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
午夜的曼哈顿被大雪覆盖。
刚开完生日party的司瑾站在落地窗前欣赏正在被暴雪覆盖的纽约城,再有几天就是圣诞节,街道上的美国梧桐都挂满了圣诞彩灯和彩带。
她刚搬来纽约没多久,对这座现代化的城市还有些不适应。
看着街道中间的花灯装饰在暴雪中闪出五彩斑斓的光,她脑海里浮现几段挥之不去的和弦旋律。
转身接过罗绮递过来的红酒,捏着杯子轻轻晃了晃。
罗绮站在她身后,问:“还没睡?”
司瑾和她轻轻碰了杯,碧蓝深邃的眼睛在冬夜里亮亮的,金色的卷发让她整个人都像是芭比电影里的洋娃娃。
她叹了一口气回答道:“写不出来歌,睡不着。”
司瑾转身走到羊毛地毯上,坐在地上撑着脑袋看外面的夜景,金色的卷发遮住了半边眼睛。
修长的手指把头发拢到脑后,露出透亮的碧蓝眼睛。
罗绮也过去坐到她身边,两人隔着一张小桌子聊天:“还在为新专辑发愁?”
“一直没什么进展,公司还催得紧。”司瑾轻抿一口红酒,手指轻轻敲着杯肚。
“这一个月我都没有什么灵感。”
“只写出来一首歌,还越改越不满意。”
这是司瑾出道的第二年,她在去年年初发表的专辑发售一个月就收获了很多好评,这对一个新人歌手是莫大的鼓励和肯定。
二十岁之前她都才思泉涌,灵感永远无法枯竭,但是今年她的创作却止步不前。
有时坐在钢琴前三个小时也写不出来一句歌词。
瓶颈期比她预想的来的早。
她微微叹气:“公司越催,我越写不出来。”
司瑾所在的BD音乐是一家老厂牌,在音乐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签约司瑾后公司的绩效更是更上一层楼。
于是公司很看重司瑾,希望她趁热打铁赶紧出下一张专辑。
罗绮也跟着叹气:“要不你也学学现在的TIK TOK热曲,简单且流行,说不定还比你那黑胶唱片赚钱。”
“不行!”司瑾拿起高脚杯摇摇头。
杯壁上倒映着精致的脸庞,她声音清冷却坚定:“那些歌曲虽然红极一时,但它同质化太严重了,市面上流行过的热曲,五十首歌采用的和弦也不超过三种。”
“这种音乐只能短暂地娱乐大众,听不超过五遍就腻了。”
她靠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说道:“快餐音乐有悖我的初心,写起来也没意思。”
罗绮抬手给她竖了个大拇指,“你这一看就是没有被资本裹挟的娱乐圈小白花。”
她自嘲道:“我就坚持不了初心,我现在已经完全沦为资本家的奴隶了。”
“曾经看不起脑残偶像剧的我,现在也在拍“失手把咖啡倒在总裁裤子上的傻白甜女主”了。”
司瑾调侃着笑问她:“你去拍偶像剧难道不是因为男主角是你男神吗?”
罗绮摆摆手,否认道:“要不是他们给的多,我才不去呢。”
继而,她安慰司瑾:“不过Kiya,做音乐还是要开心为主,别太大压力了,说不定你明天一觉醒来就有灵感了。”
司瑾勾唇笑了笑,“知道,我会好好调节自己的。”
她弯腰放下高脚杯,低头问罗绮:“出去玩吗,Rosy?”
“现在出去?这么晚了准备去哪儿?”罗绮疑惑地看着她,又看了看窗外的大雪。
司瑾走进卧室拿了一件毛呢大衣出来,“去酒吧找找灵感”。
“......行。”罗绮拿起包包麻溜起身。
她觉得司瑾不是去找灵感,而是借酒消愁。
IVY酒吧门口多了两棵圣诞树,上面的牛铃在冬风里叮铃当啷作响,司瑾从口袋里拿出录音笔——
暴雪时分,她站在圣诞树下采样风雪里牛铃的声音。
罗绮:“……”
等她关掉录音笔,罗绮在一旁冻得跺脚,她把半张脸都藏在围巾里,不由得感叹道:“Kiya,你绝对是音乐圈的新一代劳模。”
“出来玩都随身携带录音笔。”
司瑾边往酒吧里面走边放开录音笔听了一小段,轻声道:“习惯了。”
她从小就对身边的声音感到好奇。
十四岁开始写歌,十五岁学习编曲的时候她就养成了随身携带录音笔的习惯。
以便采样自己喜欢的声音。
刚踏进酒吧,罗绮的身体就随着音乐开始扭动,她们挤过人群,走到吧台点了两杯加冰的whisky。
司瑾脱掉大衣坐在高脚椅上,微卷的金发散漫地遮住半只眼睛,酒红色的嘴唇触碰着酒杯的边缘。
她清冷的蓝眼睛往一旁淡淡地扫了一眼。
眼神里的淡漠孤凉劝退了想要上来搭讪的男人。
罗绮抱着酒杯眨眨眼,“宝贝儿,你说你平时挺有趣的啊,怎么一出门就高冷的生人勿近呢?”
司瑾放下酒杯,里面的液体消失了大半,她用指肚摩挲着杯壁上的纹路,清冷地开口:“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一些无意义的社交。”
“那你来酒吧干嘛,纯喝酒啊?”
司瑾点头轻嗯一声。
罗绮好奇地睁大眼睛,她总是猜不透身边这个大美人心里的想法。
“你还不如在家喝酒呢,你家里的酒还比这里的好。”
司瑾撑着下巴回答:“这里有氛围,在家喝没劲。”
罗绮重重点头,这一点她倒是很认同。一个人在家喝酒容易把自己喝得抑郁,酒吧里有音乐、有舞蹈、有欢呼。
喝醉了偶尔发疯也没有人在意。
聊着聊着罗绮发现西南方向卡座里面的人一直盯着她们这里看,她拍了拍司瑾朝那个方向扬了扬下巴:“Baby,那里有群帅哥一直在看你。”
她捻起一缕司瑾的金发感叹道:“不得不说,你这个金发碧眼的造型实在是太招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