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是肌肉男的忠实爱好者!”
“嘘嘘嘘!刚刚走过去的那个是不是许暮云啊?”
“哎哟,糟了,他该不会是听到了我们说的话了吧?”
“Ivy, 你今晚上可要好好哄哄你干瘪的小可爱了,可别让人家伤心了!”
“哈哈哈哈!”
……
和大学玩伴们放肆的嬉闹仿佛还在耳边。
林露远远地看着他那双冰冷的眼睛。
那时那些没荤没素,口无遮拦的玩笑话,也不知道年少的他听见了多少。
好在,那些伤人的字句,看起来对他没有造成半分伤害。
他在这时光的长河中,被打磨得越发光亮。
七年过去了,他成为了她年少时最喜欢的类型。
而她,却没能成为自己最喜欢的类型。
时间从她身上碾过,压干了她的张扬和活力,只留下一张寡淡无味的皮。
也许是许暮云看向这边的眼神太过于专注,他身边的众星星们也纷纷看过来。
林露终于头一低,避开了他的视线,回过身继续埋头整理资料。
只剩下神经粗犷的薛思语,沐浴完众人的目光后,又悄悄掐住林露的腿:“他刚刚那么认真地看我,是不是看上我了啊?”
林露摸了摸被她掐得青青紫紫的手臂和大腿,留给她一个无言的背影。
可尝试了几次,也没能集中精力。
叹了口气,林鹿干脆对着电脑发起了呆。
电脑屏幕的倒影里,她的轮廓依然精致,但找不到一丝二十岁那年的神采飞扬。
七年的时间,她从一个随心所欲洒脱不羁的女生,成长成了一个满腹算计的无聊大人。
时间真是良药。
***
是的没错,照片上那个一头金发的白皮肤女生,正是林露。
林露是大三时通过交换生项目到的加州。
刚满二十岁的她,在妈妈的千叮咛万嘱咐下,拖着打包好的两个巨大而沉重的行李箱,坐了十多个小时的飞机,从中国飞到美国,开启了她在加州的生活。
她非常热爱加州。
那里不仅四季如夏,还拥有独特的风景。
她住的地方依山傍海,路边站满高大的棕榈树,每天推开窗,都能看见不远处宝石一般蓝绿的海洋。
除了这些,她最喜欢的,还得数尝不完的各国的美食。
那时候只要周末,她就会拖着自己的饭搭子们各处扫荡美食。哪又好吃的,哪就有她的身影。
新鲜的生蚝蘸着Mignonette Sauce最美味,Porto的水果奶油蛋糕最绝,自然也不能忘记了家乡的火锅和烧烤。
吃喝她在行,玩乐也不能少了她。
那时候的她天不怕地不怕是个野孩子,凭借着自己过人的语言天赋和天赋异禀的厚脸皮,三两天就在学校认识了一大帮兄弟姐妹。
每逢周末,各种聚会场所总能看到她跟朋友们的身影。
留学生里鬼混的也不少,但林露特别有名。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她特别好看。
长得条正盘顺,一双仿佛含着清泉的眼睛还总是含笑带媚,看起来无辜又狡黠。
美得充满了攻击性。
在加州灿烂的阳光中,她漂白了头发染成金色。整个人诱人又甜美,开得像是最妖媚的罂粟花。
美如珠宝的女生自然少不了追求者。
她身边从来不缺男人。
所以她也挑剔。
在UBA留学的短短一年时间里,她约会过的校网球队一头卷发会说西班牙语的男单一号,约会过会骑马会击剑从小在英国接受贵族教育的华人,也约会过校橄榄球队的金发蓝眼四分位。
她很清楚自己喜欢什么,并且能够轻松得到。
而她最喜欢的男人类型,是那种浑身长满肌肉的运动男。个子一定要高,穿上衣服一定要挺拔,脱了衣服也一定要荷尔蒙爆棚。
那林露和许暮云又是怎样认识的呢?
话说当年的许暮云,还不是现在这个火遍全网的总裁。
那个时候,身边没人知道他的家世。
但他依然很出名,因为他是学校著名的……天才书呆子。
那么她这样一个贪恋肌肉和美色的女人,又是怎么和跟这个只知道埋头读书的许暮云混到一起去的呢?
俗话说,好奇心害死猫,说的就是林露。
她第一次留意到他,是在他们系的编程课。
跟她一起上课的朋友姜嫣然告诉她,那个坐在角落里戴着眼镜的高个子男生是上一级的金融系红人,不仅一直都在金融系的Dean’s list上,去年还和几个同系的同学一起组队得了红点奖。
听说他极其聪明,被称为UBA金融系的天才少年。可惜好像不太好相处,总是独来独往的,也没见他对谁有过好脸色。
林露叼着薯条看着角落里衣着简单,背影瘦削,还带着厚厚眼镜的男生。
独来独往,不好相处吗……
她咽下嘴里蘸着冰激凌的薯条,拍了拍手。
她怎么突然就产生了好奇心呢?
***
当天晚上,一个叫做‘当当闯荡记’的小绿书账号,发布了一个新视频。
视频标题:制造业龙头思瑞的太子爷正式上任!思瑞集团何去何从?
视频内容:把思瑞近些年来的新闻和许暮云的继任新闻拼接在一起,对公司的历史进行了梳理。本来是一个随处可见的AI合成视频,但却不知为何,它的内容有着明显的导向性。整个视频明里暗里指向思瑞想法陈旧,内部管理松散,未来前途堪忧。
视频播放量:529.
点赞:5.
留言:1.
留言内容: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