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驳斥他,许大茂又出声了。
“易中海你说傻柱是想让我捐款,那我就问一句,捐款是不是自愿的?我不愿意捐款他可以无视我,为什么要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污蔑我生不出孩子。
你又说我和傻柱从小打闹到大,喜欢动手动脚,可哪一次不是只有我被打,哪次不是被你们拉偏架,他哪里吃过一次亏?
你倒好,把事情都说得轻轻巧巧,我告诉你没那么容易。”
王海洋也出来接棒说:
“易中海你怎么不说,我为什么要掰折老太婆的拐杖?
你要搞清楚一件事,聋老太婆是你们的老祖宗,可不是我的,我姓王,我家的老祖宗都在地里埋着。
你愿意随便的认祖宗那是你的事,可别扯上我。
你肯定会说聋老太怎么样,怎么样?可你特么的别忘了,我们家也有烈士,也是烈属人家。
你睁开你的狗眼看看,我家门框上挂的烈属牌子。
我凭什么需要忍受你们的打骂,还要被你们随意的侮辱,我那为集体利益牺牲的父母。
这些理由加起来,你说说我掰折你的手指到底至不至于!冤不冤枉!过不过分!”
当知道王海洋的另一个身份后,不了解的办案人员们,对他是肃然起敬。
心下是对众禽们的胡搅蛮缠,是更加的恼火。
当下王主任,张科长和陈所长退到一边,商量起处理办法。
王主任和张科长当然想把事情,尽量的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于公,事情闹大了的话,对她们都有影响,毕竟事情发生在,他们的管辖范围。
于私,王海洋确实是伤了人,不管是因为什么理由。
而陈所长他们对王海洋,有歉意,也有好感,知道他是烈属后,也有保护一下他的意思。
所以三人紧急磋商了之后,就把调子给定了下来,只带走主要责任人。然后尽量的把剩下的事情,放在院子里解决,让双方谈和解。
在细节方面完善的差不多后,三人联袂而出,由警察同志来宣布处理结果。
现在事情已经彻底的清楚了,咱们一个个的来。
何雨柱同志强迫他人捐款,用不当的言语对许大茂挑衅,侮辱,致使许大茂愤而对他出手,引起了整件事发生。
而后又在许大茂,王海洋二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背后攻击。这才致使自己受伤。
聋老太太用拐杖攻击王海洋,结果把许大茂的头打破,这是误伤。
至于易中海你的伤,是王海洋所造成的,可是你辱骂烈属在前,属于是咎由自取。
王海洋同志,你维护烈士名誉的心情我们非常的理解,但我们还是希望以后你做事情不要那么的冲动,有问题可以找我们,我们一定会为你做主。
对此何雨柱对整件事要负主要责任,先送医院诊治后,我们将以寻衅滋事罪将其带走。
许大茂先动手负次要责任,但鉴于被挑衅,侮辱在前,属于冲动出手,情有可原,又被误伤,故免于处罚。
聋老太太误伤了许大茂,但因其年老体衰,只需赔偿许大茂的医疗费用,免于处罚。
易中海同志你在刚才的陈述中说的的话,带有严重的主观意识,与调查情况不符,妨碍办案人员的侦查,涉嫌妨碍公务,本应带去派出所接受惩罚。但念你是因为在受伤的情况下,情绪不稳定,且没有对事情造成大的影响,对你从轻处罚。在口头上对你提出一次严重警告。不可再犯,否则的话罪行累加从重处理。
王海洋同志对易中海出手,致使其手指骨折,属于防卫过当,鉴于其是为了维护烈士的名誉,情有可原,需赔偿易中海的医疗费,免于处罚。
大家对这个处理有没有意见,没有意见的话就按照这个执行了。
大家该赔钱的赔钱,该去医院的去医院,至于何雨柱同志就由我们来送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