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常人对敌主要还是靠视听感官,能以直觉感应的都是高手级别,以罗修现在的潜行能力,刺杀一般人轻而易举。
……
次日清晨。
罗修醒来,喝了一大碗白粥加咸菜,又让小二温了两壶黄酒,打包十斤牛肉带上路。
口袋里的钱急剧减少。
随着身体素质的提升,食量增大无可避免。
“走了桃花。”
毛驴同样吃饱喝足,比罗修吃的更多。
“大哥。”
刚走没几步,一个看起来很是文弱的书生追上了他,“这位大哥,能否让小生跟您一程?”
罗修抬眉,打量了对方几眼。
面若冠玉,小手白嫩,中气不足,一点练武的痕迹都没有,在此等混乱之地,竟还有这种人。
“你要去哪?”
“楼兰。”
“去那里做甚?”
“见…见一位姑娘。”
罗修倒骑毛驴,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文弱书生追在后面,没跑几步就气喘吁吁,说话都不利索了。
“那么多人,你为什么非得跟着我?”罗修问道。
“其他人都是策马奔腾,不是骑马就是骑骆驼,大西北以毛驴为坐骑的实乃罕见。”
“大哥您还是倒骑毛驴,一看就是高手,此路凶险,跟着您这样的高手才有一线生机。”
“您这毛驴也不是一般的毛驴,步伐矫健,双目炯炯有神,充满灵性智慧,可比神兽。”
“咴—”
毛驴叫了一声,脚步缓了几分,似在说‘你这话驴爷我爱听’。
“读书人说话就是好听。”
罗修轻笑一声,“妥了,你就跟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