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那就麻烦您了。就是我下班时间比较晚,得六点多,到家都七点了。” “没问题,我可以等您,就这么定了。”王言掏出手机晃了晃:“那杨小姐咱们交换一下联系方式?等您白天得空了,跟我说说有没有什么忌口的。” “您看着做就好,我不挑食的。”杨桃笑着拿出手机,跟王言换了电话号码,待见到其手机里有威信,又加了个好友:“那就这样,咱们晚上见啊王先生,我这时间来不及了,先走了啊。” 王言含笑点头,看着杨桃踩着高跟鞋进了电梯跟他挥手,晚上见。 虽然上来就邀人吃饭,多少的有那么一些冒昧。而且以现在的邻里关系来说,别说吃饭了,可能话都不带有几句的,低头不见抬头见,除了有矛盾的时候多数人不会在意。 但男女关系吧,就看谁不要脸,陌生人间的社交,也看谁不要脸。他这又是表示歉意,又是卖惨博同情,加上极大的热情,已经迈出了第一步,很少有人会拒绝。结果很明显,就是他一番不要脸的纠缠,杨桃无奈答应。 当然或许现在杨桃对他的感觉并不是太好,毕竟热情过头了就有点儿死缠烂打的意思,不过等到晚上她过来,吃吃饭,聊聊天,透露一下自己没有亲朋的状况也就好了。杨桃没爹,他‘没有爹妈’,有共通之处,问题不大。 而现在杨桃还是酒店的大堂经理,那么剧情即使开始了也没多长时间,甚至可能还没有一开始那会,薛素梅不断的找人跟杨桃相亲。那么这事就没什么悬念了,非常稳妥。 没再多想,转身走进室内看了起来。 房子是边户,面积肯定是大一些的,是个百多平的三室。系统很好的照顾了他的习惯,南向的主卧室套了洗手间、衣帽间,其余的因为是框架房,没什么承重墙,全都打通了。 开放厨房,柜子什么的也被搬家公司的人摆到了相应的位置上,中间隔断的一些艺术品、绿植、书架之类的,隔出了书房、客厅、工作室,大阳台被包上弄了落地窗,躺椅、茶台俱全。因为前面是多层洋房,没有高楼挡光,窗外是绿意葱葱的树稍,整体看着还是非常不错的。 里外看了一圈,王言拿着两个大行李箱到了卧室中,将里面的衣服在衣帽间放好。都是活爹提供的,全是新的。 谷&a;lt;/span&a;t;“来来来,轻着点,这都是地板,别磕出印子了。”熟悉的男声响起:“王先生,您看看这张桌子放哪啊?” 王言走出卧室,看了眼那个桌子,指了指书房的位置:“放那去吧。” “放那去。”男人跟手下兄弟吩咐了一下,转头看着王言:“要说王先生,您这一看就是文化人。看这一屋子的书,啧啧……” “嗨,什么文化不文化的,这些书啊我是一本没翻过,就撕个封皮那都是新的,我这买回来啊就是图着好看,也显着咱有文化不是。” 男人一阵大笑:“王先生有想法……” 王言跟着一起笑,他这个逼样的,人家本也不相信,现在听到想听的,大家都高兴。 其他人也是笑呵呵的,打开了话匣子,聊起了家里上学的儿女。这就没王言什么事儿了,他继续归拢着东西。 因为除了衣服以外,还有不少的其他东西。虽说摄影穷三代,但作为一名不差钱的业余摄影爱好者,自然不会考虑那么多,长枪短炮的都有,以他LV2并且多年没碰的水平来说,配的确实太高了。他弄来的不少的箱子中装的都是那些玩意儿,一边熟悉,一边把东西弄出来都放在北向工作室的置物架上。 经他摆弄的一段时间,搬家的四个男人,早都将他的东西搬了过来。有他指挥着将大件都调整,摆好位置,剩下的一堆乱七八糟的都堆在厅里。 王言一个人慢悠悠的将东西摆好,值得一题的就是一些装裱好的挂件,除了他的书画作品之外,还有不少的摄影作品,人像、风景、动物什么的挂了一屋子,到处都是。 东西还是不少的,除了中午出门去小区外吃了口面条子外,他自己一个人连收拾东西带搞卫生,一直是弄到了下午才好。 伸了个懒腰,抬腕看了眼时间,四点刚过,当即收拾了一番,拿上钱包手机出门。 他都亿万富翁了,肯定是有小车的。这小区是近两年新建的,地下停车场当然有。王言乘电梯到了地下停车场,空间中摸出四个圈的钥匙摁了一下,不远处一辆黑色S4的车灯闪了那么两闪。 绕着车身转了一圈,坐进驾驶室感受一番。当然是没有S8好的,不过现在这也还可以,好歹五十多个呢。当然主要还是他对车没什么执念,啥都能开。车牌子不是A8的了,这一次就是个普普通通的A牌,还不错。 五十万的车也符合他的身份,虽说他身家过亿,但都是房子,全是不动产。真要他手里的钱,买完了这个房子之后也就剩下三十多万。这些钱虽说相对不多,但每个月还有六位数的租金呢,就潇洒。 王言一脚油门踩下,驾车开出地库,向着最近的市场驶去,买菜。说了请杨桃吃饭,他的动机还不纯,那肯定是要精心准备准备的。因此在市场买了不少的菜,还有乱七八糟的调料什么的,还弄了一些酒回去,多少的也得小酌一点,光吃多没意思。 买好东西回到家已经快要五点,王言也没磨蹭,开始在厨房忙活起来。要炖的先处理处理咕嘟着,要炒的就先择菜。 自己一个人做六七个菜还是挺慢的,做菜其实很快,但做菜前的准备工作很磨叽。也就是他现在身体好,精力足,要不然他才不做饭呢。干一天活就怪累的,还得买菜、收拾,然后再做。吃完之后还得收拾厨余、洗洗涮涮,太疲惫。他从来认为没什么比饱食之后,躺在那里什么也不干,来上一支饭后烟更舒服了。如果吃饭的时候,再小酌了那么一些,有微醺的感觉上头,那就更美妙了。若是恰逢夏日不燥不热,微风轻拂的黄昏,独自一人举杯送残阳,那就更是绝了。 当然他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了,一来是他现在勤快的很,二来是他酒量上来了,三来是他对烟的瘾性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