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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节 政策法规(2 / 2)

提供农业服务,农业技术进步上的好处,他们是完全享受不到的。  最终本地的地主要么卖掉土地去经营工商业,要么就请天地会这个临高最大的“佃户”来经营自家土地,继续保持租佃体制的地主已经所剩无几。特别是中小地主,几乎无一幸免。  新来得财主们想在本地买田地倒不算太困难,虽然已开发的熟地比较少,但是“待开发农业用荒地”却多得是。难得是如何经营,想靠招募几家佃户就能解决一切显然是行不通的。  所以李孝朋提出了一揽子的投资解决方案。  不追求收益的,不想动脑子的,购入田地或者“待开发农业用荒地”都可以,然后直接找天地会全包或者半包……  “请问李大爷,这全包何解,半包又何解呢?”听李孝朋说到这里,有人便问道。财主们对置产的事情是非常重视的――这可关系着自家未来在临高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李孝朋解释说所谓全包,即将土地全权委托给天地会经营,地主什么也不用管。到时候按照租约收取分成就是。亦不用投入一文钱,即使税负也由天地会代办缴纳。但是这样的话,地主的所得是相当少得。  在全包经营里,天地会首先要收取服务费,然后开发荒地、改良水土、购买种子肥料、长工和农业机械的花销……一直到最后的缴税,经营土地所花费的一切开销都要从土地收成中预先扣除。剩下的纯收入才和地主进行分成。地主大致可以获得纯收入的三成。  如果田地比较贫瘠或者干脆就是荒地,初始投入很大,那么开始几年地主很可能完全没有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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