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红凌是个极聪明的孩子,她被萧展扬培养当做继承人,15岁逃跑,有了那么大的成就,如今,哪怕年纪尚小,最基本的智商也是存在的。
亲妈是喜欢杨志义的,这点无需置疑,只是,她的喜欢,不像以往萧红凌以为的‘以夫为天’,而是,是……
是富婆包养了个极会哄人,极得心意的小白脸的那种喜欢。
怪不得爷爷在世的时候,从来不把杨志义当回事儿,常说的话就是:“红凌,别跟你爹计较,他又不算什么,百乐门的舞女,大长安的花旦,他也就是那样儿的,你妈高兴就行了!”
当时,萧红凌不明白爷爷话里的深义,但如今,看着亲妈的表现,想着杨志义的身份。
百乐门舞女、大长安花旦!
那特么的不就是个‘玩意儿’吗?
杨志义是爷爷花钱给亲妈买来,哄她开心,逗她展颜的玩意儿!
她怎么让个小白脸子把亲妈哄住,把自己为难住的?
真是,真是……
“我白费爷爷的一番心血,自己把自己困住了!”萧红凌痛声,心里简直难受不行,早知道她妈能让几句好听话哄住,她何苦硬顶着?
她妈哪是爱杨志义爱的忍气吞生,宁愿把外室
和野杂种接进门,讨亲爹欢心吗?
她妈明明只想讨自己的欢心。
她妈专注的是自己开不开心?
萧红凌想着自己提起曲姓大武生多好看,多英武时,亲妈笑颜如花的模样,心里啊……
真是五味杂陈?
难过吗?
也没有!
从她懂事开始,她妈就是那个性情了,她小小年纪,天天文武双学、算盘看账,她妈带着杨志义风光雪月,‘咔咔’花钱!
她习惯了。
但……
不在乎吗?
好像也没有。
她妈这个,哪怕不是重男轻女,以夫为天,但也自私自利,就想快乐潇洒,吃喝玩乐,根本没把自己这个女儿看在眼里。
身为人女,一点不被父母在乎,那个感觉……
十分微妙啊。
不过,总体来说,她心里依然是不错的,毕竟,如果萧家的情况,得‘亲妈者得天下’,以往,亲妈被杨志义哄的一个来一个来,要星星不给摘月亮,她是‘狗咬刺猬,无处下嘴’,如今,好不容易找到破绽,略施番计谋,就能拿住杨志义的软肋,把他轰出去!
“明叔,四喜班那边,你有没有渠道联系曲老板?”萧红凌沉着眉眼。
明叔搓了搓手,咧着嘴,“小小
姐,咱们真要给小姐送,送……”
送人?
明叔也是快五十的人了,从小学的也是四书五经,算是半拉读书人了,嘴上说嘴说,真到要做的时候,他也含糊啊!
就是20世纪,富婆婚内出轨养小白脸,包明星都算得是‘绯闻丑闻’呢,更何况如今还是民国?
别看什么‘开放、反封建’,那是属于男人的专场,对女人来说,‘以夫为天’‘夫唱妇随’依然是主流。
海市这样发达的城市,还有大半的上流社会女眷是裹小脚的,可见风气如何?
婚内包戏子~
咳咳咳!
好说不好听啊。
“明叔,如果可以,我当然不愿意让萧家出那样的丑闻,但是……没办法了!”萧红凌咬牙,带着稚嫩的娃娃脸上浮出了有违年龄的成熟和恨色,“我不能再让妈糊涂下去了。”
“杨志义太会哄人了,能拉下面子,能不要脸,他是妈的枕边人,妈相信他,又自觉手里有股份,不把他当回事儿。”
“但是,你我都知道,杨志义是狠子野心。”
“他对妈没有威胁,但对我,对萧氏的威胁太大了,我不能放任妈倒在他那边去,不放任他们把萧氏布行,把爷爷一辈子的心血
交给外姓人。”
萧红凌忍着伤心,难过和委屈,握着拳,声音哽咽的说着。
终归是个11岁的小姑娘,爷爷死了两天年,又发现亲生母亲根本不爱自己,哪有可能不伤心呢?
只是,伤心归伤心,抛开亲情和渴望,萧红凌身上属于大商人后代的理智和审时度势发挥作用了。
她道:“妈喜欢被人捧着,哄着,喜欢坐享其成,喜欢好看的男人,喜欢做‘小公主’,可以,我来!”
“我捧着她,我哄着她,我把世界上最好看的,最会说话,嘴最甜的男人,都送她身边去,我用整个萧氏布行,来让她做个‘公主’!”
“只要她不站在杨志义后头,给人家保驾搞航,她想要什么,我就给她什么!”
“杨志义对她,是有要求的,他要布行,要权利,要外室,要儿子,我妈得纵容着他,但是我不要。”
“我那么多的要求,只要我妈不给我下绊子,剩下的,我别无他求。”
剩下布行,外室、私生子,甚至是亲爹,她都可以自己搞定。
“行,小小姐,老奴听你的。”明叔重重点头,随后,他握了握拳,似是回想着什么,“我记得,四喜班每逢初一、十五,会在宴
宾楼唱戏,那个地界的老板,正是老爷生前的好友宋老板。”
“我马上去找他,让他替引见戏班子的班主。”
“不去找曲老板?”萧红凌追问。
“嘿嘿,小小姐,您年纪小,不明白班子里的规矩,当红的角儿能当班子的一半家,咱们蒙头找上去,人家说不要要拿侨,到不如直接找上班主,他们手里都捏着红角的长契,甚至是把柄!”
“咱们只要花足了大洋,想要什么结果,他们自然会安排的,红角儿就是恼,也恼不到咱们身上,更何况……”
“一个戏班里,红角未必是相貌最好,最会哄人的那个,人家正当红,都有脾气呢,倒不如选个次一等的,许是没那么火,到底会来事儿。”
“咱们小姐~~”她也不懂戏,未必真想要唱得最好的那个。
明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