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婚期定在年底,留给萧重炀准备的时间不多了。 为了快速让自己变得有钱,他思来想去,琢磨了很多种办法。 但风险小的,来钱太慢,想要快速挣钱,就必须冒险。 俗话说,撑死胆大,饿死胆小。 他就这么一遍遍在脑海中鼓励着自己,最终决定铤而走险。 他联系了曾经在旅行中认识的一个大哥。 那大哥是半路加入他们的,四十多岁的壮汉,络腮胡,眼白多,看人的时候,令人后背冒冷汗。 当时这大哥要和他们一起结伴前往戈壁。 但途中,萧重炀发现大哥的腿受了伤,似乎只经过很简单的包扎,没有处理干净伤口,伤口已经溃烂。 都这样了,还要旅行,萧重炀有点想不通。 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他不问那么多,但因为自己是医生,一看那伤口就知道很麻烦,便建议那大哥去医院重新处理伤口,不然再这么下去,轻则截肢,重则丧命。 大哥见他很懂,便问他是不是大夫,他说是。 大哥问他能不能帮忙处理,他正好带着急救药,便说可以试试。 于是当晚扎营的时候,大哥把他请到帐篷里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他发现那大哥的腿伤并不是寻常伤口,小心仔细地处理之后,最终从溃烂的伤口里取出了一块弹片。 然后他也看到了那大哥藏在被褥下的一把猎枪。 两人对视两秒,萧重炀沉默低下头,继续处理伤口。 包扎完伤口,大哥问他,小兄弟,你觉得我这腿伤是怎么造成的。 萧重炀低着头,说:“摔伤。” 大哥满意地点点头,又看了眼自己的行李包,“那你觉得这是什么。” “大哥是买给孩子玩的?” 大哥笑了:“没错,每次出来旅游,总得带点纪念品回去,空着手回去,家里娃子要伤心了。” 萧重炀点点头,说没错。 出了帐篷,萧重炀出了一身冷汗。 那大哥最终也没有去戈壁,结伴而行了一段路之后,到了一小镇上,就有他的朋友把他接走了。 来接他的,是个小伙子,小伙子给那大哥披上高档羊绒大衣,低着头,小跑着帮忙拉开车门。 大哥上车前,回头看了眼萧重炀,冲他点了点头,然后坐着那辆不知道是几十万还是几百万的车,走了。 萧重炀把兜里的金表拿出来,看了看。 那是大哥前一晚给他的,作为他帮忙治疗腿伤的答谢。 除了大金表,大哥还给他留了一串电话号码,说觉得他很可靠,希望以后还能和他结伴而行,而且队伍里有个大夫会放心很多,上次一起外出的一个兄弟,就因为手上有一处小感染,没有处理及时,最后半条胳膊坏死,只能截肢。 萧重炀明白,对方在对他提出邀请。 至于邀请他做什么,他也很清楚。 萧重炀经常旅行,加上他这一路的观察,他已经判断出来,那人是个偷猎者。 后来的后来,他也得知了那人腿伤的原因,是与巡山员对抗中,中弹受伤,然后混入了萧重炀所在的旅行队伍里。 总之当他迫切想要挣钱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个大哥。 他主动联系了那人。 先是跟随那人的队伍去偷猎,一趟下来,他已经可以给婉清买一只能送的出手的钻石戒指了。 但对他来说,这远远不够。 而且他无法向婉清解释自己的非法收入来源。 其实那大哥也面临同样问题,于是萧重炀帮那人想了个办法,同时解决了两个人金钱来路不明的问题。 利用高价艺术品交易的不透明性,他让那大哥先以十万到三十万不等的价格买下萧重炀的摄影作品,然后通过一系列跨境操作和炒作,把买来的这些作品送去拍卖,再让不同的手下人以天价买下这些作品。 就这样一来一回,脏钱通过拍卖的方式,变干净了,回到了自己的手里。 萧重炀在这个过程中,也卖出了作品,名利双收,几乎没有风险。 短短两个月,他就已经不需要再上班了。 他的暴富骗过了所有人,包括聪明的婉清。 婉清再聪明也想不到,他认识了什么人,又做了什么事。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喜欢他,欣赏他,所以并没有过多怀疑。 婉清以为他终于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成为了一名摄影师,为他感到开心。 他用全款在一高档社区买了房子,作为他们今后的婚房,他不希望别人说他是吃软饭的,所以不管婉清有多少钱,他都希望用自己赚来的钱娶她,给她好的生活。 他做到了。 一切的一切,都在朝着他期望的方向发展,他感到自己能掌控一切,那种感觉很好。 但现实给了他一盆冷水。 婉清生日的时候,她的好朋友给她办了一场生日会,萧重炀也去了。 在那场奢华的生日会上,萧重炀深深产生了一种挫败感。 原来并不是穿上一身昂贵的西装,手里有了几个钱,就可以进入婉清的世界。 在那个世界里,确实有令他不屑的纨绔子弟,除了钱,什么都没有。 但也存在许多有才能的人,他们从小接受优质的教育,他们毕业于名牌大学,他们有修养,有才华,他们甚至也很勤奋上进。 这其中有个医学博士,理想就是从事医学研究,但家里人反对,给他定下了规矩,考不上博士就回家继承家业,弃医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