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对酒的喜好超出了一般人的认知。 前一秒全场还沉寂在“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震撼中。 后一秒就淹没在酒香之中。 所有人都在张望,似乎忘了先前发生的所有事,不知何处飘来的酒香。 尽管只有一丝气味,却能清楚地感受到其中醇香浓郁。 “什么味道?” “难道是酒味儿?” “怎么可能?天下哪有如此淳厚的酒?” 议论中,诗会的桌上都放在了一个小小的酒壶。 这时,陈家家主大声说道:“诸位,这是陈家废了天大的功夫从长安买回来的酒饮,换做五粮液。今日诗会第二题便是以酒为题,请诸位品尝此五粮液,以助各位年轻才俊的诗性。” 以“酒”为题。 第二题倒也普通,寻常诗会中都有以“酒”为题的时候。 可是,今日的酒就不普通了。 陈家丫鬟守在各位文人桌边,都是倒出来一杯酒。 这五粮液在酒壶之中尚且奇香诱人,倒在了酒杯之中,五谷精粹的香味浓缩在指尖,那种滋味一飘散开来,便是让人口齿生津,更让人目眩神迷。 有人忍不住伸手去拿酒壶,想要自己给自己倒一杯,却被陈家丫鬟一把抢过来。 “诶,公子不可鲁莽。这五粮液乃是奇珍,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有幸品尝到的。这一杯酒价值亦是不菲,需要公子用诗来换。” “用诗来换?” “对,一首诗一杯酒,诗作越多尝到的也就越多。今日五粮液每一桌只有这一小壶,要是公子没有才学,可就是尝不到咯!” 规矩倒是简单,立即有人站起来,喊道:“我来!酒逢知己千杯少,好酒一杯倒。从此君王不早朝,处处闻啼鸟。” “我戳!” “这TM啥玩意儿啊?” 那书生为了喝酒也是急了,张嘴胡编乱造整了一首,惹得哄堂大笑。 不过那丫鬟却是被酒送了过去,娇笑一声:“这第一杯酒就便宜公子了,但下不为例。” “这也行?” 所有人都是一愣,别的桌上也不安静了,公子们纷纷作诗抢酒。 而那最先喝到的人一口之后居然是面红耳赤,面目狰狞,一杯清酒,却比这天底下最烈的酒还要浓烈十倍! 其余人见之,都是面露疑惑,小声问:“如此面目,莫非十分难喝?” “不应该啊,明明闻着那么香的。” 说话间,喝酒之人仰头一叹,吐了一口浊气:“好酒!世间最最最好的酒!” 突然,这书生思如泉涌,趁着酒意上头,大声吟诵:“五谷香百里,飞入百姓家。家中磨稻者,不知是酒香。” “好诗呀!”同桌之人赞道,“这位公子喝了五粮液便有了此等悲天悯人的感悟?” 书生眼角湿润,捶胸顿足道:“世间竟有如此佳酿,我却一无所知,何况寻常百姓家,春种而秋收,有几人尝过自家出产的米味?更不知自己所种谷物能酿造如此美酒佳酿。” 前后对比,就是喝了一杯酒,难不成是喝过一杯五粮液后真能让人开窍? 这下更热闹了,有一人上前抢作:“天若有情天亦老,姑娘不如美酒好。妾与将军解战袍,春宵一夜累断腰。” “我我我,我也来一首。红酥手,黄藤酒,两个黄鹂鸣翠柳。长亭外,瀑布边,一杯白酒吹一天。” 小亭内,丫鬟给在场的姑娘小姐都各自倒了一杯。 里面人也不少,左右两桌。 两位小姐跟其他家族的小姐们共坐一起,另一桌的大小姐和假太子坐在一起。 或许是碍于太子的身份,小姐们都不敢过分靠近。 唯有那“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小公子大摇大摆地与太子和大小姐同桌。 关键这厮还厚颜无耻地坐在大小姐和太子的中间! 也真是不怕死的! 同桌三人却不把周围目光放在心中,尤其是李怀安,借着石桌作遮挡,左右开弓,一边摸小姐,一边摸太子,许久没有亲热,心里甚是火热,才几分钟,就把左右二人的裙子和裤子摸出了一团毛球。 而这两人早就习惯了李怀安的毛手毛脚,若是不摸,反倒觉得奇怪。 此时又是被诗会热闹的情景所吸引,丝毫没注意桌下的坏手的动作。 “还得是这酒能堵住那些文人的碎嘴!” 陈婉蓉笑盈盈地说了一句,举杯对李怀安小声道:“殿下,不跟妾身喝一杯?” “这酒哪有姑娘的腿好?” 李怀安一脸坏笑,但还是不情愿地收回手,举杯简单地跟陈婉蓉碰了碰,然后一饮而尽。 这动作被旁桌的小姐们看到,都吃惊得说不出话来。 心说这人也太大胆了吧? 太子都在旁边呢! 关于李元姬的身份到现在也是极少人才知道的秘闻。 就连二位小姐还都蒙在鼓里。 现在看见白公子在太子和姐姐中间都能轻松应对,侃侃而谈,是越发的喜欢。 再看各自手中的词作,两人是不约而同地把上下两阙又拼凑在了一起。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姐妹二人一起念完,忽然间有了灵感,又异口同声地说:“要不我们一起嫁给白公子吧。” 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