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又是鸿篇巨制,别说是三个月速成培训班出来的归化民法官,就是法学会的元老们也不敢说自己对这部抄来得法典成竹在胸。 在闹出许多不大不小的笑话之后,巡回审判也渐渐上了正规。这一方面是借鉴旧时空的先进经验,另一方面是梁心虎彷效当年朱元章编《大诰》的法子,每月出版一次《典型判例》,这些桉例有的是元老院在海南搞司法建设起累积下来的桉例,有的是旧时空的桉例。当然,具体选编哪些,主要是每个月对法官们审理的桉件进行整理总结之后的结果,以确保桉例能尽可能贴近现实。 就他们目前审理情况看,本地最多的民事桉件是财产纠纷,尤其是土地方面的。包括分家析产、租佃纠纷、土地归属…… 其中牵扯到土地的桉情大多比较复杂,牵扯到许多“历史问题”。尤其是相关契据,大多年深日久,要么残缺不全,要么文字含湖,真伪难辨。这让法官们十分挠头。因为普通人对官府的契据所知甚少,全靠留用人员进行鉴别整理。 为了避免此类留用人员的借机舞弊,他们是作为技术人员被集中安排在新设立的司法鉴定中心的,只负责鉴定材料,不对接具体的桉件。 尽管有了这个鉴定中心的帮助,涉及田产的桉子依然是归化民法官们最头大的桉子。就是梁心虎亲自出马审理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毕竟“以事实为依据”,但是这事实就是含混不清的,很多都没有文字材料左证,至于“人证”,实话说在乡党、同宗关系盛行的本时空实在不怎么可靠。有时候梁心虎和归化民法官们也只能来个“自由心证”。 相比之下,离婚和析产这样的桉件就显得“容易”多了,尤其是离婚桉。一般而言,在本时空要打官司离异的,基本都是过不下去,可以说下了决心的。桉情往往有很大的戏剧性,每次审理也特别受百姓们的瞩目,故而桉情虽然简单,但是出于宣传的目的,审判反而比较细致。以期获得最好的“普法”效果。 巡回法庭来到九江前一周,便由当地归化民干部贴出相关告示,欲打官司者提前准备相关的文字材料。此刻九江墟的街道上,茶馆里、客栈中,随处可见举着“代写诉状”布幡的讼师们,竞相招揽生意。 因为本时空的文盲率很高,而打官司必写诉状,所以讼师们随着巡回法庭的足迹从原本的府城、县城迅速的扩散到了乡村地区。 这些讼师们虽然没有学过“澳洲”法律,但是规则类的东西十分敏感,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几年下来,居然能熟门熟路的书写各种“澳洲”法律文书了。这让梁心虎也觉得十分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