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少爷要带朋友来,酒店一下子热闹起来。卫生要再三打扫,林少爷喜欢的薰衣草要摆放在公共区域,休闲区的摆件装饰要符合林少爷的风格……
据说林少爷高度颜控,不管人还是物,只喜欢好看的东西,看不得丑。因而整个山庄员工都被要求整理仪容,有的还画了精致的妆容,连阿木都被张经理硬揪着画了眉毛和口红。
倒是没有清场,反让不少客人疑惑今天有什么活动?
酒店21楼。
阿木整个人全服武装,口罩、帽子、工作服、橡胶手套、拖把。
这是第三次打扫林少爷的房间了,等检查完没有残留的头发、细碎的垃圾,她打开房门退场。
走廊上,一个略有耳熟的声音传来。
林骜正在给他爸打电话,语气敷衍:“知道了爸,好的爸,没问题爸。”
林爸气冲冲的声音从电话里钻出:“你知道个屁!小兔崽子,赶紧回来,李小姐田小姐还有袁小姐各个都是名媛,别一天就找些不三不四的人!”
“别,您找的可太丑了,还是留给您自个儿二婚吧。”
“嘿你这混账小子,说什么胡话!”
林骜摆摆手无所谓,在走廊拐弯过去。
电话里却突然传来林妈的声音:“好啊儿子,你妈还活着呢,居然撺掇你爸二婚,看我不收拾你!”。
闻言,林骜停下脚步,心虚地斜了斜眼。也是没料到林妈在旁边偷听,一时无语凝噎。
“妈也不是说不能找平民女孩,但你要看品性,不能光看脸。那钱小姐我观察过好几次了,确实不是良配。”
“行了我知道了。”
“你信不信这种女人只能同甘不能共苦?反正这婚事……我不同意!”
“滴!”直接挂断电话。
对面,阿木推着清洁车正在检查工具,听见声音下意识抬头,突然怔在了原地。
对面的男孩虽身着嘻哈、头发也染了几缕红色,然而那凛冽的眉眼、熟悉的音色和记忆中那束光芒前干净的少年一模一样。
是他。
她一直记得当时男孩说话的语调,午夜梦回间忆起逃荒的往事时,总想起男孩那时关心的声音,这声音给了她无限温暖,和张经理一样温暖!
学会语言后,她第一个努力弄懂的就是当时男孩说的那句未知但充满暖意的话,原来是“你还好吗”。
我,很,好。
阿木心里默默回答,心跳的越来越快,她推着清洁车慢慢向男孩走去,仿佛趋光。
林骜并没有注意到一个“清洁大妈”。他半年前救人的时候那人骨瘦如柴、浑身脏兮兮的看不清。现在的阿木身体健康、壮实不少,和当时判若两人,而且还带着口罩。
他和阿木擦身而过,见阿木目光怪异,只皱了皱眉,没有在意。
林骜今年22岁,即将大学毕业,其实并不着急结婚。家里之所以要他相亲,不过因为他颜控,交女朋友大多基于美丽,而不看性情、家庭和人品。
这就算了,让林爸林妈揪心的是,这臭小子竟然说谈女朋友就要真心,这要是哪一次看顺眼直接结婚了那还了得!
用林骜的话来说,反正都要结婚,不如家里放一个让自己看着心情好的。所以这一次,他索性向家里宣告将和现任女友订婚。
打开酒店房间。
“骜哥。”
阿木偏头,看见一个精致得像个瓷娃娃的女人迎面走来,亲密地圈住林骜的胳膊,头靠在他的肩上。
瓷娃娃笑道:“骜哥,思思他们在棋牌室,要不要一起玩呀~”
林骜当即关门,一把揽住女朋友往外走:“走,来就是玩的。”
说着直接从阿木身边经过,也没有注意到她。
阿木低头,默默让路。
……
再次见到林骜时已过三天,是在十楼的健身房。
今天的雨特别大,电闪雷鸣,整个天空暗沉厚重。林骜和一群狐朋狗友无法户外娱乐,便提议来健身房玩个无聊的游戏——比比举重谁坚持得更久。
他有些无聊地举重50kg,稍显吃力,一边随意扫视着。
突然看见角落的“清洁大妈”蹲下,两指轻易抬起一台跑步机,另一只手在……擦地?
林骜有些震惊地放下杠铃,他没记错的话,这里的跑步机都是150kg左右吧!
“欸!骜哥,你输了吧,居然这么快就撑不住了!”
瓷娃娃女朋友赶紧围上来柔柔地安慰:“骜哥,这次是你让着他们,不算什么,咱们下次一定赢回来。”
狐朋李鸿见林骜这么快就放下杠铃,搓着手指嘿嘿:“咱可是说好了,谁输了要答应对方一个条件。”
见林骜看向他且没有反驳,他小心翼翼道:“我看您那个跑车不错,可不可以借兄弟嘿嘿嘿。”
“哥哥,这个跑车是林少的新宠,而且很贵,会不会不好……”李思思小声在李鸿耳边嘀咕,那辆全球限量的跑车他们家里也一般不会买。
李鸿瞪她一眼又继续谄笑:“或者去年那辆红色的也不错嘛哈哈哈哈~~”脸皮总要先厚了才知道有没有用,再说这是林骜自己打的赌,自己一个大少爷辛辛苦苦捧林骜的臭脚,怎么就不能要点好处?
狗友刘建宇笑着锤了李鸿一拳:“你呀你,想得还挺美的!”
林骜定眼一瞧,刚才那个单手抬起跑步机的“清洁大妈”已经不在了。啧了一声,颇觉没有意思,抓起一旁的衣服丢李鸿脸上。
出门前跟逗狗似的嗤笑一句:“一辆车而已,给你就是,衣服洗干净送回我房间。”
李鸿悄悄握紧了拳头,随即脸上带笑追了出去。
朋友几人一起追着林骜往电梯方向走。一行人有说有笑,好不热闹。
突然,林骜感觉地面有点颤抖。
“……怎么回事?”
“咚!”
“啊!——”
重物落地的声音,女生尖叫的声音。
凌乱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