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的事情。
从小采儿就在她的身边,她感觉采儿的变化仿佛是最近才有的。
想着想着,一双小手不自觉向上按住自己胸前的平原。
这个冬季格外地冷,燕齐大地结的冰都要比往年厚上一指。
换作其他季节,从临都到蕲城,马车要行个四五日。而冬季结冰,无法跑马。
姜珩这一程,足足花了十四日。新年第二日清晨从临都出发,元夕清晨马车才抵达蕲城。
与他同行的,还有九岁的庆一。
新年清晨,跟着姜珩走进齐宫。庆一才知晓,原来他认识的公子竟是尊贵的齐国三皇子,还是先皇后嫡出。
难怪公子要说他的亲人死了,原来说的是他的母亲。
五岁被师父捡回鲁山时,庆一就见到公子了。
这些年,公子居于鲁山,庆一不曾见他下山,有一些自称是他的朋友来鲁山找过他。
齐皇宫里那座属于齐三皇子的宫殿,没有什么下人,院里被积雪压弯的荒草漫上回廊,廊下蛛网遍布,柱灯落满灰尘。
想来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皇室也一样。公子身份显贵,也不过是个可怜人。
庆一知道什么叫作质子,也知道齐皇膝下有六个儿子。
按大齐的尊卑制,庶不如嫡,嫡不如嫡长。其余五名皇子,皆不如公子尊贵。可偏偏,公子是被挑中的那一个。
待公子面见完齐皇,齐皇派人遣来一群寺人和宫女。
知晓公子次日便要动身离开,下人们干活也是做做样子,没一个踏实的。
还悄悄提醒彼此说:“干活别太卖力了,当心被三殿下挑中带去燕国。”
又说:“三殿下这一去回不来的。”
庆一好气,跑到公子面前说要把他们通通带上。
谁知公子一点也不在意,伸手揉他头上两个总角:“他们说得不错,庆一跟着我去也要吃苦的,想好要从此跟着我吗?”
“当然!”庆一没有丝毫犹豫。
五岁起,每天上上下下几千级石阶,这都是把身体练扎实的基本功之一。燕国的日子再苦,还会比在鲁山练功的日子苦吗?
“好,日后,只要我还有一口气,便会护着庆一。”
公子坐在窗前,纤尘不染的白袍迎风鼓动。他侧头看过来的时候,脑后的雾绡丝带和一缕青丝被风拂到脸旁。
有些发白的唇角扬起一个久违的笑。薄唇上方,正是微笑的那一线弧度旁,有一点浅浅的疤痕。
也不知道这点疤痕是怎么弄的,看得入迷的庆一有一丝心疼。
但这点疤痕和蒙眼的雾绡都未影响公子的容貌,反而给他增添了一丝不可亵渎的神秘感。
庆一又回忆起他双眼未蒙雾绡的样子,那算不算是风华绝代呢。
反正他没见过比公子还好看的男子。在他眼里,公子就是举世无双、风华绝代。
他喜欢甚至崇拜公子身上无论何时都不曾丢掉的从容。
公子很快收了笑容继续低头看手中的书。
真是的,眼睛蒙着雾绡还要看书,费不费眼睛,看得清几个字呢。
顺着公子的视线看去,庆一发现是师父的一本医书。匆忙起身去拿自己的行李,下山时,师父给了一些药。
“庆一,公子让我买给你的。”车夫掀开马车帘子,递进来一串红通通的裹着透明浆汁的糖葫芦。
庆一从新年的回忆中醒过神,笑嘻嘻地接过来,觑一眼身边的姜珩:“公子还把我当小孩子呢。”
姜珩不用看也知道他脸上是什么表情,在鲁山和他碰面,十回有八回都见到他手里握着一串糖葫芦。
怎么不是小孩子呢。
小孩子才爱吃糖葫芦呀。
“你就不想尝尝燕国的糖葫芦是什么滋味吗?”
庆一舔了一口,和齐国的也没太大区别,那种甜丝丝的味道更浓一点。
街市的热闹透进马车里,庆一掀开马车帘子,嘴里含着没吞下去的甜味感叹:“外面好热闹啊公子!”
车夫在外搭腔:“可不,今日元夕,想不到这燕国的蕲城如此繁华,元夕的白日都摩肩接踵的,马车走不动了。”
长长的街巷挂满花灯,各式各样,好壮观啊。
街边的姑娘们一个赛一个好看。腮边胭脂晕开,鬓边珠钗摇晃。即使穿着厚厚的冬装,走起路来,仍像一只只轻巧的蝴蝶在翩翩起舞。
庆一索性把脑袋搁在车窗,一边舔糖葫芦,一边欣赏美人儿。
少女们站在花灯下,纨扇半掩芙蓉面,时而娇羞,时而欢笑,时而薄嗔。
好像在说什么玉璋公主。
庆一听得正专注,公子身上那股熟悉的混着药香的味道袭来,一柄扇子挑开堆在庆一头顶的马车帘子。
一名鹅黄色衣裙的女子对着另外几名女子说道:“你们身上这些样式已经过时了。玉璋公主冬至生辰时,穿了条新裙子,叫‘金沙鸾衣’,城东铺子里相同款式的每次一出,马上被抢光。”
“可不是。我抢了两次没抢着,后来见着邻里抢着的那位姐姐穿出来晃悠,跟个鹌鹑似的,不想买了。”
众人哄笑。
“玉璋公主穿的是鸾衣。那衣料、丝线和刺绣的工艺都是荆国来的。铺子里仿的可不是鹌鹑衣?”
“衣裳咱们就别想了,看看花灯吧。听说玉璋公主除夕放的是芙蓉灯,瞧瞧我手里这盏芙蓉灯怎么样?”
玉璋公主是谁呀?竟让这群美丽少女句句不离她。
让庆一感到不解的,远不止这一个问题。
这些美丽的少女们,人人眼尾用胭脂续了点飞翘的弧度,像画里的凤眼。
人人眼下一颗细微的泪痣,还都生在相同的位置。
师父鲁山君本事通天,什么都会,包括以面相人。身为世外高人的徒弟,庆一对看面相这块,通点皮毛。
生在这个位置,一生是要流不少眼泪的。
头顶的扇子依然按着窗帘,公子的白色袍袖垂在他两只总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