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和金剑由于无法动弹,叶寻花特意安排了一个店伙计照顾他俩。他也问过他俩是怎么被人救的,他们说醒了就在马车里了,啥事也不知道。
夜半,郑漏斗干了一碗酒,问二叔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郑文杰老脸一红,其实他的脸因为喝酒都红透了,根本看不出来。
“是这么回事,京师蔡太师的亲戚蔡猛带领骁骑营路过这里,他手下一个脸上长着一撮毛的校尉嫌我怠慢了他们,这不就……”
“我×××的!”
郑漏斗急眼了。
“一个小小的校尉,竟敢欺负我二叔!我饶不了他!他在哪儿?我们现在就去找他!”
叶寻花一听“一撮毛”,心中明白了,原来想杀了我们劫财的是京师骁骑营。难怪那么胆大妄为,还不是仗着太师蔡京的权势。
这个梁子是结下了,此仇不报非君子!
“唉!”
郑文杰叹了一口气:“小鸥啊,不能冲动,人家是谁?身后站着的又是谁?一句话就能让我们死无葬身之地。你呀,还是太年轻了。”
“二叔,您也别小看我,我们现在有神灵保佑,也不是软柿子想捏就捏的。”
郑文杰只当这个侄子喝大了说酒话,根本没当真。
第二天,叶寻花决定出去买两个仆人,现在几乎都是伤员,没人伺候还真不行。
来到伢行,老板问明白了需求,答应午时带人去客栈供叶寻花挑选。
果然,没到午饭饭点,伢行老板领着两个人来了。
一个是健壮憨厚的青年,叫牛大力,附近村上的,自愿卖身给母亲治病。
另一个是相貌普通的村姑,叫小月,来南乐城投奔亲戚,结果亲戚家早就搬走了,只好自卖自身,只求跟个稳定的主家,有一口饭吃就行。
这两个人叶寻花都很满意,一看就是老实本分的人,价钱也算公道,就都留下了。
伢行老板拿着二两银子走出客栈,心里美的不行,这一笔买卖赚的可不少,不光买家出手大方,就连那个叫小月的女孩,事先找到自己要卖自身,也给了他一锭元宝作佣金,足足有五两。
叶寻花给新来的两个人安排了一下工作,牛大力负责赶马车,做些粗笨的活。小月负责照顾伤员,给他们换药喂饭啥的。
现在距离科考开考还有九天的时间,从南乐城到大名府仅有半天的路程,一切都来得及。
唯一让叶寻花担心的事,就是周德彪的伤,虽说他伤的并不重,但势必会影响到发挥,若是因此不能通过武举考试,真是太可惜了。
想到这里,他把小月叫了过来,先把一把碎银子递给她,让她以后做饭多买些鸡鸭鱼肉,给伤员增加营养,让他们尽快的恢复身体。
小月低着头,似乎有些害羞,嘴里低声答应着,等叶寻花说完突然来了一句:“我能给他们吃我家祖传的药吗?”
“药?什么药?”
“就是专门治疗创伤的药,我家祖传的。”
叶寻花疑惑的打量着小月,见她并无异常之处,只是在他的目光注视下有些羞涩。
“管用吗?我可不希望他们的伤势越治越糟。”
“试试呗,不试怎么知道。”
小月说的没有一丝犹豫。
那就试试吧,死马权当活马医,这个小姑娘应该不会有啥坏心思吧。
叶寻花带着小月来到客房,就听里面几个人在砸牙拉呱,钱胖子说:“哥几个,你们发现了没?”
“啥?”
“咱们老大可能不行了!”
“啊!”
“咋就不行了?那不好好的嘛!”
“我说的是那里不行了。”
“不会吧?”
“怎么不会,你看,这都五六天了,就没去勾栏找过姐儿,我看八成是被那一刀给……”
没等钱胖子说完,叶寻花一脚踢开了房门,指着钱胖子对小月道:“先给他试试!”
钱胖子愣了一下:“试啥?我很正常。”
小月脸上一红,上去就给他扒衣服。
钱胖子双手护住衣衫,叫道:“干啥呀这是?大白天的。”
话音未落,就觉得腋下一麻,整个身子都软了,双手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小月麻利的给他解开衣襟,露出肋部受伤的部位,只见伤口处大多已经结痂,只有寸许的地方还有血水渗出。
小月掏出一个白色瓷瓶,倒出一些白色的粉末,敷在伤处。
叶寻花在一旁仔细观看,见粉末敷上后立刻与血水融合,肉眼可见的形成一个血痂,很快就干硬起来。
钱胖子就觉得伤处一阵清凉,一点也不疼了,只是有点痒,伸手一摸,一块血痂随手而落。
叶寻花看的清楚,伤口处平整光滑,一点疤痕也没留下,只是有一个白色的印记。
这是什么药?也太神奇了吧!
叶寻花震惊了。随即又想,这个小月有这种神药,干嘛还要卖身为仆,难道有什么目的?
不过现在不是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还是先把其他人的伤治好再说。
“快!彪子,脱衣服!”
叶寻花对周德彪说道。
“不用了!”
小月把手里的白瓷瓶往下一倒,里面空空如也,一点没剩。
“没有了?”
叶寻花有些傻眼,早知道先给周德彪治呀!
“能不能再配制一些?”
小月用手指揉弄着衣角,道:“大部分药材可以在药铺买到,只有一味药不好找。”
听说有希望重新配制,叶寻花从怀里掏出一个金元宝来,递给小月道:“你只管去买,钱不够还有,越快越好。”
小月跺了一下脚,道:“不是钱的事儿,是有一味药拿钱也买不到。”
“啥药啊这么难找?”
钱胖子急得直抓头皮。
周德彪和郑漏斗也说道:“只要能找到,我们去找,刀山火海也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