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店老板的质问,林宇当场就乐了。
因为……
他等的就是这句话。
为了这一天,他早就在建邺城时,就已经开始做准备了。
并利用顾家的酒楼,酿自己的酒。
原本他还打算等这烈酒酿制成功,再好好地吃一下顾倾城的豆腐呢!
结果,谁曾想到,这豆腐还没吃到呢,自己就被迫砍了王霸先父子的狗头,暂离了建邺城。
不过,就算是离开建邺城后,他也一直没有放下,这酿酒的手艺。
毕竟,这程咬金可是大唐官府的掌门人,是必须重点攻略的对象之一。
倘若这程咬金,不是五大三粗的魁梧壮汉。
而是一个肤白貌美大长腿的妹子。
林宇恐怕还要直接用上美男计。
心念至此,林宇就冲着柳依依,打了个很潇洒的响指。
“依依,倒酒!”
柳依依乖巧的点了点头,就将林宇自酿的那瓶酒给取了出来。
瓶塞刚刚开启,顿时就酒香四溢。
说香飘十里,或许有点过。
可让整个云上酒店,都弥漫酒香,却还是不难的。
“老板,你应该是品酒的行家。你觉得我这酒,和你们这里最好的花雕酒相比,如何?”
林宇嘴角微微上扬,胸有成竹地看向店老板。
店老板虽说早就已经意识到,林宇这壶酒,要胜过他们店里的招牌花雕酒。
可这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不服,很是嘴硬地说道:
“光闻味道,这个还不好说,必须得品尝一下,才能知道高下!”
林宇就知道这店老板不服,就淡然一笑。
“依依,倒酒!”
“嗯好!”
柳依依应了一句,就倒了一杯酒给店老板。
顿时间,包括店老板,程咬金在内,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被这酒水所吸引。
当然了,也有一些不懂酒的老色比,则是一直盯着柳依依,那倒酒的芊芊玉手看。
这酒水宛若琼浆玉液。倒入杯中,色泽清澈透明,又似山涧清泉,没有任何的杂质和悬浮,其纯净度,令人叹为观止。
而且,在初升阳光的照射下,酒体竟然还泛起微微金黄的光泽。
仅凭这卖相上来看,恐怕就算找遍整个长安城,都找不到能够与之媲美的酒水。
而且,这酒水香气馥郁,细腻悠长,丝丝入鼻,让人陶醉其中,心生向往。
店老板本能性的吞咽两下口水,迫不及待的轻啜一口。
顿时间,这酒液如丝般顺滑,瞬间在口腔中铺展开来。
宛若最上等的江南丝绸般的触感,细腻而不失力度。
一杯酒全都入喉后,他满脸陶的表情,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酒嗝。
可就算是这酒嗝,都依然芬芳荡漾,满口余香。
就如店小二刚才所说的那样,真正的余香绕梁,三日不绝。
林宇用手指,有节奏地击打着桌面,饶有兴趣地问道:
“掌柜的,滋味如何?”
身为整个长安城最大的酒楼,云上酒店的掌柜。
这店老板自然是品酒无数,这其中都不乏窖藏数十年的陈酿,以及宫廷御酒。
可在他的记忆里,却没有任何一款酒,能够和眼前的美酒,相提并论。
此时的他,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
这酒喝到他想给林宇跪。
店老板搜肠刮肚,也没找出合适的词来形容。
最后,只是不停地竖起大拇指,夸赞这是“好酒,好酒”。
林宇仰天大笑,就又端起酒杯,很是豪放地喝了一杯。
旋即,他就又借着酒意,狂放不羁地高歌起来。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
听到林宇这两句“君不见”,在场所有人,都又被他这豪迈的才情所折服。
林宇又玩弄着手中的酒杯,挥洒三分醉意,继续朗声高歌起来。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
一直充当吃瓜群众的程咬金,虽说不通文墨,可还是被林宇这豪放的诗词所震撼。
他甚至连上朝这样的重要事情,都给直接抛到了九霄云外。
当即,就扒开人群,大步流星地走上前去,抚掌赞道:
“好酒!”
“好诗!”
“当浮一大白!”
林宇醉意微醺地打量着来人。
看对方的容貌和气质。
心里就已了然。
眼前这位十有八九,就是大唐官府的掌门人,混世魔王程咬金!
在来这里之前,他就已经打听清楚。
程咬金每天卯时上朝。
而这云上酒店,就是他上朝的必经之路。
若是时间还充裕,他还经常会来这里,打上一壶花雕酒。
自己这恰到时机的夸张表演,果然把他给吸引了过来。
程咬金原本就是嗜酒之人,现在见到这比花雕酒还要好上百倍的美酒,更是见猎心喜。
而且,由于林宇这酒水的度数,整整有60度,是花雕酒的三四倍。
不过两杯酒下肚,程咬金就有些喝大了。
然后,非得拉着林宇要结拜。
还又大着舌头,和他讲起了当年瓦岗寨大结义的事情。
说到单雄信之死,他还颇为伤感,甚至就连眼圈都开始泛红。
然后,就又多喝了两杯,直至醉得不省人事。
林宇见程咬金醉得不省人事,就让他的随从,将其送回家去。
他这次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