晖,又返回挑了一本中国画的白描本,顺手拿了一瓶墨水和一沓稿纸。总共198。店长还赠送了一个塑料的小墨碟。

“想试试吗?”陈阳问道。

余晖抬头,眼神里的询问逐渐变成喜悦,陈阳环视四周,看到走廊对面的奶茶店外面有桌子和高脚椅,“你先去那边等我,记得点杯奶茶。”

陈阳拿着毛笔去了洗手间,余晖去店里面点了一杯鲜榨橙汁,然后坐到外边的高脚椅上,将白描本拆开来,不想里面还夹了一枝极细的勾线笔。白描本里是花卉的线稿图,特别适合毛笔初学者用来练控笔。

隔了有一会陈阳才从洗手间出来,他拿着已经泡开的毛笔回来。抽出一张稿纸平铺开,将墨倒在墨蝶里,用毛笔蘸了墨之后偏头问余晖:“写什么呢?”

余晖看的专注,被他忽然的发问给愣了一下,“就写山山而川,不过尔尔吧。”

陈阳微微挑了下眉,感慨道:“越是简单的字越难写~”

可事实并不想他所说的一般,他的笔锋凌厉,行迹瘦劲,笔画细劲尖削,顿挫有致。

而后他又写了一句: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除了他时常露出的开朗阳光的笑容,还有他写字时沉静而专注的眉眼,这些都让她为之心动。在她眼里这个人有无限多的优点,正因为这样,她感觉到自己对他生出的占有欲。

从无所谓他会不会跟自己在一起到想永远拥有这个人,随着时间不断深刻,贪念由此而生。

“你再盯着我真的要脸红了。”陈阳无奈,任他多么专注写字,左侧一直有一道从未离去的目光,灼热得似要将他的脸烧穿了似的。

余晖尴尬地笑笑,目光愈加的肆无忌惮,“反正是我的,我看看怎么了?”

这句话让陈阳无法辩驳,他抬手揉了揉她的后脑勺。

“对了,刚刚买笔墨的钱。”余晖从她的小钱包里拿出两百块钱想要放进他的书包里,但是被陈阳截住了,“用不着。”

“不行,如果这是作为我们俩共同的兴趣爱好那就要从恋爱基金里出,大不了用完了我们再放进去不就好了。”

恋爱基金?陈阳疑惑,刚想问。余晖立即扭头望天,是害羞无疑。

陈阳回想了一下八成是那个新年红包,于是拿起手边卷着的两张毛爷爷,叠好放进自己的钱夹里。

“我来教你写毛笔字吧。下次送你一支专门练小楷的,女生写簪花小楷特别漂亮。”

书法与篮球是他的爱好,甚至说是习惯。他与一群兄弟有共同的爱好,与余晖也有共同的爱好,但这两种感觉是不同的,是火与水,亦或者说是骄阳与夕阳。前者奔放炽烈,后者静谧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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