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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一节 判决(2 / 2)

出极大的兴趣。验尸和物证环节在古代社会的衙门审案中同样有,但是限于技术和观念还是非常粗糙的,近乎走过场。审案主要是靠双方和证人的口供。获取口供往往成为审理中唯一的目的,为此不惜大量动用肉刑,不仅犯人免不了惨遭荼毒,无辜的证人因为证言不能合乎主审官员的心意,一样会遭到拷打。  相比之下,澳洲人审案虽然也有口供和人证,但是关键却在物证上,通过检察官的描述逐渐形成完整的案件脉络,并一一用物证证明,环环相扣,即严谨又清晰。相比之下,高下立判。  马甲对今天的审理很是满意。整个审判过程完全符合法律流程,各方表现也很到位:不论是新做得大宋款式的法袍法帽,重新装修过堪称庄重肃穆的法庭,满口“新话”的归化民法律工作人员……这其中姬信的表现尤其出色:控方是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起诉,由于证据确凿的关系,他在辩护的时候没有采用无罪辩护,而是在“事出有因”上做了文章。不仅传唤了多名归化民证人,还宣读了好几位元老签名的证言,来证明林小雅的死固然是个悲剧,但是其自身的行为也是最终发生这起案件的重要原因,因而杨继红是情绪失控之下的“激情杀人”,恳请法院在量刑中予以考虑。  辩护词不但论据充分,而且他悲戚的面容、悲悯的言辞更是激发起了在座不少归化民和土著的同情心。当他完成总结陈词之后,被告席上的杨继红泣不成声,旁听席也一片唏嘘之声。个别感情丰富的女性已经泪流满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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