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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第七天(1 / 1)

一、谬误:谬误是同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违背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外事反映。

1.真理与谬误相互对立。在确定的对象和范围内,真理与谬误的对立是绝对的。

2.真理与谬误又是统一的,他们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真理与谬误在一定范围内的对立是绝对的,但超出一定范围它们就会相互转化。

3.真理是具体的,任何真理都是一定范围,一定条件下才能够成立的。真的又是全面的。把全面的真理性认识组成的科学体系中的某个原理独立的抽取出来,就会使其丧失自己的真理性而变为谬误。

二、真理的检验标准。

1.实践之所以能够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第一,真理的本性在于主观和客观相符合。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只能是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也就是社会实践。

第二,实践的直接现实性,是它能够成为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主要依据。

2.在实践检验真理的过程中,逻辑证明可以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

逻辑证明是探索真理论理的方式,是正确思维和表达的必要条件,也是建立科学理论体系的重要途径。但是他不能回答结论是不是符合客观实际的问题,因而不能取代实践成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

3.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此外,再无别的标准,凡是经过实践证明了的一切认识都是客观真理。实践能够检验一切认识。

实践检验真理是一个过程,不是一次完成的。这个过程永远不会完结。

三、价值

1.哲学上的价值是指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意义关系,是客体对个人、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的生活和活动所具有的积极意义。

2.价值由两方面构成,1是主体的需要,2是客体的特性。

3.价值具有主体性,价值直接同主体相联系,始终以主体为中心。其一,价值关系的形成依赖于主体的存在,同一客体对不同主体的价值是不同的。其二,价值关系的形成依赖于主体的创造,使客体潜在的价值转化为现实的价值。

4.价值具有客观性,价值是一种客观存在,独立于人们对它的认识和评价。首先,主体的存在和需要是客观的,其次,客体的存在、属性及作用是客观的。

5.价值具有多维性,这是指每个主体的价值关系具有多样性,同一课题相对于主体的不同需要会产生不同的价值。

6.价值具有社会历史性。

四、价值评价及其特点

1.价值评价是主体对客体的价值以及价值大小所做的评判或判断,因而也被称为价值判断。

2.评价以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为认识对象,以获得关于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即“善美”的认识为目的。

3.评价结果与评价主体直接相关,受主体意识的影响。

4.评价结果的正确与否依赖于对客体状况和主观需要的认识。

5.价值评价有科学与非科学之分。

五、真理与价值在实践中的辩证统一。

1.实践的真理尺度是指在实践中人们必须遵循正确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真理。实践的价值尺度是指在实践中人们都站着自己的尺度和需要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任何成功的实践都是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统一,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

2.一方面,价值尺度必须以真理为前提,另一方面,人类自身需要的内在尺度推动人们不断发现新的真理。

3.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充分体现了真理尺度与价值尺度的辩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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