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比谈判本身的意义还要大,于飞不再开口,接下来是经纪人的工作。
阿恩·特莱姆接过话来,问道:“说说你们的合同吧,既然你们想要弗莱跳船,我想你们肯定准备了一份很有诚意的合同。”
莫顿对随行的合同专家点头。
随后,耐克的阵营出示了他们的合同。
就数额来说,并不大。
耐克给于飞提供的是一份6年2亿美元的合同,明显低于阿迪达斯的6年25亿美元。
但是,他们承诺会给于飞重新设计一个品牌。
于飞不仅拥有品牌的主导权,每年还将得到15的利润分红。
换句话说,耐克实际上是把应该在合同数额上体现出来的钱全部加到了利润分红上。
以耐克的产品力,加上于飞本身的带货能力,每年15的利润分红将是一笔远高于代言费的收入。
“好的,我们会认真考虑。”
特莱姆说罢,便摆出了送客的架势。
这是耐克最不想看到的局面。
要说动心,于飞阵营肯定对这个合同动心了,但他们会因此离开锐步吗?不会,他们的合同只会成为抬价的工具。
但事已至此,他们没有主动权。
莫塔和耐克的合同专家离开了。
林凯文问道:“两家的报价如何?”
“出人意料的大方”特莱姆更正,“不,应该说,是超出想象的大方。”
虽然不是自己的合同,但林凯文的胃口被吊起来了:“多大方?”
“阿迪达斯愿意每年给10的利润分红,耐克愿意给15。”特莱姆言简意赅地说。
代言费都是小事,这才是关键。
林凯文知道锐步去年通过“天选者”这个品牌赚的钱接近20亿美元,虽然还无法和aj的37亿美元相比,但要知道,这是一个刚出世8年的产品。
“23号的分红是多少?”于飞忽然问道。
“这就是我说他们大方的原因。”特莱姆说,“2003年,迈克尔把当年耐克送给的股份换成了每年55的aj品牌利润分红。”
对于飞阵营的人来说,这是44号在另一件事上胜过了23号,值得高兴。
林凯文直白地说:“我看和锐步的谈判很简单。代言费,我们要阿迪达斯的数字,每年利润分红,我们要耐克的数字。”
“凯文,你是个出色的做题家。”特莱姆赞道。
“弗莱,你怎么看?”
林凯文看向于飞。
“你们说的都对,但是,阿恩,你好像忘记了一件事。”
“什么事?”
“这里没有迈克尔。”于飞严肃地更正道,“你应该称它为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