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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樱桃(2 / 2)

是多等两日的事情。”

姜云捏紧了拳头,“我就说你们不会放在心上吧!父亲还说我以后再不能碰酒了!气死我了!”

声音有些大,那找她的侍女一下子站直了身朝这边望,“小姐?”

姜云立刻捂紧了嘴巴,睁圆了眼睛盯着白祝余。白祝余立刻会神,他拍拍衣服站起身来,那边的人立刻行礼,“白公子。”

白祝余瞥了眼仍旧蹲着的姜云,“你在找什么?”

“奴婢在找小姐。”

“我方才一直在这练剑,练累了便在此处歇息着。”

模棱两可的话成功让侍女以为自己惊扰了府上贵客,连忙行礼道:“奴婢这便退下,不打扰白公子歇息。”

姜云瞧着她走远了才跳出来道:“多谢了!”

眼瞅着她要换另一个地方躲,白祝余喊住她问:“你很喜欢樱桃酒?”

姜云回过头,细细思索了一番,给出中肯的评价:“只是觉着那味道甚是清甜。”白祝余点点头,从锦囊里拿出几粒种子道:“母亲很喜欢樱桃,我初来辛州时买了一些种子,送给你一些。”

姜云欣喜地接过种子:“这是樱桃树的种子?”

白祝余笑着点点头。看面前的小姑娘又亮起了是双眼,“来而不往,非礼也。那,我也送你一样东西吧。”

姜云低头看了看,没瞧见什么值得送人的东西,往头上一摸,扯下来一根海棠花发簪,“送你了。”

白祝余还没反应过来便接过了簪子,看姜云又风风火火地跑远,鲜艳的裙摆开成了一朵花。

他垂眸,默默地将簪子收进袖中。

第二日,姜云带着几位侍女,在后院哼哧哼哧地挖洞,“不让我喝樱桃酒,那我种樱桃树便可以了吧?”

“咦,这是什么?”姜云丢掉了铲子,泥土下,一个物什闪着微弱金色的光,“挖到宝贝了?”

姜云怕铲子将它挖坏了,就用白嫩的手一点点刨开表面的土,竟是一只金色的铃铛!她面露喜色,双手就要去拿那铃铛,触摸到铃铛的一瞬间,铺天盖地的白光淹没了她,众人被这光闪得闭上了双眼,再睁开的一瞬,便看见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的姜云。

“小姐!”

“怎么回事?”“快,去请夫人!”突然晕倒的姜云让整个后院乱作一团,两位侍女扶着姜云回房,正走到一半,就看见慌忙赶来的姜夫人。

“云儿!这是怎么回事?”

“轰隆——”巨大的雷声惊醒了阮云,阮云摸了摸心口,这么久过去了,她以为不会痛了。她顺势倒在床上,将自己蜷缩成一团,樱桃,樱桃,为什么自己非要吃樱桃呢?

本是清晨时分,天色还是很暗,外面雾蒙蒙一片,有人嘟囔道:“怎么过了霁州还这么多雨?”

青州,快到了。

一整天,阮云没有再出门。秦常文看了眼一旁紧闭的门,再低头看了看自己裹着的手,终究没有去敲响那门。

傍晚时分,船终于抵达,阮云没精神地打开了门,转头对上了同样打开门的秦常文的视线,秦常文吓了一跳,面前这人脸色苍白得可怕,像是来索命的女鬼,“你……还好吧?”

阮云愣愣地点点头。蒲牢,还在青州。

当初沈璟在青州除乱时,也曾碰见过蒲牢,他本可以将其击杀,却为了救洛月而将蒲牢封印在青州某一处。

如今,阮云到青州的第一件事,便是找到蒲牢的踪迹。

青州虽不似霁州那样多雨,却也是个山清水秀之地。阮云刚一进城,便碰见了一个熟悉的面孔。正是吊着手臂的秦常文。

秦常文惊喜道:“阮姑娘也来青州?”连日奔波让阮云有些吃不消,她无力地点点头,“你在这做活?”

秦常文点点头,“是啊。”

阮云思索了一阵,这人必然对青州有些了解,找他套话倒是比自己盲目地找容易多了。

“那你可知哪里有安静一些的休憩之所?”

秦常文点点头,“这我知道,明直客栈,地处闹市边缘,周围种了一圈竹林,虽偏了些,却也是个静谧之所。”

阮云感激道:“那便麻烦秦公子带个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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