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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无关主线的小故事(1 / 2)

潜回邸店的李长安不幸撞见了一起妖怪觉醒,出于某种考量,他选择冒险留下,就近观察。 …… 天色黑得很快。 廊下已然挂满了灯笼。 昏红的光,朦朦的雨,霉迹斑驳的墙面与梁柱,浅吟低唱的美人,满座豪客的欢宴与畅饮,以及溢满整个院子的浓郁却难溯源头的妖气。 李长安坐在靠近大门的末席,饮下一杯冷酒,静静旁观。 谁是那只即将觉醒的妖怪呢? 是穿梭于席间,熟稔地用笑容与恭维招呼客人的店家;是某个或醉心于杯盏或小声与同伴交流的客人;还是台上那位妆容素劲的美人? 李长安注意到,台上表演的实则有两人,除了那位“金铃儿”,还有个老叟拿着弦子伴奏。 而此时。 开场的小令唱完,换上了一个杂剧,因为限于舞台条件,没有舞蹈,只有唱白。 内容是个老套的才子佳人的故事,大概率是某个穷酸潦倒之际的臆想,但因为金铃儿声音委实动听且情绪饱满,也慢慢让席间安静下来,连李长安也渐渐为她所吸引。 词曲大概唱的是: 在蒲州有个金姓的书生,诗文俱佳,品性高洁,但却屡试不第,一直到年近三十仍旧没有功名在身,又因家贫无以为继,只能托人在虞乡找了一个林姓的商贾之家充当西席。 林姓人家有个女儿,年方二八,天生丽质,因仰慕书生的才华,长长同他亲近,一来二去,两人竟然暗中私通。 又是一年秋闺,金书生本已心灰意懒,但在林小姐的劝慰下,还是参加了这一次乡试。不想,竟名中经魁。两人欣喜不已,林小姐更是倾尽私房,悄悄变卖首饰,资助书生上京赶考。临别之际,两人自然一番山盟海誓,如若辜负,就怎样怎样云云。 书生像是转了运。 一番苦读之后,又在春闱之中,名列前茅,并在殿试为天子选为新科状元。此后,又为朝中重臣欣赏,招为女婿,从此青云直上,光耀门楣。 可惜数年之后,得罪了当朝权贵,被贬斥回乡。 途中,路经虞乡。 人生失意之时,难免想起成年旧事,书生谴仆人打听,才晓得林小姐早已嫁作人妇。 黯然之时,却有豪仆携重礼上门,邀他赴宴,正是林家。 他随仆人驱车城郊,过了百亩桃林,又过了百亩桑林,终于到了一处豪奢庄园,里头华屋数十栋,广厦百余间,更有亭台楼榭无数。 入席,山珍海味自是等闲,期间,林家主人殷勤劝酒,叙说旧日情谊,更是唤来了家眷拜见,林小姐也在其中,容貌不改,风韵尤甚,书生情不自禁,竟以旧时的暗号,约林小姐夜中相会。 是夜,林小姐果来赴会 旧情缠(和谐)绵之后,万万没想到,林小姐居然告诉他:这庄园里的人都是鬼!让他快逃! 原来,书生赶考之后,他与林小姐的事不知被哪个好事之人捅了出来,林家声誉一朝尽丧,又加上他一去不回,林家只好寻了个老实的外地人做了上门女婿。 然而。 这女婿竟是妖魔所化。 成婚之夜,他便吃光了林家满门,将他们魂魄尽数化为伥鬼,只留下林小姐一缕芳魂,因为貌美,留在身边做了玩(和谐)物。而这豪奢庄园、万贯家财都是妖魔用妖术巧取豪夺而来。 书生被吓了个屁滚尿流,在林小姐的指点下,连夜孤身逃出了林家。 他在夜中荒野逃窜,途中撞见了一个老道士,那道士见了他,先是大吃一惊,继而大喜过望。原来,这道士一直想要铲除占据林家的妖怪,但这妖怪修为高深,道士也无能无力。 但这番撞见书生,道士一眼就瞧出书生面相贵不可言,头上清气盘结,有宰辅之命,妖邪不敢侵害。若是借助书生的贵气,一定能铲除此妖。 于是两人潜回庄园,招来林小姐一番秘议,终于设计铲除了妖怪。 妖怪既死,伥鬼们也随之消散。偌大的庄园,只林小姐一缕孤魂无处可依。 道士又告诉书生,林小姐虽受制于妖魔,但从未害人性命,反而常常帮助落入妖魔之手的无辜者,功德无数,虽未修行,却有鬼仙之实,与寻常活人没有太大差别。书生又想起,与林小姐温存之际,她肌肤虽凉,但柔滑尤胜人间女子,所以主动收留了林小姐,并携美“人”与万贯家财一起回乡。 回乡后,林小姐孝敬公婆,对书生的正妻也是礼让有加,不久,便为书生生下了一个儿子。 几年后,书生原配死去,母亲病死,父亲也瘫痪在床,家中上下全赖林小姐辛苦艹持,邻里都说书生家有贤妻。 某日,有多年不见的故友上门拜访。 两人在城中酒楼宴饮,酒酣耳热之际,说起了旧事,故友开起玩笑,说书生现在的妻子与当初的林小姐十分相似,莫非是对林小姐余情未了。 原来这位故友就是当年把书生引荐给林家作西席的人。 林小姐毕竟不是活人,未免招来闲言碎语,书生从未对外人提及。但秘密埋在心里,就像埋在土里的种子,迟早都有钻出来的一刻。 整巧,故友也算半个知情(和谐)人,书生就趁此将当年的故事一吐为快。 却不料,故友却吓洒了杯中酒、手中箸。 原来,关于林家的故事,故友这里还有另外一个版本。 书生当年上京赶考之后,林小姐的肚子却一天天大了起来,纵使足不出户,也难逃风言风语。林小姐初时还咬牙坚持,可春闱之后,书生一去不返不提,还传来他即将与重臣结亲的消息。 林小姐于是再也承受不住,怀着即将出生的孩子投河自尽。她死后,父母也郁郁而终,林家也就烟消云散了。至于书生见过的桃林、桑林与庄园,故友坦言,虞乡郊外,只有茅草、荆棘与乱葬岗而已。 书生失魂落魄回到家中,询问家里人,得知林小姐支开了仆从,带着儿子在父亲的院子。他偷偷潜入院子,但不敢进入病房,只在窗外偷看。 只一眼。 霎时。 血液凝滞。 房间里,林小姐用剪刀剪开儿子的皮肤,再伸手扒扯,竟是脱衣服一样,将儿子的皮肤给“脱”了下来。那皮肤下,不是鲜红的血肉,而是黑色胶状的脓血与褐色的腐肉。 林小姐又将手伸进儿子腹部,取出了一团淌着脓血的肉块,转头到了书生父亲床边,再用剪刀刨开了他的肚子。书生的父亲只是一个普通老人,在刀刃之下,痛得眼睛暴凸,手脚抖动,喉咙里“嚯嚯”有声,却是发不出一声惨叫。 直到林小姐将他的肾脏活生生挖出来,又把手里的烂肉填进去,老人所受的折磨才终于结束,只是眼中神光已然涣散,再无声息。 林小姐面不改色,只熟稔地将新鲜的肾脏换进儿子的身体,又为儿子穿上皮肤,缝合开口。 不多时。 儿子又变回那个俊秀的小郎君。 孩子指着心口,昂着头问林小姐: “娘亲,爷爷的心好像也烂了哩。” “活人的脏器在死人的身子里,终归是要腐烂的。” “娘亲,外头有人偷看哩。” “不用怕,是你爹爹。” “爹爹会生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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