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矫情书院>女生耽美>寿比胡同吃饭群_1713718759> 第一章 白日将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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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白日将逝(2 / 3)

他有都市人少有的松弛感。他行止舒展恣意,逢人便笑,什么事都乐意倾听沟通,偶尔得闲还好心喂喂流浪的猫狗。

“您真是从善如流。”王陵珊盛赞他。

他诚恳推却:“有时从恶也如流。”

王陵珊自是没见过他从恶如流的样子。帝都蓟城,就连街边的居民楼外墙都整齐划一。能有多少摆在明面上的恶流?

她只见过他哼着小曲儿提笼逗鸟,也见过他挽着袖子颠冒火的大勺。分明是留过洋的青年,身上却浸透了东方特有的气息,唱戏的腔厨师的汤,他全都信手拈来。懒洋洋笑盈盈,有旧时候人的温吞内敛,又令人觉得他随时能原地拿出点始料不及一鸣惊人的本事。天冷的时候,他揣着手靠在胡同的墙边晒着太阳等她,嘴角挂着一贯的微笑,那阳光下安闲的侧颜,莫名有旧时风雅。可下一刻,他热情的跟她打招呼,又从袖子里变出个热腾腾的烤红薯塞进她手里,让她产生被朴实父辈宠爱包裹的违和感。

他当然不是刘幸福那种热于照料他人,温顺又善良的傻人。

闲谈间,不止一次他戳破了很多行业的痛处。关于市场、行业、政策、趋势他的见解其实透彻犀利。他从没有可惜装傻遮掩。这种时候,王陵珊钢铁般坚固的理智总免不了出现震动。她会想,他究竟是谁?为什么会来蓟城?他想做什么?然后她又会强压住自己的好奇心。任凭这些问题轮番跳出来搔她心窝,引她心痒。通常有眼界的人,不会甘于窝在家里睡觉。诸葛先生种地,本心还不是等待一个能够三顾茅庐的朋友?他二十七八岁,正是争心激烈的年纪,怎么可能真在胡同里过大爷的退休生活。可他确实不同于大会堂的才俊,也不同于CBD的精英,他谈论这些的时候会给人与世无争的随意感。个人的骄傲和谦卑与他无关。时代的衰落和繁荣也与他无关。这不对头。

有很多次,她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陪着他去寿比胡同。一路上听他懒洋洋的打哈欠,他说今天的晚霞真漂亮,说如日中天的阿里有好点子但没有什么技术壁垒迟早要被后来者围剿市场份额,说地方债务的问题这么发展下去将来会有点难办,说是时候买点西充二荆条的辣椒回来阴豆瓣了。他骑的那自行车生了锈,每回都嘎吱嘎吱仿佛随时会散架,可阳光洒在他温暖的背上,又让人感觉无比温馨可靠。他语气随和,不知突然想到了什么,便轻轻笑两声,车轮缓缓碾过日光和石板,即使坐在他身后,王陵珊也能猜到他眼里有目空一切的意味。

王陵珊那阵子对他着迷。

来日不多,行程排满。名利场上寸土不能让的斗争令她疲累。她艳羡他懒洋洋的慢,一日三餐,以及目空一切。

“我有一个问题。”他突然说。

“您讲。”

“如果王总只需要一千万。为什么选我?”

闪电横空,撕裂天幕。

王陵珊愣住。

蓟城大部分认识她的人是都叫她王总。

作为上市公司的执行总裁兼股东,她确实不缺那一千万。可作为王陵珊,她需要一笔没人知道与她有关,且永远不会沾染她身上那些恩怨的钱。刘幸福得了肠癌,协和的医生说发现早,做了手术五年生存率可以高达百分之七十。王陵珊知道,如果各方面的条件打到满格,刘幸福一定能活得更久,甚至享受天年。可是刘幸福没有钱,连后续的治疗费都凑不齐。等她两眼一闭,蓟城就再也没人会管刘幸福死活。一年前,没天良的经理自从知道刘幸福得了病,就把劝退刘幸福当成每天的工作重点。当时刘幸福跟在手上的单被同事瓜分得七七八八,只剩下最难啃的一单没有人接。

是她,蓄谋了他们的初次见面。

她买了一顶假发,用Armani 5号粉底涂黄所有暴露在阳光下的皮肤。在蓟城沙尘漫天的春季,从动物园买的假LV里掏出新打印的名片。

“蓟城地产王府井分店业务员,王陵珊。”

中介小王在那一刻诞生。

那天闲聊,他对小王说他从耶鲁留学回来没找称心的工作,赋闲在家。小王适度表达了对留学生活的好奇,还说自己的客户里有很多老板和高管,可以给他介绍工作。第二天,他给小王发了一份简历。王陵珊第一时间帮他转发给了对手公司的人力,给他截图,还建议他去G2000买一套西装。他们的友谊从此开始。

关于獠牙。

各自都是破绽百出。

只不过逐鹿不见山,大家都恰到好处的选择性失明,保持了应有的边界感。在他们的关系当中,最核心的部分始终是他急需购买寿比胡同那座债务复杂的宅子,而她想要钱。凡此以外的事,都是可以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事。

既然他摆出一副爱笑、懒散、温顺的模样。

她就当他是个爱笑、懒散、温顺的人来相处。

中介小王和待业青年成了最亲密的朋友。她为他解决一切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他慷慨解囊以十倍于市场价或者更高的报酬聊表心意。

他们挽着手臂一起看展览、旅行、下厨、淋雨,亲密胜于知己。心底里却比仇人更清白。

王陵珊望着天花板思考。如果有一件事不可以跟中介小王提,只能跟王总谈,那一定不是好事。

蓟城是拜物主义的帝王之都。铁铸的高楼叠了金,最贪财的老饕,最恋权的民蠹,以及最清澈、最纯洁、最坚定的妙人儿就都聚到一处里了。在这儿,森林法则才是打不破的诅咒,不论理想是否崇高,不论是多么厉害的人物,想从城市的底楼爬到上头去,身上远不止要沾上敌人的血,也得浸透自己的血。

小王是个好人,可王总从来不是。

“杭老板想跟我谈什么生意?”

“风月。”

窗外雨水磅礴,飘蓬似火。

王陵珊眯了眯眸子。

他本身就是个绝色,身边从来不缺狂蜂浪蝶。如果只是为了填补寂寞和深夜,毫无恭维的说,王陵珊认为只要他想,一个星期七天他都轻易可以风月无边。

他的英俊不是霁月清风那种类型。他是真的很好看,是那种深邃、东方、浓烈的俊美,叠加腰窄臀猛九头身,恰到好处的精壮,只需要一眼就能给人极强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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