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了不出声?”
陆佳宜有气无力道:“好累啊。”
他听何敞说了,一周要约陆佳宜打两次羽毛球,她那个堪忧的技术,经过几周特种兵训练后,逐渐达到水准,就是体力经常透支。
金煜对此不无意外,她本就是懒惰的性子,能让她按时按点去运动,也算何敞有魅力。
“搞不懂你,人前积极配合,人后抱怨喊累。”
陆佳宜活动着肩颈,不以为然道:“你懂什么?我的目的是和他约会,从中观察一些细节,来判断我们到底合不合适。总不能每次都去做看电影吃饭逛街,这种毫无营养的事。”
她也知道自己的喜好毫无营养,金煜嗤笑一声摆正头:“那真是为难你了。”
陆佳宜并不介意被他嘲笑,带着倾慕之色吐露道:“接触到他的喜好,我才发现何敞真是一个挺有魅力的人。”
金煜忽然意识到,她已经不再把何敞当做男同学,而是一个好感攀升的男人。
刹那间,滋生于篮球场上的不适感又莫名其妙攀回心间,他掐着指尖快要熄灭的烟头用力砸出窗外,带出一股嗤之以鼻的情绪。
“看不惯你们这种没长嘴的人。”有意思就上,拉拉扯扯,没完没了。
她却不恼,反而心平气静道:“反正我跟你不同,你是一见钟情,我是日久生情。总之在我这里呢,好的感情需要时间沉淀。”
金煜第一次见陆佳宜如此正经,也是第一次听她表达自己的感情观,她在他心中从不是一个心思细腻的女孩,反而一直冒冒失失。
可她也有认真对待的时候,他仿佛又看见在高考前夕对他信誓旦旦的陆佳宜,她说自己虽然不能如愿报考音乐专业,但一定会考去她喜欢的城市。
于是,她去了南城,他去了北城。
四年里,他们只有前两年寒暑假见过几次,往后两年间未曾碰面,也鲜少联系。
时间能带来哪些变化?
尽管此刻的陆佳宜依旧没有改掉七零八碎的小毛病,可心智较比以往却成熟许多。
她已经不再是金煜能一眼望到底的女孩,她似乎也多了很多不为他知的另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