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司珩被她的态度给气笑了,“说我长得帅的人很多,还是第一次听见有人觉得我长得吓人的。”
应初晚可不背这个锅,“那是你自己说的,我可没说!”
“那你的意思是说,你也觉得我长得好看了?”
她就没见过这么自负的男人。
一个大男人长得好不好看能怎么样?
出生的起点,就已经比别人高上了不知道多少倍了,竟然还想在别的地方碾压别人吗?
应初晚不想理他,她转身就想往外走。
薄司珩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
这女人还真是受,胳膊被他一只大手都可以折断似的。
他还是喜欢有点肉的女孩子,应初晚应该增增肥了。
“你这还没等进去,就准备走了?祝晴还在里面等你呢,你就这么不声不响的离开了,不太好吧?”
应初晚扫了一眼,他抓着她胳膊的大手。
不得不说,他的手指长得真的非常好看。
不仅骨节分明,手指纤长,皮肤又特别白皙,指甲长的形状也特别好看。
只不过,每次都能被他的尾戒钻石所刺伤双眼。
这枚戒指,就仿佛是提醒她从梦中醒来的一个警示。
“你把手放开!”
“你不走,我就放开!”
应初晚真觉得这男人有点莫名其妙。
以前她总是围着他转的时候,他嫌她烦。
如今巴不得离他远远的,可是他却故意过来纠缠她。
他就像是她摆脱不了的一个噩梦一样,即便是过了八年,那种感觉又卷土重来。
“我走不走,跟你有什么关系?”
男人觉得这话似乎还挺有道理的,并且认同的点了点头。
“对呀,你走不走跟我有什么关系啊?你要是因为我走的话,我会觉得你有点太在乎我的存在了,原来我在你心里的地位这么高吗?”
应初晚的白眼都快要翻到天上了,她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像他这么不要脸的。
就在这时,祝晴从房子里走了出来。
一眼就看见了,正在拉扯的两人。
虽然她对应初晚和薄司珩的关系,不是很了解。
但她也看到前段时间,疯传全国的新闻了。
虽然她觉得网上说的未必是事实的全部,但具体真相是怎样的,只有当事人最清楚了。
“初初,你怎么来了,不进去啊?”
应初晚见祝晴走出来了,也不好再离开。
她立刻将手从薄司珩的手里抽了出来,没有再理会他,而是径直走向了祝晴。
“没什么,刚才差点被狗咬了,还好你及时出来,否则我怕我得狂犬病。”
祝晴愣了一下,随后才反应过来,她说的疯狗,大概就是薄司珩吧!
她实在是没忍住笑了出来,但也不好说什么。
“走吧,进去吧,我给你买了礼物呢,一会儿拆开看看喜不喜欢。”
应初晚也立刻将手中的礼物,递给了祝晴。
“我也给你买了点小礼物,不是很贵重的东西,希望你不要介意。”
祝晴开心的接了过来,“你跟我还这么客气做什么?说的好像咱俩不怎么熟似的。”
“怎么可能不熟呢?咱们俩可是大学四年的室友呢!你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但是你给我买了礼物,我总不能两手空空的来吧,那我也不好意思的。”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你以后出去玩,也记得给我带礼物就好了。”
应初晚不置可否的笑了笑,“那你可能得有的等了。”
“你这个工作狂啊,你的世界里,好像除了工作都没别的了,小心把自己给熬老了,到时候嫁都嫁不出去了。”
应初晚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她从没有想过自己这辈子能嫁出去。
当年的事情,对她的身体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如果别人知道她有这种病,恐怕也没有几个人可以接受得了吧?
“嫁不出去就嫁不出去呗,反正我有你养我呀!”
“我可没打算养你一辈子!”
两个人说说笑笑的走进了房子。
依旧站在院子里的薄司珩,看着应初晚的背影,嘴角勾起了一抹意味深长的浅笑。
这女人现在胆子是越来越大了,之前还在他面前唯唯诺诺的样子。
现在正是因为丢了工作以后,觉得没有再需要他的地方了,所以连装都懒得装了,是吗?
竟然还敢拐弯抹角的骂他是疯狗?
应初晚还真是有你的!
想摆脱他可没那么容易,总有她跪下来求他的时候。
薄司珩靠着一棵巨大的梧桐树,从烟盒里抽出了一根烟,随后用铂金的打火机点燃。
她这点烟的动作特别帅气,屋子里有几个祝晴的朋友,都看得痴迷。
觉得薄司珩这么帅气的男人,帅的有点太不真实了,就好像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人物一样。
祝晴拉着应初晚来到了客厅。
今天来的人很多,有一部分是祝晴的朋友,有一部分是唐锦文的朋友。
屋子里面二十几个人,欢声笑语好不热闹。
唐锦文虽然不太喜欢应初晚,但在祝晴的面前,还是会假装一下客套的。
据他所知,应初晚是没有把那天在夜幕的事情,告诉给祝晴知道。
两个人还不至于闹到翻脸的程度。
只要她不是恶意的破坏他的家庭和谐,他也愿意跟应初晚维持表面的客套。
“初初来了?”
应初晚实在是没办法,像唐锦文的演技那么精湛,她只是点了点头,脸上没什么表情。
这倒也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毕竟应初晚本来就是个性子比较淡漠的人。
不光是对不熟悉的人表现的比较淡漠,就算是她们同宿舍的几个女孩子,相处了大学四年,也依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