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林枫来了兴致,说道:“说说看。” “陛下可曾还记得,三年前从皇宫逃离的太子太师?” 闫老小心翼翼的说道。 这一下子,令林枫一愣,仔细回想起来。 细细想来,还真有这么个人。 那是三年前的事情。 三年前,林枫前身遇刺后,便成了个傻子。 当时先皇炎帝虽也是时常病重,皇权已不稳固,有大权旁落的倾向了,但炎帝还是相当宠着前身。 太子痴傻,御医束手无策,于是炎帝便在全国各地,寻找名医。 然而不管是哪里的名医,都对林枫前身的痴傻束手无策。 而这时,有一位号称自己是神医的世外高人出现了。 此人一出场便十分不凡,不光随随便便治好了两个闻名京城的痴傻之人,同时,其还未曾见林枫这个太子的面,便已将林枫痴傻的缘由说了出来。 这下,先皇炎帝自然是惊为天人,将其招入皇宫来给前身治病。 可这个高人很不凡,他身着长衫,头戴斗笠,薄纱蒙面,根本看不清其面部,十分神秘。 这般,炎帝也忍了,令其速速治病。 可谁知此人见了前身后,望闻问切一番,却是告诉炎帝,前身这病,需要缓慢治疗。 除此之外,还需要引导,教学,方可恢复神智。 炎帝信了,便将其命为太子太师,负责治疗和教习前身。 这可是从一品官职,虽是虚衔,可也已经不得了了。 然而,仅仅三个月后... 这个高人便从皇宫中偷盗了价值几百万两白银的宝物和贡品,连夜出逃。 甚至走之前,还留下了一封信,上面写着:大奉乱政,天下亡之不远矣,恕不久留。 这般举动,简直令先皇炎帝恼火,当即下令追缉此人。 可一直到先皇驾崩,也没抓到这个人。 “你是说,这位岳麓居士,这个女人,就是三年前干下那档子事的那个高人?” 林枫想起这些后,顿时恼火不已! 因为他想起,前身记忆里,这个高人不光没治前身的病,反倒是在东宫作威作福。 除此之外,还把前身这个太子,当作书童来使唤,毫无尊重! 奇耻大辱! 虽辱在前身,但林枫既然遇见了,那就不得不讨回来! “是...” 闫老小心翼翼说道:“根据锦衣卫们发现的岳麓山上的隐居之地...” “虽建在山上,但却相当奢华,用工严格,绝不像是一个人能建成的。” “而且其居所,里面有巨额银两,有大量藏书,还发现了皇宫里才有的几本藏书。” “除此之外,老奴打听过,这个岳麓居士,三年前在岳麓山出现...” “而且当时出现时,有一笔巨款,就是因此,才有隐居的本钱。” 林枫冷笑一声:“好!很好!” “总算抓到此贼了!” “人呢?” “回陛下,人还在路上,两天后老奴将其带到京城。” 林枫点点头:“看好了她,不要让她跑了,也不要对她动手。” “朕会亲自好好招待招待她。” “老奴领旨。” 打发走闫老之后,林枫回想起这些事情,除了畅快,还有几分疑惑。 女子,贼寇,以及荆子墨口中的世外高人... 将这三种标签集为一身之人,的确是很神秘。 ... 翌日。 京营阅兵的消息,在大奉京城百姓中流传。 而大奉即将开战,大干一场的消息,也不知何时,已传遍了大街小巷。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突然间,百姓们得知了一个消息。 蒙古鞑靼朵颜部落,派人出使大奉,恭贺大奉皇帝大婚,恭贺大奉皇后娘娘册封,而且,还送上了许多厚礼! 这消息,瞬间令大奉百姓们高兴起来。 大奉的兵还没出,鞑靼就已经怕了,认怂了。 这可是实打实的扬我大奉国威的事! 近十几年,大奉乱象频频,而军事上,更是越来越拉胯。 已经很难有一个消息,能令百姓们沸腾一下了。 恰好,这个蒙古鞑靼出使的消息,就满足了百姓们这个心理。 而在百姓们议论纷纷的时候,京城官道上,真有一队人前来。 这个队伍四五十人,为首的各个骑着高头大马,各个身穿着有浓郁草原风格的袍服,戴皮毡裘。 而在其中,还有一名年轻女子,身穿艳红长袍,头戴皮毛,身上带着各色的饰品。 这女子却是碧绿眼眸,很有一股异域风情。 即便是长袍之下,也能看出那身材不错,但与娇柔的中原女子不同,其虽身段鼓鼓囊囊,但纤细的胳膊却是有着干脆的肌肉线条,整个人也有一种悍勇之气。 但这气势放在她身上,却不显得突兀,反倒是别有一番英气勃发的滋味。 不少百姓都看傻了眼,目光往女子那纤腰,碧眼,以及身段瞧去。 这般,令那女子美眸一皱。 旁边男子见状说道:“娜仁托娅別乞(公主),别惹是生非,忍一忍,别忘了我们是带着大汗的任务来的。” 原来,这女子的身份,竟是蒙古大汗之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