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国
卯时刚过,天空灰蒙蒙,刚下了一场大雨,给燥热的夏季带来一丝凉爽。
敬国公府,丫鬟小厮都有条不紊的开始忙碌。
竹松苑,一妇人睡的正香,她只有二十来岁年纪,却圆润玉珠,肌肤胜雪,可见是一貌美夫人。
半个时辰后,妇人眼皮轻动,睁眼醒来,雪白的亵衣随着她起床的动作变得松散,露出脖颈间的点点红梅。
“寒露。”
沈落春对外面的丫鬟轻声叫唤,昨晚闹的太过,她的嗓子此时有些沙哑。
丫鬟缓缓推门而入,朝她行了一礼,随后服侍她更衣。
“珩哥儿呢?”
沈落春稍稍清醒些,抿了口水,询问道。
“回三少夫人,小公子正在书房温书,需要传早膳吗?”
沈落春看着铜镜里端庄优雅的古装女子,轻嗯了声。
转眼间,她来古代已经七年了。
她还记得初到的场景,那时她刚大学毕业,怀着一腔激情打算找工作,某天她的手机里突然收到一条陌生短信:我是世界意识,我生病了,你愿意帮助我吗?
沈落春以为是哪个朋友和她开玩笑,就随手点了同意。
结果当天她就穿越了,刚开始她很兴奋,看过无数小说的她觉得自己就是天选之女,来拯救世界的。
她在心里激动的呼唤系统,没有任何反应,等了很久也没有等到金手指,她就是一个普通人。
而且她是身穿,没有身份背景,没有家人,在这个陌生的时代根本就没办法立足。
在街上流浪了两天,她突然听到一阵尖叫声:“落水了!我家夫人落水了!救命,快救救我家夫人。”
沈落春会游泳,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于是毫不犹豫跳下去,把人救了上来。
被救上来的女人是城里的富户,很感激她,知道她没地方住热情的收留了她,相处了一段时间,对她感官很好,见她无亲无故,加上自己没女儿,就认她做了干亲。
因为这个善报,沈落春成功在古代生存下来。
她安顿下来后,就一直在打听了解这个世界。
这是一个她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朝代,叫大庆。
沈落春没什么能力,胆子也不大,不敢像穿越女前辈一样嚣张狂妄,她小心翼翼捂着自己的马甲,谨言慎行,入乡随俗。
做过最大胆的事大概就是做一些现代的美食和没用的懒人小发明,日子也算过的安逸。
她穿越时二十二岁,在大庆已经是大龄剩女了,家里人愁白了头发,天天给她相看人家。
沈落春知道在这里想要单身根本就不现实,也没有反对。
她就是在这时遇到了现在的夫君,这大概是她作为穿越女唯一的一点女主光环了。
那是在一个下雨天,一个白衣公子举着油纸伞朝她这边走来,身姿挺拔,谦谦如玉,气度不凡。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人,脑海中只想到了一句诗:有匪公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她对他见色起意,一见钟情。
反正都要嫁人,为什么不嫁一个自己喜欢的。
于是她开始追求那位公子,刚开始他很高冷,淡漠的像雪山上的高岭之花,从不搭理她。
经过她一年的不懈努力,时常嘘寒问暖,喂投小食物,才终于将他拿下。
公子对她承诺:“等我高中状元,必风风光光来娶你。”
还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男人,沈春落羞羞答答点头。
后来他真的高中状元了,也守信回来娶她,那时她才知道,原来他是敬国公家的三公子,来她们这个小地方只是为了清静读书,考取功名。
沈落春心里大起大落,公子依旧愿意娶她,只是她们的家世相差太多,在现代都讲究门当户对,更何况阶级森严的古代。
她有自知之明,不想为了一时之欢,将来落得下场凄凉。
公子却不乐意了,抓着她的手:“是你先招惹我的,就必须一辈子对我负责。”
知道她没安全感,他把自己名下所有的财产都给了她。
沈落春恨铁不成钢,这不就是妥妥的恋爱脑吗,不过这招对她确实很有效。
公子的人品她是清楚,正直,守信,像竹子一样宁屈不折,绝不会做出背信弃义之事,又因为真的喜欢他,所以她心软了。
要是将来真的眼瞎看错人,至少这些钱也够她舒舒服服过一辈子了。
敬国公府的人还不错,虽然不喜欢她,但没有为难她,干爹干娘没想到她还有这造化,麻雀飞上高枝头了,高高兴兴给她准备了十里红妆,次年她生下了儿子谢书珩。
如今她和谢知韫成婚五年,依旧恩爱如初。
“给娘请安。”
一个小团子走过来,一板一眼给她行礼,打断她的思绪。
沈落春宠溺的把他抱起来,莞尔一笑:“用膳了吗?”
“没有,等娘一起用。”谢书珩抿着唇道,白皙的脸蛋通红,他现在是大人了,不能再被抱,可是他好喜欢香香的娘亲。
“下次你先起来了可以自己先用膳。”沈落春柔声道。
谢书珩完美的遗传了谢知韫所有的优点,聪明,好学,勤奋。
“等娘。”
谢书珩摇头,坚持道。
“好,我们一起用。”沈落春含笑。
……
用完膳食之后谢书珩就去读书了,虽然只有小小年纪,却像极了他的父亲,十分自律。
沈落春也去给婆母请了安,陪她闲聊了一会儿才回来。
在古代没什么娱乐,谢知韫又去上值了,她就听听曲,看看画本子打发时间。
到了下午,沈落春会小睡一会儿。
再醒来时,她是在一个陌生又熟悉的房间里。
沈落春的大脑有一瞬间空白,许久才回过神来,她眨了眨眼,似是不敢相信。
这不是她朝思暮想,自己以前的房间吗?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