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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贵阳和张大冒为谁在后面断后起了争执。眼看桑榆天已经走很远了,张大冒伸手推了王贵阳一把,“小屁孩儿一个,赶紧走得了”。
有点儿伤自尊心也有点儿开心,这是父亲走后又一个拿他当孩子看待的长辈。下山时他们的速度能用乌龟来形容,那在往回走时他们也只能称为蜗牛了。这个队伍的年纪看着朝气蓬勃,行动起来却是老态龙钟。
可乐的伤口小范围走还行,时间长了又开始往外渗血。叫停队伍对别人来说也不公平,大山里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危险无处不在。姜月半也只能心疼的半抱着可乐,拖着它一起跟紧前面的步伐。
踉踉跄跄的走了两步,可乐就被王贵阳背在背上。好在它通人性,知道王贵阳在它面前蹲下的意思。上了别人的背,可乐才享受到一个病号该有的待遇。
视线明了,空气清新。它又开始张牙舞爪的扑蝶捕蜂。每当它要有什么过激的动作,姜月半就会对它进行眼神教育。作为最亲近姜月半的可乐,它是知道她伤的只是看起来唬人。
张大冒和王贵阳为她分担了大半的火力,还有可乐在她身旁助攻。所以,她是这一行人里最轻松的了。为了避免一系列的麻烦她还是装做伤很重的样子,一瘸一拐的跟在队伍里。
桑榆天虽然走在最前面,但是后面的一举一动也逃不过他的耳朵。那条会咬狼的狗倒是有人缘,沉甸甸的像个山丘。要是狼要拖走它,估计需要四只。
四只,养了那么久的人还不如一条狗。呵,桑榆天讥讽着。狼群拖走沈斌海的时候还有气,他看的真切,只是没有阻止罢了。
为什么要阻止呢?不是号称天下第一,杀手榜上赫赫有名的头目吗?不是从一千个人里脱颖而出的吗?不是说之前保护过重点人物的吗?
扯蛋,养他还不如一条狗。
姜月半呐,姜月半这算是天意吗?天意都让你活着。我是要逆天而行还是顺应天意呢?还真是个难题。正常人家的姑娘有自保能力很正常,但是能养出一个敢和狼群战斗的就不同寻常了。
不能否认他之前是被姜月半的外表所吸引的,现在他更感兴趣的是她的内在。他很想把她皮肉剖开,露出里面的内脏。他倒是很想看看姜月半是吃什么长大的,不光胆子够大心也不小。
即使像他们这种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也做不到杀完狼就去采花看风景。还真是个看不透的女人。
桑榆天不再纠结于其他,而是又把思绪转换到喻柏苏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