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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肇庆光复(三)(2 / 2)

兵痞勾结起来,在羚羊峡里拦截从三水一带逃来的船只。**掳掠一番之后,把人全部杀掉,连女人和孩子都不放过。我亲眼看到有个兵痞打劫回来之后,得意洋洋的抓着一把金银首饰向我们炫耀,里面夹杂着许多长生锁片,上面还粘着血。

这样惨无人道,杀戮妇孺的暴行,当时居然能引起许多袍泽的“羡慕”,许多种了一辈子地老实巴交的兵丁,就这样被诱惑走上了杀人抢劫的道路。有几个我儿时的玩伴就此沦为兵匪,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最后不但把命送了,还连累了家属沦为匪属。旧社会它不仅会吞噬人的生命,还吞噬了人的良知。

这种混乱黑暗的日子我愈发过不下去了。于是我更期待伏波军的到来了,天天数着日子,恨不得明天伏波军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下肇庆,把那些硕鼠们一网打尽。

黎明前的黑暗总是短暂的,在广州解放一个多月后,新历4月2日那天中午,鸡仔叔神秘兮兮地告诉我一个好消息,伏波军准备打肇庆了!叫我做好准备,“千万不要给朝廷陪葬。”我说:“鸡仔叔你放心,我都记着呢。官儿们叫我去冲锋,我就跑得慢慢儿的,等官军败了,伏波军一打过来,我就马上放下武器举手投降。”鸡仔叔见我都牢牢地记着,放心地点了点头,又忙他的去了。我赶紧去串联几个一起去当兵的同伴,把投降的事情都商量清楚了,他们一致同意不能给伪明当局殉葬,到时怎么做唯我马首是瞻,只要活着回家就行。说实话,我不管在伪明还是伏波军,我都是个军人。作为军人,打都不打就举手投降毫无疑问是耻辱中的耻辱,再怎么粉饰也是徒劳。可我从来不为我当时可耻的投降决心而后悔。作为自省的结果,我敢说,我参加伏波军后,在战场上再也没有后退过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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