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哥,真牛逼,看咱们这边的人,乌央乌央的!” 于林和曾经的孙宏亮,都是李昂的跟屁虫,不过他醒悟的慢了点。 他都已经看见了孙宏亮的下场,还是愿意跟在李昂身边马首是瞻,这种人未来替李昂背黑锅吃牢饭,应该都不会有人感到意外。 而今天来参加剪彩的,不光只有一个楚歌,还有其他老同学。 李昂说了,所有来参加剪彩的老同学,人手一部手机,结束后还请他们吃饭。 这种“大手笔”,对于这些刚毕业不久的学生来说吸引力极强,所以他们纷纷来捧场。 不过陈怡曼并没有来,楚歌确实想找她一起的,可陈怡曼还要忙着去那些中小学跑业务,是没时间陪她小孩过家家的。 听到于林的话之后,其他同学附和道:“那是因为李昂懂销售,一个打折的活动,就把江帆的客户都给抢过来了。” “可不嘛,李昂不光对客户好,对咱们这些老同学就更好了。江帆开小灵通店的时候,都没想过送我们手机!” “李昂手机店里的产品种类更丰富,这回江帆的好日子到头咯。” 李昂很享受被老同学们捧着的感觉,在他看来,老同学们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心话。 他们是被自己的人格魅力所折服的,而不是那部手机。 “嗨,我这也就是一不小心就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我家就是做生意的,这个大家都知道,我从小就跟我爸学习做生意了。” 李昂手舞足蹈,在老同学们面前表演着:“说起来你们可能不信,我八岁那年就开始用我的压岁钱投资了,我上高中的时候就帮我爸接待客户了。上大学的时候,家里有几单生意,都是我亲自谈成的。打工什么的我还真不会,就会做生意。” 说话的时候,李昂的眼睛时不时的瞟向一边的楚歌。 今天刚一见到楚歌,他就差点流哈喇子了。 楚歌真美,比他在大学睡过的任何一个女人都要美。 除了剪彩活动,李昂的眼睛一直色眯眯的盯着楚歌裙摆下的那双美腿。 她的腿被黑丝包裹的形状非常优美,黑色的丝袜折射出那股柔和的色泽,使她的美腿看起来流光溢彩。 看得久了,李昂就感觉自己的心像是被火烧了一样。 而于林作为一条好狗腿子,立马跟上了李昂的节奏:“江帆虽然靠卖猪肉赚了点小钱,但他家毕竟就是养猪的。看他做生意也就看一乐,真想学做生意还得看李哥!” “你拿江帆跟我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他能跟我比吗?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一个农民的后代,能像今天这样在城里立足,还是值得表扬的。总比之前想抱咱们校花的大腿,在城里开枝散叶要强。” 李昂这话不知道是在夸楚歌,还是在骂江帆,反正说的楚歌有点不好意思。 但在听到他的话之后,在场的男同学们情不自禁的看向了楚歌的腿。 啧啧…… 这黑丝美腿,谁不想抱一下啊? “操,还追校花?他也配?美人当然得配英雄了,我看,咱们老同学中也就李昂跟楚歌最合适,同学们你们说是不是?” 拿了李昂的好处,当然要为李昂说话。 他们这么一起哄,楚歌就更加不好意思了。 可惜陈怡曼没来,所以连个帮她找台阶的都没有。 看着楚歌脸蛋通红,李昂不禁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西装,他感觉自己现在特别帅。 而就在他欢天喜地,踌躇满志,准备取江帆而代之的时候,手机店突然进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竹板一打响叮当,老板发财又健康。今日乞丐上门讨,希望老板大大方。” 随后就是一阵清脆的快板声,立刻吸引了李昂他们的注意力。 他们的眼睛瞪得老大,手机店门口进来的何止一个要饭的? 那他妈是一群要饭的! 他们蓬头垢面,穿着破烂,瘦的皮包骨头,皮肤黝黑粗糙。 隔着老远,就能闻到他们身上的那股馊味,同时还有好多苍蝇缠绕着他们。 自打他们出现,店里的人就跑没了一半。 还有一半没跑的,是因为暂时还没有闻到他们身上恶臭的气味。 “操!哪来的臭要饭的?滚滚滚!都滚出去!找死呢吧你们!?”于林指着他们破口大骂道。 结果领头的乞丐并不生气,反而给于林来了一段顺口溜:“都来瞅,都来看,门口来个臭要饭。大哥好,大哥善,可怜我是臭要饭。大哥善,大哥好,来年挣个大元宝。给碗汤,给个馍,你家小孩上大学。给个馍,给碗汤,你家小孩都健康。” 一边说着,他们还越走越近了,把另外一半的客人也都吓跑了,女同学们也都纷纷躲到了李昂身后。 李昂哪里会浪费这英雄救美的时候? 他大手一挥,一把将……于林推到了身前:“于林,你还愣着?赶紧把他们赶出去啊!” 于林嘴角一阵抽搐,卧槽,我也嫌他们恶心啊! 而且距离越近越恶心,因为他们身上的味道就跟好几个月没洗过澡,又被臭豆腐汤泡过,然后吃了七八个臭鸡蛋和一整头大蒜散发出来的那种味道似的…… 于林差点没当场去世,但眼下不干是不行了,李昂一个月给他开一千块钱工资呢! 所以他上去就推了乞丐一把骂道:“我去你妈的!啥也没有!赶紧给老子滚蛋!” 乞丐当时就倒在了地上,然后抱住了于林的大腿。 “草泥马!臭要饭的!你放开!放开我!” 乞丐哭哭啼啼的又来词儿了:“不叫你走不能走!你要先走你是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