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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一节 总督的授权(2 / 2)

不上什么问题,我从事有利可图的商业,同时也是一个军人。我有一些人数不多但是足够精悍和忠诚的的基督徒士兵足以保护采矿事业。您也不必提供船只,因为我可以让我的艾丝美拉达运送采矿人员和机器。我所请求的,首先是我的人在勘测地形,寻找矿脉时,必须享有在整个殖民地合法行动的自由,无论是沿海还是内陆。他们是为着殖民地的福祉在工作,不应当受到类似于布拉姆比拉先生那般的无礼对待。我的人员有权利持有必要的武器抵抗野蛮人、异教徒的攻击,这样才能省却政府动用武力的必要。最后,在采矿工程有需求下,如果政府可以批准我就地雇佣苦力或者直接捕捉那些野人和异教徒为奴,那再好不过。”  “很好,您还有什么别的要求?”  “关于私人投资矿业的收益,以及法律上的条款――”  “按照新西班牙和秘鲁总督区通行的法律,私人矿主应当向国王陛下的政府缴纳五一税。”总督拿起几薄卷册翻看了一会儿,“不过菲律宾殖民地目前尚未有私人投资开矿的先例。如果您确实发掘出政府所需的矿产,作为奖励,我有权免除您的矿业税。只要您答应将采掘出来的矿石全部出售给殖民地政府。”  “以我们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魏斯说,“口头定价或者书面文契都可以,我都接受。”  “您真是帮了我们的大忙。我马上吩咐秘书去写公文,您很快就会拿到通行证。”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当魏斯起身告别时,他听见总督说:“非常感谢您的礼物,伯爵。”  “阁下,您现在清楚了。我能够提供的,比您所想象的要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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