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昭去大队拿农具。
他刚转身,听见有人喊他的名字。
程昭一回头,就看见陈今驰在冲他挥手。
不仅如此,陈今驰脸上还带着笑,程昭险些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明明昨天陈今驰和他妹还在赶他走,怎么仅仅是过了一晚上,陈今驰就变了态度。
陈今驰昨天明明很不待见他的。
陈今驰在大队看了一圈,最后看见了程昭,他眼睛一亮,然后跑过去,直接哥俩好的将手搭在程昭的脖子上面。
“这不是程昭吗,起的真早,不愧是咱们村最勤快的人?”
明明是夸人的话,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陈今驰这个全村最懒的人最里面说出来,就觉得那么不对劲。
程昭沉默一秒,然后说道:“昨晚才见过。”他就差没有明着说,昨晚上你见我也没有这态度,程昭有些怀疑,难道自己出现了幻觉,昨晚上自己根本没有去过陈家。
陈今驰一脸你说什么呢的表情,然后道:“我知道,我又没有说好久不见,对了”
陈今驰一边说着,一边看向周围,然后鬼鬼祟祟的小声说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去?”
程昭差点没有发应过来,他下意识说道:“去哪?”
陈今驰:“猪啊!”
程昭:我觉得我被骂了,但是没有证据。
这件事情不是小事,程昭也不想让所有人知道,现在大家都过得是苦日子,要是这猪是村里面弄的,分到自己头上肯定都是肉丁了。
程昭昨晚上想了一晚上怎么办,今天正打算要不还是放弃吧,没有想到陈今驰改变了注意。
他看了陈今驰,同样小声的说道:“你不是说不去吗?”
他还记得昨晚上陈今驰想都不想,直接告诉自己不去。
陈今驰此时此刻一点也不觉得不好意思,脸皮是什么,能吃吗,能给他妹挣面子吗,都不能。
他说:“昨天是昨天,今天是今天。昨晚上我想了一晚上,觉得还是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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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小花很不开心,因为昨天上,她和她哥说话的时候,突然知道了一件事情,就是陈安安他哥和孙美春换了干活的地方。
现在孙美春就和她哥在一起干活。
程小花为此,一晚上都没有睡觉,她在想要怎么样让她哥避开孙美春。
上辈子她哥的不幸,就是从遇见孙美春开始的。
程小花想了半天,然后想的办法是,让陈安安他哥和孙美春换回来。
但是没有想出来怎么样才能让两个人换回来的办法。
因为想了一晚上,所以程小花今天起晚了。
她起来的时候,她哥已经做完饭吃完走了。
她抱着馍馍饼,啃的嘴巴发麻,嘴里没味,心里面想着这苦日子究竟什么时候到头啊。
七十年代的馍馍都是杂面的,拉舌头。
她想到上辈子,忍不住一把辛酸泪,想她程小花,新世纪成功女性,独立女老板。出门轿车接送,手底下直接管理上百人,平日里面应酬虽然不能说顿顿山珍海味,但是起码有肉啊。
程小花都不用数她多少天,只觉得半辈子没吃过肉腥。
程小花越想,就越觉得嘴里面的馍馍没有味道。
她叹了一口气,然后三下两下将嘴里面的馍馍咽下去,噎的直翻白眼,好不容易咽下去了,然后起身,心中想到,没有关系,吃不到猪肉也没有关系,只要她努力,家里面肯定会越过越好的。
她哥这辈子肯定能一下子就考入大学。
她程小花这辈子,肯定是比上辈子更厉害的女强人。
女强人站起身,决定开始一天的工作。
捡粪大队今天依旧是常驻成员组成。
大队长程小花清点人数,发现无论是孙成才还是陈安安都没有来。
张建国第一个举手说道:“大队长,我们小队今天缺一个人,还是孙成才。”
程小花一点也不想要带着孙成才,她眨眨眼睛,然后说道:“他肯定不想来了。”
张建国觉得也是这样,他还打小报告:“孙成才干活一点也不认真,每次我们干的时候,他都玩。”
王家两个小的,听见之后,说:“安安姐就很厉害。”
“她从来不偷懒。”
两个小孩平日里面和陈安安玩的好,这个时候不忘说陈安安。
程小花也是这么觉得。
虽然陈安安的哥哥很懒,但是陈安安就很勤快。
特别是昨天捉鱼的时候,陈安安比谁都快。只是比程小花这个大队长慢一点,但是程小花并不觉得陈安安不如自己,她觉得自己是一个成年人,比小孩子快是应该的,但是陈安安是个小孩子。
能有这个结果就很了不起了。
程小花这个大队长十分满意。
她说:“安安确实是很厉害。”
“那我们还要不要去找安安姐?”
王家小孩扬声问道。
程小花还没有说话,余光就看见不远处有一个小身影。
陈家条件不好,住的偏,在村头。相同的,程家条件也不好,在村尾。
陈安安早上一早上就往这面走,走了好久,才到程小花家里。
村里面有很多“捡粪小队。”
但是陈安安没有熟悉的。
其中两个小队,一个陈安安不熟悉,另外一个有她讨厌的孙家的小孩。
孙家老太太总说她哥哪里哪里不好,孙家的小孩子听了之后,学着老太太也说。
不仅说给陈安安听还说给村里面的其他小孩子,陈安安一点也不喜欢他们,自然不能参与他们的小队。
陈安安想来想去,还是和程小花一个小队吧。
她决定了,让她哥离程小花哥哥远一点,这样她哥就不会被人说了。
但是她哥不能输给程小花哥哥,于是她决定,要接近程小花,学习一下怎么样才能让自己哥哥变勤快。
程小花的哥哥就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