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筠缇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一闭上眼睛就会不自觉地想起白天她跨坐在沈崇身上时,两人之间蒸腾的暧昧以及身体接收到的那个侵略信号。
像是夏天暴雨来临之前令人难忍的闷热,不知道哪一秒就会化为酣畅淋漓的欲宣泄出来。
她想,她当时一定是疯了。
十六岁把他视作偶像的她,怎么会想到有一天她也会进这个圈子,又怎么会想到她曾经只敢仰望的王子殿下会为她而折腰?
她的衣服上他的香水味残存,似乎在勾着她迷失,堕落,以及叛离。如果她足够清醒,她应该知道的,像她这样鲜嫩的小花,正是他那样的魔王最喜欢的食物。
他折腰靠近她,就像蜜蜂的口器刺入花蕊,吸血鬼的獠牙刺入新鲜人类的脖颈,最后必然是餍足后的厌倦。
可她看着他的时候,为什么会有种一眼万年的痛苦和渴望?
是因为他像那个人吗?
不,他们一点都不像。或者说,他们虽然五官很像,但内核却是完完全全的两种人。难道他们俩真的是彼此不认识的亲兄弟吗?
今天她仔细观察过沈崇的父母,她发现他一点也不特别像他们中的某个人,更像是择优点而生的混合品。
妈妈的眉眼和皮肤,爸爸的口鼻和身材。
她不相信这俩人再去跟别人生,还能生出和沈崇一模一样的人来。
“沈光愈,你究竟去了哪里,你知不知道,你再不回来,我的心就真的要被人勾走了。”
陈筠缇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将自己紧紧裹在了被子里。不期身体被一个硬物硌到,痛得她攸地一下坐起身来。
是那块老怀表。
它怎么被她带出来了?哦,一定是早晨她出门太急不小心把它装进了包里。
打开盖子,外公和外婆年轻时候的容颜再次映入眼帘。
“长得是有点像啊……”
陈筠缇抚摸着外婆的眉眼,伴着指针嘀嘀哒哒的声音,她终于安然进入了梦乡。
梦里,她再次见到了她日夜思念的大男孩。
地点仍旧是鹭港大学的校园内。
她和他的初遇,就是在鹭港大学校园内。她记得很清楚,那是她放暑假的第二天。
因为按照惯例,她回鹭港的第一件事都是去南鹭岛看望外公外婆,陪两个老人说了一宿的话,第二天她睡到自然醒,又到街上吃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鲜虾小馄饨才心满意足地坐着轮渡过了海。
等她赶到鹭港大学的时候已经临近中午,当时正值暑假,又赶上饭口,人文学院的大楼里静悄悄,连父母的办公室里都没有半个人影。
电话也打不通。
她垂头丧气地走出大楼,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然后就看见了坐在湖边的树荫下弹吉他的大男孩。
沈崇的歌迷一直把他奉为神颜,可事实上,他出道的时候就已经二十三岁了,他再嫩,再帅,又怎么可能帅过他自己的年轻副本,沈光愈。
她还记得那天的沈光愈穿的是白T外搭蓝色休闲衬衫,牛仔裤松松垮垮,长长的刘海低垂遮着半张脸,高挺的鼻子和流畅的下颌线有种漫画男主般的少年感。
陈筠缇的视线在他微微荡漾的银色项链和拨着琴弦的修长手指之间来回着。
她很好奇这男孩的眼睛长什么样,她忍不住恶趣味,这么个骨相出众的大帅哥要是配一双贼眉鼠眼,那得多么可惜……
“你看什么?”
少年蓦地抬起头来,异域感十足的一双深邃美眸里似有深潭,引人坠落。
他怎么那么像她的偶像沈崇!这要是沈崇再大几岁,说不定她会以为他是他的儿子。
陈筠缇瞬间感觉到了来自面部的灼烧感,她不自然地咳嗽一声,故作轻松地看了看他身后的湖,“看湖里的鸭子。”
“那是鸳鸯……”少年声音清冷,普通话却不怎么标准,颇有点偶像剧的味道。
“啊,是吗?鸳鸯怎么跟鸭子长得一样?”
少年嘴角的笑容转瞬即逝,“你也是我们学校的学生?”
陈筠缇避而不答:“你这首押尾的《黄昏》弹得不错。”
“你听过?”
“废话,乐器店的老板十个有八个都会弹这首吧?我当年去挑我的第一把吉他的时候,对方就给我弹得这个。”
少年嘴角抽了抽,很快抓住了重点:“你也会弹吉他?”
“一点点吧。”陈筠缇耸耸肩。
“来一段?”
还未等陈筠缇回过神儿来,少年已经三两步上了台阶走到了她面前。她这才发现,他比她差不多高了大半个头。
造物主简直离谱,好歹也把他的窗户关上一扇啊!
“你想听什么?”陈筠缇大大方方接过他的吉他。
“都可以啊。”男孩笑。
他们的手在交接吉他的时候有短暂的触碰,平时向来迟钝的神经末梢此刻却格外地敏感,她感觉神经元正在异常放电,电得她的心脏都漏跳了一拍。
“那就弹一段我喜欢的吧。”
陈筠缇若无其事地坐回了长椅上,然后一段经典的俄式浪漫曲子《Those were the days》就从指尖流淌开来。
这首曲子曲风优美,节奏欢快,听得人忍不住想跟着翩翩起舞。
男孩一开始并没有对眼前明媚张扬的小姑娘报什么期待,可很快,他就折服于她纯熟的技术中,连指尖也在她看不到的地方跟着律动起来。
“见笑了。”一曲完毕,陈筠缇红着脸将他的吉他还了回去。
“你弹得很好,比跟我一起玩指弹的大多数人都好一些。”少年由衷地赞叹。
“是吗?”陈筠缇无可无不可地耸耸肩,然后站起了身。
她就读于音乐学院,满学校都是才貌双全的年轻人,所以即使眼前的男孩长得稍微好看了点,倒也没有让她心潮澎湃到想不顾一切扎进爱河的程度。
况且,她平时也不怎么在鹭港,异地恋这种狗都不碰的东西,她也不想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