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扑进薄爷怀里
走到一处没人的凉亭才停下来。
叶隽靠在一根柱子上,手里夹着烟,回头问她:“闻得惯吗?”
南娇娇点头,表示自己并不介意。
叶隽真的被气得不清,打火机使了几次才点燃,夹着烟的手绷得发抖,连吐出来的烟圈都是弯弯曲曲的。
“多久知道的?”
“一个月前。”
“知道……你还肯跟沈时初结婚?”
叶隽本想问得直白点,但那些话实在是脏,他说不出口。
况且,在他印象里,这个妹妹性子是最安静的,乖乖巧巧,虽说偶尔觉得她眼神过于凌冽清冷,但从没有做过任何出格的事,虽然不怎么讨人喜欢,但他偏就对南娇娇的关注多一些。
想把小时候缺失的亲情弥补给她。
“我不会和他结婚的。”
“这么笃定?”
叶隽走过来,看了一眼手中的烟,便在一米外坐下了,“沈家连婚柬都发出去了。”
“请柬上没写我的名字。”
叶隽想了想,的确,写的是沈家少爷和叶家千金。
“这个混蛋,连退路都想好了!”
南娇娇耸肩笑,“所以,婚礼当天,我不出现也没什么影响。”
叶隽唯一能想到的便是狸猫换太子,但转瞬一想,倘若二房真的胆子大到敢换人,爷爷奶奶第一个不同意,他们最在乎面子。
“需要我出面吗?”
南娇娇看他一眼,“不用,你什么都别做。”
叶隽欲言又止,只得用力吸了一口烟,等香烟燃尽,他站起来,“走吧,跟我出去吃饭,吃完了送你回去,你现在住哪?”
南娇娇眼底划过一丝波纹,压住那丝惊愕,“他们有给你留饭的。”
“也就那几样,吃腻了,想吃点辣味的换换口味。”
他走在前面,南娇娇跟上去。
是在一家火锅店里吃的,刚坐下,叶隽便把西装和马甲给脱了,只穿着衬衫,不那么正装,在这种环境里吃饭,就显得他不那么格格不入了。
他吃得不多,倒是手里拿公筷的次数多,好几次给南娇娇碗里添菜。
吃完后问她住哪,南娇娇犯了难,她一个穷学生,要是说自己住蜚声公寓,免不得又要被盘问一番,便随便说了个就近的地址。
和蜚声就隔了两条马路,她慢慢走着回去。
夜风很凉,南娇娇把手揣进外套里,忽然脚步一顿。
薄晏清站在路灯下,他穿着中午和她一起出门时的衣服,西装脱了,只剩一件黑色衬衫,领带解了,衬衫开了一颗纽扣,他吸烟吐烟时,喉结上下滚动,慵懒中带着几分撩人意境。
南娇娇眼眶一热,脑子也跟着热,想也没想的跑过去。
薄晏清听见脚步声,下意识的张开双臂,搂了个满怀。
南娇娇的冲撞力太大了,他硬生生的往后退了几步,手把在路灯柱上才稳住。
男人眉梢一挑,把烟给掐了,换两个手来抱她,把她散在脸颊上的发丝拨到颈后去,指尖轻勾她冰冰凉的耳廓。
侧低着头,说话时薄唇就贴着她的头发丝,“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