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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四)(1 / 2)

离朱目光飘像远方,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中。

以利相交,利尽而弃,这是人类教会我的道理。

神界被毁之后,我被迫流落人间寻找凤主,可是找了很久很久,我始终找不到关于他的消息,直到我遇见了一个人类,他身上竟然有凤翎,他告诉我这是他从一块古老的贵族墓穴所得,我想既然地上找不到凤主的踪迹,说不定地下会有,所以我和那个人类达成一个协议:我帮他找到墓穴,他用他军队的力量挖开墓穴。

他对我不错,不仅给了我一只军队专门来做这件事,还给我了一个身份——发丘中郎将,一个能堂堂正正走在人间的身份,让我不再流离失所。

渐渐地他在我的帮助下越来越富有,军力也越来越强大,他告诉了我有关于他的一切过往和他的雄心壮志,在这个饿殍遍野,易子而食的乱世中,我相信只有他才能结束这一切,我那时想,就算找不到凤主的踪迹,我也愿意帮他。

可是我忘记了,人类跟我们是不一样的,人类有欲望,有着无穷无尽的欲望,对金钱的欲望,对权利的欲望,对声名的欲望,对女人的欲望,都会让人改变。我刚开始认识的那个一心为国为民的少年,早就因为这些欲望而变得面目全非,而他知道我非人的身份后,也开始对我忌惮起来。

人类就是这样子,对和自己不同的生物,总是心怀恐惧,欲除之而后快,仿佛只要这个世界上都是人类,他们就能安心的生活下去,可是伤害他们的不往往都是他们自己吗?

所以在他不需要我之后,竟偷偷派人想置我于死地。幸好他那敦厚和顺的三儿子提前告诉了我他的计划,我才得以逃出,我还拿走了凤翎,他这样子的人,不配拥有凤主的东西。

只是可惜,后来这个帮我的人,也没有什么好下场,被他哥哥逼得差点送了性命。

他临终前,怕我盗取他的坟墓,对他戮尸枭首,还特意设下了七十二疑冢。

人类啊,总是喜欢以己度人,想当然的以为所有人都跟他们一样心狠手辣,忘恩负义,即使明明知道会有报应,仍然还是会去做违背良心的事,多么可笑啊。”

徐振之听了之后,惊得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曹…曹孟德?”

离朱对他苦笑道:“那时我唤他阿满。”

“直到很多很多年后,我遇见了他。”

提到这个人,离朱的脸都仿佛都变得柔和起来,连眼神都变得明亮,

在人界这么多年,我的身子越来越虚弱,若还不能回到神界,我知道早晚有一天,我会死,而且会死的很难看,就是在我快要死的很难看的那一天,我遇见了他。

那时的我因为天劫已经被劈的浑身是伤,命悬一线,已经没有任何力气去躲最后一道天雷了。我当时想着,就这么死了也好。

结果他出现了,他竟然冒着生命危险把我背了起来,让我躲过了最后一劫,他还把我带到了他的家,一个破破烂烂,家徒四壁的茅屋。

在他的精心照顾下,我又活了过来,他没问我我是谁,也没问我从哪里来,只是每天早出晚归,将一日三餐做好送给我吃,就好像他就一直会这样子对我。

就这么过了一个月,我终于忍不住问他,他是谁,他却没回我,直到我从后面拍他的肩膀,他才反应过来。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一个聋子。

他说叫李无忧,原本他也不是一个聋子。父母都是读书人,在他十岁的时候,因为高烧被庸医耽误了病情,导致失聪,他的父母为了让他恢复健康,散尽家财,四处寻访名医,结果遇到了山匪打劫,死在了的路上。

就这样他又变成了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幸好他还可以靠读唇来和正常人交流,现在靠砍柴为生,他还跟我说,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攒够了钱,去镇上的医馆学医,不想让其他小孩再遭遇受到跟他一样的经历。

有时候我想,如果他是瞎子就好了,那我就可以把我的眼珠给他,还了他的恩情,就没有以后的事了。

只不过有了上次被人背叛的经验后,我不再相信人类,所以我只告诉他我只是一个无依无靠,四处漂泊的旅人。

但是他救了我,所以我打算给他一笔钱,一笔足够让他下半辈子无忧无虑的钱就立刻离开,绝对不再跟他有任何纠葛。

可是我当时还很虚弱,根本没有力量去找到那样一笔钱。我说,以后让我跟他一起上山砍柴吧,两个人赚的钱总比一个人多,可是他坚决不同意,坚持让我在他家养伤。

半年后,我终于恢复了健康,打算去寻一笔银子,一笔能彻底还清李无忧恩情的银子,这样子我们就两不相欠了,我留了张纸条,跟他说有事出门一趟就离开了。

谁知道下次见面时,这小子说什么都不要我给他的银子,怎么会有人类不爱银子的?当时的我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所以我又想了一个法子,我把银子给了镇子上唯一的大夫,希望他可以收这头犟驴做徒弟并且嘱咐他千万不要告诉他原因,虽然大夫嫌弃他是个聋子,但是这一次亮闪闪的银子终于发挥了它该有的效果,李无忧成为了一头会救人的犟驴。

本来做完这一切后,我就应该离开,可是在他得知自己将要被收徒时,第一反应竟不是高兴,也不是庆祝,而是紧紧地抓住我的手,温柔地对我说,‘子航,留在这里吧。’。

也许是我许久未见到那么真诚明亮的一双眼睛了,我竟鬼使神差般的答应了下来。

就这样我在他身边整整呆了二十多年,看着他娶了医馆大夫的女儿,看着他从丈夫又变成了父亲,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他的眼角出现了皱纹,我知道我该走了,

正常人谁会数十年如一日都长着一张永远不变的脸呢,又有哪个正常人不会害怕一个妖怪呢。所以我没有留下任何只言片语就离开了他们。

至此我在人间又独自飘荡了不知多少年,在一个大雪天,我恍恍惚惚地又回到那个地方。

我看着这个破破烂烂,荒芜了很多年的茅屋时,竟然很期待能看见那张熟悉的脸,我也不知道站了多久,直到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拉了拉我的手,问我认不认识一个叫陈子航的人,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小女孩是他的曾孙女。

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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