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矫情书院>游戏竞技>我在诸天种神树> 第5章 宇智波间的交易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5章 宇智波间的交易(1 / 2)

日向日足在进入会客厅之后。

就独自走向了主座位。

只留下了宇智波间一个人站在客厅中,仿佛是一场被许多人围观的面试。

“各位族长好。”

“在下宇智波间,灭族之夜除了宇智波佐助之外的另一位幸存者。”

“也是一位开启了万花筒写轮眼的宇智波!”

血红的双目让人感到不祥的同时。

其他族长更是忍不住动容。

不少族长更是瞬间起身,进入了戒备状态。

“我是在被宇智波鼬刺穿了心脏之后,才觉醒了万花筒写轮眼。”

“或许是为了求生,我觉醒的万花筒写轮眼出现了变异。”

“瞳术也偏向于求生。”

“所以我逃出了宇智波驻地,前往了忍者学校,寄生在了宇智波佐助的体内,和他共同一颗心脏。”

“但当我苏醒。”

“我发现自己被封印在了宇智波佐助的体内。”

“如此精妙的封印绝不是寻常人的手笔,只有可能是三代老头所为!”

宇智波间并不掩饰自己对三代火影猿飞日斩的厌恶。

他敞开了自己的上身衣物。

激发了佐助心口的封印。

那和人柱力一个层次的封印让在场的忍族族长都脸色一变。

“宇智波一族被宇智波鼬灭族。”

“他在动手之前,先给族人下了让人浑身无力,难以调动查克拉的毒药。”

“在极短时间内,就屠戮光了全族。”

“这是宇智波一族的不幸!”

“但更是木叶的不幸!”

“时刻监视宇智波一族的暗部没有出手救下哪怕一个宇智波的老幼妇孺。”

“宇智波作为建立木叶的创始人家族,为木叶在忍战中立下汗马功劳。”

“下场却比千手一族和漩涡一族还要凄惨。”

宇智波间血红的双眸扫过了在场忍族族长,不少忍族族长不自然的避开了他的眼睛。

“但就算宇智波一族落到了灭族的下场。”

“可猿飞日斩依旧不打算放过宇智波一族,要吞并宇智波一族的遗产。”

“宇智波全族的尸体,宇智波千年的忍术传承收藏全部不翼而飞。”

“宇智波的族产被进行了查封!”

“这难道就是木叶对于英雄的待遇?”

宇智波间的话语终于让忍族族长神色各异。

“那是你们宇智波打算发动政变!”

一个小忍族族长突然开口挑破了问题的核心。

“那么宇智波发动了吗?”

“要发动政变的宇智波被宇智波少族长为了开启万花筒写轮眼屠灭全族,然后又叛逃木叶?”

“少族长宇智波鼬一个人能够屠灭宇智波一族。”

“大概战力已然超越传说中能够和忍者之神并驾齐驱的宇智波斑,然后斩杀猿飞日斩,政变上位,成为第五代火影了吧!”

宇智波间更明显的反问将了对方一军,然后让先入为主的忍族族长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核心所在。

宇智波灭族能够如此顺利。

猿飞日斩自然是提前打过招呼的。

按照猿飞日斩的逻辑,宇智波一族试图发动政变,然后被灭族是理所应当。

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

这也是各个忍村对于试图政变的忍族一贯的做法。

但按照宇智波间的逻辑。

宇智波一族还未发动政变,就突然被宇智波鼬屠灭。

那么宇智波一族发动政变叛乱的理由就根本不成立。

宇智波在灭族后,不仅不是木叶的不稳定因素,反而还是木叶的英雄。

而一个没有发动政变的宇智波一族,即使在灭族后,也不该被采取叛徒的待遇。

“所以明白了吗?”

“如果今天宇智波一族没有发动政变,就被如此对待。”

“那么明天在场的所有忍族都有可能因为预谋发动政变而灭族,被带走全部的尸体,被抄没所有族产!”

此言一出,所有忍族族长都忍不住脸色大变。

“当然。”

“我也知道让各位忍族族长冒着得罪三代老头那个混蛋的风险,为了两个宇智波末裔出头,这并不现实。”

“这也是我让日向族长邀请各位族长会面的原因。”

“宇智波一族不应该被如此对待。”

“不应该落得如此下场。”

“更不应该被猿飞日斩独吞宇智波一族的遗产。”

“所以我宣布!”

宇智波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除了族长夫妇的尸体外,其他宇智波尸体上的写轮眼任由在场所有愿意为宇智波一族出头的忍族分配。”

“没有人知道宇智波一族的尸体中有多少的三勾玉写轮眼,有多少的万花筒写轮眼。”

“死亡会最大限度的激发宇智波一族的写轮眼。”

“就像是我临死之前开始万花筒写轮眼一般,或许也有其他的宇智波成员做到呢。”

“即使写轮眼对于非宇智波成员有着极大的负担。”

“可只要移植一颗三勾玉写轮眼,你们就可以让族人具备旗木卡卡西那般的实力。”

“这就是我宇智波间对各位的诚意。”

“与其让猿飞日斩得到那么多的三勾玉写轮眼,壮大猿飞一族,让火影之位成为猿飞一族的世代传承。”

“还不如学千手一族般,用宇智波一族的写轮眼成为木叶整体的力量!”

宇智波间的说法彻底让在场的忍族族长心动了。

写轮眼的强大他们是知道的。

旗木卡卡西的强大他们也是知道的。

一双三勾玉写轮眼他们负担不了。

但负担一只,不比旗木卡卡西差劲,他们还是有那个想法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