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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篇(2 / 2)

皇盛世”能够到来,与“输籍法”的推行是有着密切的关系的。

隋初,实行的是“轻徭薄赋”的政策,隋开国时定丁男一床租三石,而这比北周少了两石,比刘宋少了四石,到了开皇三年(583年),隋文帝又将调绢由丁男一床纳四丈减为二丈。此后,隋朝又数次颁下免除部分地区赋税的政策,开皇九年(589年)平定南陈时,文帝下诏“故城之境内,给復十年,除州免其年租赋”;开皇十二年(592年),文帝又下诏“河北河东今年田租三分减一,兵减半,功调全免”。

同时在北周时,百姓到六十岁才停止服徭役,但到了隋开皇十年(590年)后,随着文帝下诏:“又以宇内无事,益宽徭赋。百姓年五十者,输庸停防”,此后隋朝百姓五十岁即不用再服徭役。隋炀帝即位后,因国家财政日益充足,府库盈溢,炀帝又下诏:“乃除妇人及奴婢部曲之课。男子以二十二成丁”,此后妇人、奴婢、家仆等不用再交纳赋税、承担劳役,而男子则在二十二岁之后再承担赋税、徭役、兵役等职责。

清初思想家王夫之在《读通鉴论》曾这样说道:“财散则民聚,财聚民散”,“大损于国者,莫甚于聚财于天子”,“聚钱布金银于上者,其民贫,其国危;聚五谷于上者,其民死,其民速亡”,如果一个王朝将财富过度的集中在朝廷的手中,而不分散到百姓的手中,致使出现国富民穷的话,那么一旦发生动乱,隋朝就会立刻分崩离析,因为贫穷的百姓根本就不会支持将全国财富都聚拢在自己手中的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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