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上眼的?”
沈萱大囧,从宴会回来后,伯母也悄悄问过她,她耳尖泛红,“我还没及笄呢,舅舅着什么急?”
“很快就及笄了,老爷怎地不急,前几日老爷还让大少爷帮您留意此事呢,小姐小时候不是说想挑温柔体贴的吗,那得是读书人才行,恰好大少爷在翰林院任职,接触的青年才俊多,听说大少爷身边还真有一个出色的,等大少爷生辰时,肯定也会来府上,小姐若无合心意的,不妨留意一下。”
沈萱耳根都有些发红,站起来撵人,“快走吧你,平日也不见这般话多,就会取笑我。”
清娟捂唇笑,“奴婢哪敢。”
她离开后,沈萱犹有些出神,她知道舅舅为何会这般操心她的亲事,她被拐那年,舅舅大发雷霆,甚至想将她带回府,唯恐沈府众人欺她无父无母,对她有所怠慢。
祖母年事已高,许多事都有心无力,他无非是怕伯母对她的亲事不上心。当年,她被拐的事,其实怨不到伯母身上。舅舅却因此对她有了偏见,这些年,伯母待她确实很好,近来也在尽心尽力给她相看,亲生的也不过如此。
船到桥头自然直,沈萱没再多想。
一临近年关,天愈发冷了几分,湖水里早结了冰,院中的寒菊也已然枯萎,被丫鬟们搬了下去。转眼又到了该献血的时候,清溪寻来的药膏是好药,手腕上两道伤疤,皆已愈合,不服用止疼药,也不怎么疼了。
夜深人静时,沈萱又悄悄出了府。这次睿王府的防卫却很严,清溪刚带着她潜入府里,对面就传来了脚步声,眨眼的功夫,侍卫就将她们围了起来。
领头的侍卫瞧见沈萱后,想起了侍卫首领的吩咐,他略显戒备的神情收了收,缓声道:“小姐且回吧,王爷已无需您帮忙。”
医书上都说了,若想解此毒,需服药七七四十九日,就算他用的量多,这才不过七日,零头都没有,哪里够,沈萱只当他不拿自己的身体当回事,严肃道:“你们不必劝,我若真回去,万一王爷出事,你们如何担待得起?”
侍卫还真被她唬住了,一时犹疑不决。
沈萱已越过他们,坦然自若地走了进去,“行了,你们不必管,王府的路,我早已熟识,我自己去见王爷。”
月光柔和,金色的光辉洒在她身上,越发衬得她冰肌玉骨,让人不敢直视,侍卫不拦硬拦,只迟疑一瞬,她已往前走了几步。
侍卫连忙跟了上去,迟疑再三,终究没再撵她,折中道:“小姐也莫要为难属下,等会儿我先帮您通禀一声,若王爷不想见,属下也无法。”
沈萱点头。
很快便到了他的寝宫,王府里防卫果然严了,不仅正殿门口守了两个侍卫,书房门口同样守着人,个个腰间佩刀,寒意森森,怪瘆人的。
沈萱胆子算不得大,瞥见刀刃上的锋芒时,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所以,他这是将护卫全撤了回来?不打算寻千山雪莲了?看来她送的药,还真挺管用的,难怪前日在宫里见了他。
侍卫进去禀告时,凌钊在书房待着,他坐在梨花木灵芝纹方桌前,正书写着公文,公务上的字龙飞凤舞,颇有风骨。
闻言,他俊挺狭长的眉不自觉挑了一下,她倒是固执,经过三次的接触,凌钊对她倒也有了一两分了解,怕她再登门,他索性与她说清楚。
“让她进来。”
书房里灯火通明,沈萱进来时,他尚未停笔,他穿了身黑色锦袍,墨发束起,烛火下,一张脸说不出的冷白,沈萱只当他是操劳过度,不爱惜身体累到了,忍不住小声规劝:“王爷,您要爱惜身体才行。”
她说完,不等他开口,就直接拿匕首,划开了自己的手腕,他身侧就有杯子,她走近几步,将血滴了进去。
凌钊蹙起了眉,“上次的已足够,说了不必再滴。”
沈萱只当他是不好意思,她笑得明媚,明明疼得眼泪汪汪的,却豪爽道:“你放心,只要有我沈萱一口气在,便有你一口血喝。”
凌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