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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零三节 新生活的开始(2 / 2)

/br> 方非拿着手里的文件,脸上带着一抹苦笑。

自从上次策划主办了“公祭大会”之后,这回又轮到他办“集体婚礼”了。

一般总觉得婚礼总比丧礼要好——起码喜庆,然而这集体婚礼,是典型的不给米还得煮饭的活。刘翔给他谈项目的时候,核心就是“即要好又要省”,讲了一番这集体婚礼对“新生活运动”的意义,对妇女解放的好处,还有种种宣传上的好处……所以必须办得声势浩大,让广州市民“耳目一新”;但是后面又反复强调“经费紧张”,要勤俭办事。

在方非这个老策划眼里,搞活动一贯是有多少钱出多大的效果,没有钱要出好的效果,最终都会搞成不伦不类。

而且17世纪可用的技术条件有限,很多国内大型活动常用的手段都用不上——连挂彩色灯泡这种最老土的手段他们也没有。

广州没有电,也没有临高那样的公共照明系统。夜间活动照明就成了大问题,婚礼没法在晚上办,所以婚礼只能安排在白天,至于所谓的“夜游珠江”和放烟火。船和烟火的问题相对好解决些,白鹅潭上有很多豪华画舫,大多是行院的。因为清理风化业的关系,不少行院被关闭,画舫也被没收,转交给紫明楼娱乐公司。让紫明楼拿出来几条船出来免费用用是不成问题的,只是21世纪的珠江夜游看得是沿岸的夜景灯光,17世纪的白鹅潭周边可没什么万家灯火,过去大户们在白鹅潭夜游多半是饮宴听曲作乐。天都黑了新婚夫妻上船能看什么?治安问题也不好解决。

方非有心想去掉这条,但是刘主任交代工作的时候特别说到了“水上游”项目,自然不能在自己手里给毙掉。思来想去,只有放在白天了。正好格子裙俱乐部的几个大佬非要“演出”,干脆就在大世界的码头上搞个水边公演,让新婚夫妻们观看,也算是“宣传了新文艺形势”,至于游船上用得点心什么的,可以叫张记食品赞助,饮料钱也可以由他们来支付。

但是白天的婚宴呢?虽说刘翔说“不要大吃大喝”,问题是在17世纪这个多数人吃不饱饭的时代,光讲仪式感、情调的婚礼是不可能给群众留下什么深刻印象的,反而会给老百姓“元老院驭下刻薄,办婚礼连宴席都不肯摆”的看法。

下次更新:第七卷-两广攻略篇1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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