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衿醒来时,感觉整个骨头都散架了,腿疼得下不来床。
她习惯性的穿着睡衣走到楼下,这才发现迟晓晓昨晚竟还没走,厨房烟雾升腾,她在给江迟做早餐。
听到脚步声迟晓晓转头,目光落在她发红的手腕和脖颈处,让人忍不住浮想联翩。
昨天晚上两人闹得动静很大,迟晓晓在主卧都能听得到。
就像是在炫耀,他和她欢爱的痕迹!
虽早有预料,但她心底还是升腾起一股杀人般的妒意,她辛辛苦苦筹备了一个月的计划,竟全为他人做嫁衣!
三年前是这样,三年后还是这样。
迟晓晓没再摆出昨天楚楚可怜的样子,冷笑道:“当时你答应我你会离开阿迟,我好心相信你,却没想到你只是借着离婚的理由欲擒故纵。
你别以为得逞了就能在我这里炫耀!我告诉你,你只不过就是阿迟的玩物,你是她的妻子,却得不到她的尊重和温柔,就算你得到了他的身,也不可能得到他的心!”
迟晓晓的一字一句刺在她心里,或许是对方说的太好,百里衿竟没办法反驳。
半晌,她又继续说道:“你知道为什么江迟会喜欢我吗?”
“六岁的时候我们就认识了。小时候的江迟不讨江老爷子喜欢,经常被饿的没饭吃,是我把他叫到家里来陪他玩,和他一起吃饭,我们互相依偎互相取暖,就这么一起过了十多年。我们以前更是许下承诺,要一辈子陪伴在彼此左右!
你以为你爱他的那那几年很值钱吗?你只不过是他生命中的过客,被用来发泄的玩具,我和他之间的回忆三天三夜都说不完!那你呢,百里衿,你和他之间除了那点破事,还有别的可以炫耀吗?”
迟晓晓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而百里衿却觉得她很可怜。
可怜她和三年前的自己一样。
原来当深爱贯穿骨髓时,每个人都是一样卑微,患得患失,歇斯底里。
女人和女人一向惺惺相惜,她甚至觉得她们曾经是同一种人,有心想拉迟晓晓脱离苦海: “别再喜欢江迟了,他不值得。”
迟晓晓不吃她这一套,眼神尽是轻蔑:“都是女人,别在我面前装得这么高尚,就算你不图他的人,那他的钱呢?江太太这个位置呢?你能拱手让人吗?”
……
好吧,她们不是一种人。
百里衿转身离开,不愿再和她多费口舌。
今天是她工作的第一天,也是她做回医生的第一天。
虽然身心疲惫,但当医生胸牌被挂上的那一刻,百里衿心底溢满了喜悦。
这一天,医生和护士们议论纷纷,对这个空降的美女医生都很好奇。
当她们看到路泽和百里衿并肩走在一块时,路氏医院的办公室都更是炸开了锅。
百里衿礼貌的微笑:“就送到这吧,今天耽误路总这么多时间已经很不好意思了。“
路泽怔了一下,笑道:“大家都是朋友,你叫我路泽就好。”
“好,以后还麻烦您对我的背景保密,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是江太太。”
他好奇地挑起眉梢:“哦?为什么这么低调?”
她回答:“身处高位,除了专心做好眼前事之外,更要小心黄雀在后,路氏企业家大业大,我相信您更比我懂得这个道理。”
路泽看向她的眼神,是掩盖不住的欣赏,
百里衿不仅低调,还很聪明。
在富人圈混过的女人,性格多半是张扬的。
许是被保护的太好了吧,她们恨不得把自己的羽毛全部展现在世人面前,互相比较,炫耀地位和财富。
百里衿是江迟的妻子,按理来说,理应是最有资格炫耀的人。
但她却从不引以为傲,有时她表现得甚至让路泽以为,她以江太太这个身份为耻。
“路总,集团高层都在等着开会,问您什么时候到。”
路泽回过神来,礼貌的和她握手告别:“那我先走了,有事打我电话。”
百里衿伸出手,两人手掌只是轻轻碰了一下,很快松开。
他垂眸,便看到她手腕上,白皙皮肤映着的淤红。
那一条条的伤痕,正常人稍微想想便知道怎么回事。
许是不想被发现,松手后百里衿便将双手插进白大褂的口袋里。
路泽下意识地朝她脖子看去,锁骨处也有几处伤痕,他怔愣了片刻,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江迟不是说过,他从来不碰她吗?
夫妻之间的干柴烈火无法避免,但那个男人下手未免也太重了些!
“路总,路总?”
秘书又唤了他几声。
路泽这才意识到自己又走神了。
百里衿此刻已经走远了,他望着她不断缩小的背影,淡淡道:“走吧。”
开完会后他又去了一趟江迟的办公室。
这个月路泽一直在调查刀疤脸的事情,毕竟当年迟家和路家在生意上的交情更多,他连续盘了很多个迟家以前的老员工,总算彻底查出了刀疤的底细,甚至还拿到了他现在的住址和电话。
“刀疤已经招了,是迟家人给他下的任务,只要他能有机会杀死嫂子,迟家就能把他这些年欠下的债一笔勾销。”
路泽把录音笔放到桌上,还有一分口供的文件。
江迟朝他扔过一包烟算是道谢,打开文件翻阅:“没惊动警察吧?”
“废话,我办事你还不放心?”路泽叼着烟,低头摁下打火机:“不过这件事除了我之外确实还有人在调查,哦对,就是你之前跟我说的那个,姓桑的警官。”
江迟捏着纸张的手一僵,表面确是云淡风轻:“是吗?他查出什么了?”
“这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光头死了后,京城公安把那个案件判为凶犯畏罪自杀结案了,按理来说应该不会再派用警力追查才对。”
路泽观察着江迟的表情,缓缓道:“应该是他自己不相信这个结果,私底下还在查。小年轻嘛,一腔热血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