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神功了?”
卓凌风点头道:“那是自然。”
林平之想要问谁,卓凌风却道:“岳蔡二人之所以起了猜忌,怀疑之心。
就只因这葵宝典上的武功,与其他高深武学的道理背道而驰。
众所周知,但凡修炼武功都是越往后越复杂,修习起来也就越艰难。
反观葵宝典最大的难关,只在
可这
作为从后面阅读葵宝典的人,自然不相信,这世上怎会有这种违背常理的条件,就怀疑是不是读另一半的人捣鬼。
先读者也觉得破解大难关的解决方法,定然是在后面。
所以两人你不信我,我不信你。
谁也不敢完全照着两人所记内容练功,却只坚信自己所记的那部分内容。
如此一来,两个本来亲逾同胞骨肉的师兄弟,到后来竟变成了对头冤家。
一个注重内功,一个注重招式,这也让华山派就此形成气宗、剑宗了!”
林平之狐疑道:“剑宗,气宗,可是现在怎么听不见了?”
林震南一脸凝重道:“二十多年前,华山派多位
其中剑宗高手统统死绝了,现在的华山派掌门君子剑岳先生就是气宗了。
若说以前的华山派,势力之庞大,可称五岳剑派
派中高手比之今日的“嵩山十三太保”有过之而无不及!
岳蔡二人偷看《葵宝典》,肯定想要将华山派发扬光大,
没想到反而成了祸患,这恐怕是他们始料未及的了。”
林平之问卓凌风道:“可是什么瘟疫,竟然如此厉害?能让多位高手一起身亡?”
卓凌风笑笑不语,心想:“华山派嫌丢人,对外说是患了瘟疫,其实只是自相残杀罢了!”。
但他也不多讲,便答非所问道:“可也不知怎的,岳蔡二位私阅《葵宝典》之事,红叶禅师不久之后便知道了,便派遣他的得意弟子,渡元禅师前往华山!”
林家父子身子一震道:“渡元禅师?”
卓凌风道:“渡元禅师本来姓林,还俗之后,便复了本姓。”
林平之喃喃道:“渡元,渡元,图远。”
卓凌风接口道:“不错,渡元禅师便是以七十二路辟邪剑法威震江湖的林前辈!
他还俗之后,恢复本姓,将他法名颠倒过来,取名远图。”
林平之忽道:“曾祖去了华山,这岳蔡二人岂能承认偷书之事,莫非双方大打出手了?”
他虽带着疑问的口气,心里却想着曾祖单人独剑挑了华山派的飒飒英姿!
卓凌风一看他的表情,便知他在想什么,摇了摇头道:“那倒没有!
林前辈上得华山,岳蔡二人不但对他好生相敬,承认私阅《葵宝典》,一面深致歉意,一面却以经中所载武学向他请教。
殊不知林前辈虽是红叶禅师的得意弟子,葵宝典中的武学却未蒙传授。
岳蔡二人只道他定然精通宝典中所载的学问,哪想得到其中另有原由。
林前辈也不点明,听他们背诵经文,随口解释,心下却暗自记忆。
他武功本极高明,又是绝顶机智之人,听一句经文,便以己意演绎几句,自然说的头头是道。”
他说话之时,林震南与林平之的脸色都沉了下来,只是良好的修养,让他们没有打断卓凌风的言语。
待他话音一落,林平之一脸涨红,猛然站起身来,用手指着卓凌风,惊道:“卓大哥,你,你……?”
他怎不知,这样一来,他崇拜的曾祖反从岳蔡二位那里,得悉了宝典中的经文,这意味着什么,还用说?
林平之的这种过激反应,也让卓凌风眼神起了变化,眸子中射出锐利的光芒,灿若烈日,但继而便明白了。
林家人对林远图本就敬若神明,三代干的又是镖局买卖,就是保护别人的身家财产安全,一直和绿林盗贼作对。
骨子里就恨贼,自己这样说,无异于说林远图就是一个贼!
这对林家来说,乃是大大的不敬!
更是再砸福威镖局赖以立足的招牌!
想通了这点,眼神中的厉芒尽数敛去,但还是接着道:“经此一事,林前辈从华山离开后,就对红叶禅师写了一通书信,说他凡心难抑,决意还俗。
后来在福州创办了福威镖局,以七十二路辟邪剑法,闯出了赫赫威名!”
林震南早已失神,过了一会,摸摸索索从腰间掏出烟管,从烟袋装上了烟丝,颤抖的手打了几次火石,方才点着了烟,猛吸猛吐好几大口,这才涩声道:“你是说,我祖父的辟邪剑法,其实就是从华山派那本葵宝典上偷来的?!”。
他心下极为混乱,只盼卓凌风是在胡说八道,但内心深处,却知这定是实情,如今仿佛是在要一个肯定。
未等卓凌风开口,林平之这时心绪有所平复,缓缓道:“可我曾祖既然出身少林寺,这辟邪剑法难道就没可能是少林剑法?亦或是他凭借着渊深无比的武学修为,根据少林剑推陈出新而来?”。
他终究还是不愿意相信这残酷的事实。
卓凌风瞧了林平之一眼,一脸平静,不言不语。
林震南这时也凝望着卓凌风,有顷,忽地闭上了双眼,眉宇间满是悲怆之色,很是喟然道:“唉,远图公赫赫威名,江湖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若真是少林剑,岂能不为人所知?
以他当年的威名,纵有半分少林剑法的影子,也会传的沸沸扬扬,哪里轮的到,你在此疑问。”
父亲语声分外凄凉萧索,林平之也是一阵心慌,垂下了脑袋。不禁心想:“我说华山派是贼,青城派是强盗,原来曾祖他也当过贼啊!”
他幼禀庭训,对盗贼勾当深恶痛绝。
这时也不由想到庭训中的训诫之语,大盗都由小贼变来,而小贼最初窃物,往往也不过一瓜一果之微,由小而多,终于积重难返,泥足深陷而不能自拔。
这时又想着,莫非曾祖当年后悔偷了葵宝典,所以才会创办镖局,以保护别人的生命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