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来一个借刀杀人!”
弘麟社,乃三吉省暗域霸主之一。
社团之中,卧虎藏龙。
哪怕一个看门小弟,都能独霸一区。
素来以盗墓,走私国宝,贩卖黑货为敛财手段。
罪迹斑斑,十足十的祸国殃民。
王启荣虽说是黑商,可他只在商圈作祟,从不叛国、毒害普罗大众。
怎奈树大招风,近期被弘麟社盯上。
弘麟社派人,三番五次找王启荣合作。
要求他滨市的十七家货运站,替弘麟社走私黑货。
并叫他交出千手佛玉手,让弘麟社,代为弄到国外出手。
王启荣深深明白,一旦答应,他就得永远和弘麟社,狼狈为奸。
以弘麟社的实力,随时能进一步,架空他的荣杰货运。
到时候,他不仅受制于弘麟社。
更可能被弘麟社,吃得毛都不剩。
乃至招惹灭门之祸。
所以他才不惜拿出,十七家货运站,和千手佛玉手,赠予林凡。
除了破财消灾,救出王杰龙。
更能就此扔掉这堆烫手山芋。
弘麟社若得知,他把这些,转到了林凡的手中。
也没理由再找他的麻烦。
到时定会转而去找林凡合作。
而所谓的合作,说白了,就是巧取豪夺。
还要对方沦为奴才。
以林凡的通天能耐。
弘麟社与之爆发矛盾。
呵!
必然会被,拔掉一层皮。
就算侥幸弄死了林凡,王启荣也不必去履行,帮林凡办三件事的承诺。
可谓一石二鸟,一箭双雕!
想到这里,王启荣,意味深长的冷笑。
“接下来,就看林凡,和弘麟社的好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