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能是因为华生觉得我聪明,我忍不住有些沾沾自喜,心情也跟着好了一些。 我这人很怪。 别人当面夸我的时候,我总觉得对方是在客套,很少直接放在心里,可是我确实也是喜欢被夸,哪怕那其实明明微不足道。 二刷完漫画后,手机时间刚好过了换日时。 现在已经第二天了。 我感觉有些口渴,便起身去小厨房倒一些水喝。 公寓的第一和第二楼都有小厨房,但大家都集中在二楼,也就是华生和夏洛克住的那层吃饭。 晚上洗漱结束后,我把我的水杯忘在二楼了。 我蹑手蹑脚爬楼梯找我的水杯时,看到二楼客厅还亮着光,寻思着是谁还没睡,正准备推开门。 网络翻译器字正腔圆的「何学」就跟着冒出来。 声音并不大,但在半夜很清楚。 跟学的人在念之前,顺势先喝了一口水,接着自信地读。 “喝血。” 字音饱满,让人完全忘记了夏洛克曾有的优雅低沉,充满魅力的英音。 我的手顿时停在半空,瞬间失去推门的勇气。 这将是我来伦敦最印象深刻的夜晚了。 现在我终于懂了,取英文名字是为了更好地放过彼此。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做早餐时,正好碰上夏洛克的视线。先于他开口,我对他说道:“福尔摩斯先生,我仔细想想,我在伦敦,还是用英文名「兰尼」会比较好。” 夏洛克非静止画面地站在原地,沉默了良久,而后平淡地说道:“这种事有必要和我讲吗?”说完之后,他坐在椅子上,从容地拿起一旁的报纸,像是骨子里刻着骄傲而又矜持优雅的蓝瞳大猫。 顺便再来一句。 “兰尼,给我一杯黑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