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玲急忙问:“王越有没有告诉你,我女儿情况如何?”
“王越知道你一定会问女儿,他跟我说,现在主要是他妈在照顾,他一下班就回家帮忙,女儿经常问他,妈妈去哪里了,妈妈什么时候回来,他回答说,妈妈是一个侠女,行侠仗义去了,做完好事就回家陪宝宝......”
汪小玲落下两行热泪,兰薇从兜里掏出纸巾,抽出一张递给她:“我也是妈妈,我懂,你别担心,王越会把孩子照顾好的。”
汪小玲擦掉眼泪,打起精神来说:“谢谢,你们律师应该挺忙的,要不我们说正事吧。”
“主要开庭在即,我们都要提前做好准备,之前王越跟我介绍了这个案子的大概情况,有些细节我需要跟你核实下,我会问些问题,来引导你的思路,你想到什么,觉得跟案子有关的,都可以说。那我们开始吧,你是怎么从海外买药、然后卖给国内的患儿家长的?”
“买氯巴占,主要有两个途径,一个是代购,另一个是直邮,我一开始买药,是从代购那里买,后来认识了一个患儿妈妈,她有亲戚在国外,由海外的医生开处方拿药,再把药寄回国内。很不幸,那个孩子没能战胜病魔,去了天堂,患儿妈妈把买药的渠道给了我,还说祝我好运......”汪小玲的眼神黯淡下来,叹口气继续说,“我一开始通过直邮买药,买得也不多,让我下定决心来做转卖这件事情,是因为我发现自己以前,以及很多患儿父母,都在高价购买氯巴占,这可是孩子们的救命药呀,我不忍心看着其他患儿父母劳神又费钱......”
兰薇适时提问:“你再介绍一下药物的进价和卖价,是否从中牟利?”
“我买的是德国版氯巴占,每盒价格在240-300元,如果在代购那里买,一般1,200元一盒,价格翻了4倍,我卖出的价格,一般在340-450元,光看买入和卖出价,可能你会觉得我有盈利,但如果算上运费、被海关扣押销毁的药品、补税这些成本,还有一些患儿家庭困难,暂时拿不出钱,我也让他们先把药拿去吃......其实吧,我这里也是一笔糊涂账,我没有仔细去算赚了或者亏了多少钱,可能刚好持平吧。”
“你没有对药物的进销存做详细记录?”
“没有,我是财务出身,记账核算不在话下,但我真没有那个时间精力,照顾女儿本来就很累了,还要完成下单买药、寄给别的家长等等一系列事情......”
兰薇换了个问题:“一盒药患儿可以吃多久?”
“一般一盒药,患儿可以吃一个月,但用量大的患儿,可能二十天就吃完了,所以我怎么忍心去挣患儿父母的钱。”
“你的药便宜又靠谱,所以来找你买药的家长越来越多?”
“对,下单买药、沟通发货很费时间精力,我又是义务在做这件事情,占去很多照顾女儿的时间,我一度不想干了,王越除了帮忙还鼓励我,他说我们做的事情,是在给女儿积德,老天爷会看见的。”
“你刚才说,你是无罪的,我基本同意你的观点,不过具体的辩护思路,我还要回去和别的律师讨论一下,你放心,我们会把你的观点用法律的语言更好地表达出来的。”
汪小玲感激地点点头:“看来王越找你是对的,谢谢你兰律师。”
兰薇把无罪辩护的思路整理成书面文件发给黄骁,又把案卷材料拿给他,请他帮忙把关。
黄骁说要先看案卷研究一下,到时再和她讨论。
兰薇此时接到陈耀东的来电:“兰律师,你现在方便吗?”
兰薇往无人的会议室走:“方便,什么事儿?”
陈耀东说:“盛辉的案子,警方基本查清楚了,盛辉一直是零口供,但警方结合证人证言、视频监控资料、鉴定结论等,认为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认定他犯有故意伤害罪,同案的吴米,也犯有故意伤害罪。”
兰薇“哦”了一声,没有追问也没有评价。
陈耀东说:“但盛辉提出他有精神病,想申请精神病鉴定。”
兰薇有点想笑,心想杨盛辉果然是有专业知识的,脱罪手段都提前想好了。
陈耀东继续说:“盛辉提到,去年年初他开始失眠,整晚都睡不着觉那种,头发大把地掉,人也瘦了十斤,还去苏州看了两次精神科医生,有病历可以证明;另外,盛辉说他有个姑姑有精神病,可能还有家族遗传因素......”
兰薇回忆起来,的确从那时开始,杨盛辉似乎精神压力特别大,不停地抽雪茄,人也瘦得有些脱相,完全没了刚去康熙影视时的意气风发。杨盛辉有次提到,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位苏州很厉害的心理医生,他准备去见一见,当时兰薇想陪他去,他说不用,他去苏州主要是有工作,顺便去见心理医生。他提到的精神病姑姑也确有其人,杨盛辉奶奶一共生了三个孩子,他爸是老大,精神正常;老二就是那个有精神病的姑姑,从小精神不正常,现在住在精神病院里,杨盛辉和这个姑姑关系一般,从没有去看过她,兰薇也没见过她;老三是个女儿,精神正常;他奶奶不敢再生,害怕再生一个又是精神不正常的。
陈耀东说:“兰律师,你能帮忙找下盛辉的病历吗?”
“没问题,我回家找找,找到了联系你。”
“好,你之前不是让我问盛辉,他婚前那套房子卖不卖嘛,我问了,他说不卖,房子都卖了,你们娘俩没地方住。”
“那行,听他的吧。”
过了几日,黄骁找到兰薇:“汪小玲案我仔细研究过了,这个案子是代购未获进口批准药品的典型案件。主要关注两点:一是代购精神药品的行为是否符合走私、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二是与一般的走私、贩卖毒品案件相比,如何确定这类案件中违法的特殊性。我同意你的无罪辩护思路,你发给我的辩护意见,我修改了部分措辞,你可以再看看。”
兰薇连声道谢。
黄骁说:“可以再跟老板汇报一下,对这类案子,他经常会有一些对案子有帮助的奇思妙想。”
如黄骁所言,宋良轩听了兰薇对汪小玲案的大致介绍后,提出:“这案子从法理上来说,可能涉嫌犯罪,但从情理上来说,一般人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