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纸伞下,另一道有些瘦削的人影说话有些犹豫:“我虽名义上是那小蹄子的舅母,但到底不是正经舅母,我说话能管用?” 矮胖人影是个老婆子,闻言立即道:“怎地不管用,夫人可是名正言顺的继室,这么些年抚养大娘子,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外头哪个不敢认?” 吴佳怡可不敢认。 王婆子继续安她的心:“这不是还有老奴嘛。老奴这么些年,跟着夫人在外头,也是认识不少人的。” 吴佳怡总算露出一丝笑意:“那就听王妈妈的。哟!这是什么!”吴佳怡没注意,抬脚就踩在杨大贵的身体上。 王婆子赶紧提起灯笼照着,声音顿时惊惧万分:“这,这不是杨大贵吗?怎地躺在这里?他,他,死了?来人……” 吴佳怡赶紧拉了一把她:“王妈妈,别急。” 消失了两天的杨大贵突然回到秦家挺尸,王婆子能不着急:“大太太您这是……” 吴佳怡诡异一笑:“这不是挺好,此前那小蹄子说她在宝相寺遇到杨大贵,杨大贵欲对她行不轨。如今现成的把柄送上门来……” 王婆子瞬间明白了吴佳怡打的算盘:“那大太太且说,该怎么做?” 吴佳怡蹲下身子,将手指伸到杨大贵的鼻下,站起来道:“王妈妈你且留在这里,我去找我家那死鬼来,一道扛他回去。对了,咱家可有相熟的医工?最好口风要紧的。” 既然站在了同一条船上,那就是自己人。 王婆子很不情愿地道:“老奴有个同乡是医工,早年得了老奴的一些恩惠,口风倒是紧的。” 得了王老婆子应允,吴佳怡拿过王婆子手上的灯笼,转身离去。 老天可还下着雨呢!王婆子不着声色地唾了吴佳怡一口,也顾不上地上躺着的杨大贵,往避雨的地方而去。 许是做着虚心的事,她竟是没看清脚下,绊了个什么东西,跌了一跤。 她年纪大了,这一跌,费了一番功夫,好不容易才站起来,裙子湿了,双手也湿了。 王婆子站起来,竟没敢回头看杨大贵一眼,而是哆哆嗦嗦的站在避风的角落里,心中默念着:“杨大贵,你若是要怪,就怪大娘子,怪吴氏,可千万别怪我……” 她没念多少回,一盏昏黄的灯笼快速移了过来。 “王妈妈?”是吴佳怡在叫她。 王婆子赶紧小声应道:“老奴在这里。” 钟有志原本躺在温暖的被窝里,被吴佳怡临时拖出来,吹着冷风冷雨,语气有些不耐烦:“人在哪里?” “就在那边。”王婆子赶紧往杨大贵躺着的地方指。 钟有志提着灯笼走过去,吴佳怡打着伞,也跟着一起过去。 可地上哪有人?别说人了,就连人躺过的痕迹也被细雨冲没了。 王婆子和吴佳怡面面相觑,疑心自己见了鬼。可方才,明明白白的,就是杨大贵啊!一人眼花就算了,那也不能两个人同时眼花吧。 滋溜一声,热油泼在葱花和蒜末上,发出诱人的香味。 晶莹剔透的细碎火腿,并着同样切得细碎的豚肉,以及细碎的莴笋,衬着绿油油的葱花、白色的蒜末,竟然有几分好看。 大娘子这一碗扁食,也太诱人了。 便是平时里吃食十分自律的红袖,也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秦想想拿了两个小碗,分别舀了一些,再将碗推到二人面前:“试试,再说出真实的评价。” 红袖小心翼翼的用调羹舀了一些,轻轻吹了吹,送进嘴中。 扁食甫一入口,她的眼睛就亮了:“好吃!”扁食在盛国,是很常见的食物。在秦家,厨工也是常做扁食的。但她从来没有吃过如此好吃的扁食。实在是,太香了!等等,大娘子会不会是因为觉得秦家的厨工厨艺不行,是以才自己烹煮饭菜的呢? 也怪不得大娘子心心念念的要开脚店。这样的手艺,要支撑起一家脚店,完全没有问题啊。 添香就比较谨慎一些,试了两口,才有些不情愿地点点头:“大娘子的手艺的确了得。” 红袖犹豫了一会,才道:“可是在脚店里,这样的食材,略有些贵重了吧?”火腿耶,便是她们两个大丫鬟,一年里吃到的机会也不多。 秦想想点点头:“火腿的确贵重,但我们脚店卖的扁食,会因为顾客选择加入不同的材料,而有不同的价格。一句话,丰俭由人。” 红袖说:“大娘子的主意好。” 秦想想其实有些累了,往后面松了松腰骨,神情有些疲倦:“待你们的手好一些,就开始学做扁食吧。” 说到底,还是要让她们和油烟为伍。 添香嘟了嘟嘴唇,但没说话。 红袖倒是应承下来:“是。” 秦想想站起来,只吩咐道:“吃完将碗筷收拾一下。还有,添香,给我提一桶热水到房里来,我要梳洗。” 秦想想专门点她的名,添香只得应下:“是,大娘子。” 秦想想没再说话,施施然的走了。 外面春雨绵绵,寒意悄无声息地浸入屋中。 灶房里有动静,两个丫鬟在洗碗,还在悄悄的说话。 但秦想想并没有想着去听墙壁。她今天打扫脚店,晚上又是做饭,又是做扁食,的确也累坏了。 她半躺在床上,倚着已经有些陈旧的枕头,静静地想着心事。 也不知道她爹在这样的天气宿在何处,是恰好赶到驿站入住,还是在赶路?他的伤口在颠簸之下,应该好不了那么快吧?她爹以前吧,虽然是耕读人家出身,但这么些年的养尊处优,早就不适应外面艰苦的生活了。还有钟氏,还有秦婉婉和那两个弟弟,从来没有受过那样的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